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79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湃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GTA182在MTAPnull/lost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10-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0-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1-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山东省 · 临沂市湖南省 · 长沙市北京市 · 北京市云南省 · 昆明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浙江省 · 台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福建省 · 福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陕西省 · 西安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舜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艾星浩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宋正波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何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宁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虞先濬/张剑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庄莉
-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明君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吕冬青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孙龙华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褚倩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田攀文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章洲
- 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燕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勇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杨彬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娟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梁文华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袁响林
其余 3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小兵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牟一平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虞先濬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窦成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湃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窦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科中路1976号1幢C101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陆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家汇淮海西路241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胸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艾星浩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家汇淮海西路241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胸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TA18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5-10-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a期(剂量递增阶段)(1)主要目的:评估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确定扩展期推荐剂量(RDEs)或最大耐受剂量(MTD)(如存在)。(2)次要目的:评估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初步有效性。(3)探索性目的:探索与GTA182疗效相关的生物标志物。Ib期(剂量扩展阶段)(1)主要目的:评估在RDEs剂量下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确认II期推荐剂量(RP2D)。(2)次要目的:评估在RDEs剂量下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在RDEs剂量下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初步有效性,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剂量和适应症选择提供依据。(3)探索性目的:探索与GTA182疗效相关的生物标志物。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ICF),同意遵守研究方案;
2.签署ICF时,≥18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预期寿命>3个月;
4.ECOG体力状态评分0或1;
5.能够提供存档的和/或基线期的肿瘤组织样本,以满足中心实验室MTAP纯合型缺失检测的最低组织要求或能够提供研究者认可的既往二代基因测序(Next Generation Screening)或IHC证实为MTAP纯合型缺失的检测报告;
6.仅Ia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优先纳入但不限于以下瘤种:非小细胞肺癌、胸膜恶性间皮瘤、胰腺癌、头颈鳞癌、食管癌、膀胱癌和恶性周围神经鞘瘤等(具体标准参见附录1);
仅Ib期:
? 队列A,经组织学确诊的不能手术或放疗的IIIB/IIIC或IV期(AJCC第9版)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驱动基因(包括但不限于EGFR、ALK、ROS1、RET、MET14、NTRK、BRAF突变)阴性,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包括含铂化疗和/或免疫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 队列B,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胰腺癌,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 队列C,经组织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胸膜间皮瘤,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包括含有培美曲塞的化疗和/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 队列D,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食管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食管癌,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和/或免疫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7.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病灶;针对Ib期研究中的队列C,根据mRECIST V1.1标准,有可测量的病灶;
8.首次给药前7天内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判断受试者具有良好的骨髓功能、心、肺、肝、肾功能和凝血功能(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不允许输血或给予其他生长因子的支持治疗):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和血红蛋白≥90g/L;
?肝脏:总胆红素(TBIL)≤1.5×ULN,或总胆红素(TBIL)≤3×ULN (如有Gilbert’s disease),针对晚期胰腺癌,梗阻性黄疸引流受试者的总胆红素≤ 2×ULN;AST和ALT ≤2.5×ULN(如伴肝转移,则≤5×ULN);血清白蛋白(ALB)≥ 30g/L;
?肾脏:血清肌酸酐浓度<1.5×ULN;如果血清肌酸酐浓度≥1.5×ULN,则估计肌酸酐清除率必须 ≥ 50 mL/min(根据Cockroft-Gault公式);
?凝血(未接受抗凝治疗):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接受抗凝药物治疗者必须有INR和/或APTT≤ 预期使用的治疗范围上限;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10.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有充分的治疗洗脱期,定义如下:
大手术≥ 4周;放射治疗≥ 4周(如放射治疗为不涉及肺腹盆的姑息立体定向放疗,则≥ 2周);放射性粒子治疗≥ 3个月;核素治疗≥3个月;自体移植(包括CAR-T及其他同类治疗≥ 3个月;激素治疗≥ 2周;化疗≥ 2周(系统性化疗);化疗≥ 6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靶向治疗≥ 2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靶向治疗≥ 3周(任何其他靶向药物);靶向治疗≥ 4周(靶向生物治疗);免疫治疗≥ 4周;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成药≥ 2周;
2.签署ICF时,≥18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预期寿命>3个月;
4.ECOG体力状态评分0或1;
5.能够提供存档的和/或基线期的肿瘤组织样本,以满足中心实验室MTAP纯合型缺失检测的最低组织要求或能够提供研究者认可的既往二代基因测序(Next Generation Screening)或IHC证实为MTAP纯合型缺失的检测报告;
6.仅Ia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优先纳入但不限于以下瘤种:非小细胞肺癌、胸膜恶性间皮瘤、胰腺癌、头颈鳞癌、食管癌、膀胱癌和恶性周围神经鞘瘤等(具体标准参见附录1);
仅Ib期:
? 队列A,经组织学确诊的不能手术或放疗的IIIB/IIIC或IV期(AJCC第9版)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驱动基因(包括但不限于EGFR、ALK、ROS1、RET、MET14、NTRK、BRAF突变)阴性,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包括含铂化疗和/或免疫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 队列B,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胰腺癌,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 队列C,经组织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胸膜间皮瘤,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包括含有培美曲塞的化疗和/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 队列D,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食管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食管癌,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和/或免疫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一线治疗;
7.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病灶;针对Ib期研究中的队列C,根据mRECIST V1.1标准,有可测量的病灶;
8.首次给药前7天内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判断受试者具有良好的骨髓功能、心、肺、肝、肾功能和凝血功能(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不允许输血或给予其他生长因子的支持治疗):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和血红蛋白≥90g/L;
?肝脏:总胆红素(TBIL)≤1.5×ULN,或总胆红素(TBIL)≤3×ULN (如有Gilbert’s disease),针对晚期胰腺癌,梗阻性黄疸引流受试者的总胆红素≤ 2×ULN;AST和ALT ≤2.5×ULN(如伴肝转移,则≤5×ULN);血清白蛋白(ALB)≥ 30g/L;
?肾脏:血清肌酸酐浓度<1.5×ULN;如果血清肌酸酐浓度≥1.5×ULN,则估计肌酸酐清除率必须 ≥ 50 mL/min(根据Cockroft-Gault公式);
?凝血(未接受抗凝治疗):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接受抗凝药物治疗者必须有INR和/或APTT≤ 预期使用的治疗范围上限;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10.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有充分的治疗洗脱期,定义如下:
大手术≥ 4周;放射治疗≥ 4周(如放射治疗为不涉及肺腹盆的姑息立体定向放疗,则≥ 2周);放射性粒子治疗≥ 3个月;核素治疗≥3个月;自体移植(包括CAR-T及其他同类治疗≥ 3个月;激素治疗≥ 2周;化疗≥ 2周(系统性化疗);化疗≥ 6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靶向治疗≥ 2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靶向治疗≥ 3周(任何其他靶向药物);靶向治疗≥ 4周(靶向生物治疗);免疫治疗≥ 4周;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成药≥ 2周;
排除标准
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 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同步放化疗或手术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估≤1级(脱发、疲乏、2级的神经系统毒性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3. 既往3年内曾发生其他恶性肿瘤,但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4. 既往接受过PRMT5抑制剂和/或MAT2A抑制剂治疗;
5. 有临床意义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既往6个月内或目前患有心力衰竭或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第II-IV级;
(2)既往6个月有高危不可控的心律失常:静息时心率>100次/分的房性心动过速、显著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或高级房室传导阻滞(如II度房室传导阻滞Mobitz II 型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3)基线期存在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男女,QTcF即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F=QT/RR^0.33计算);
(4)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5)经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舒张压≥110 mmHg)或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9.0%);
(6)严重主动脉瓣狭窄;
(7)有临床显著意义的活动性感染,需要全身抗生素、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
(8)伴有大量的浆膜腔积液,或控制不佳的浆膜腔积液者(定义为:携带引流管或引流频率超过每周1次)
(9)筛查前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基线MRI或CT扫描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证据(受试者术后无症状1级出血稳定不足3个月)。
(10)存在药物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
(11)合并严重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知情前3个月发生的肺栓塞、严重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GOLD3级以上)、限制性肺部疾病,或有活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肺功能检查提示肺功能重度受损者,存在大咯血风险的肺鳞癌;
6. 临床不稳定的脑转移,定义为有症状,需要类固醇、脱水药物或抗惊厥药物治疗、或需放疗以控制相关症状;存在脑膜转移,脑干转移,脊髓转移和/或压迫。经治疗后的脑转移已无症状,不需类固醇或脱水治疗,且已从前序治疗的急性毒性中恢复的受试者,可被纳入研究;
7. 无法吞咽药物或患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其它吸收不良情况,比如肠梗阻、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消化道溃疡、胃肠穿孔或急性消化道出血;或首次服用本试验药物前有严重的胃肠道相关毒性且未恢复至2级以下;
8. 存在活动性传染病的证据,包括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若阳性则应进行专科诊断)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者,或活动性乙型肝炎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2000IU/mL)或活动性丙型肝炎者(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参考值上限);结核(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的证据);如果基线时检测到 HBV DNA(即高于检测上限),则需要在开始试验药物治疗前至少 7天开始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且需要同意每月进行一次DNA检测(或根据当地乙型肝炎专家建议治疗和随访);
9.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试验药物辅料成分过敏;
10.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痴呆,依从性差者;
11.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或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1天内使用过强效CYP3A4诱导剂;
1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2. 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同步放化疗或手术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估≤1级(脱发、疲乏、2级的神经系统毒性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3. 既往3年内曾发生其他恶性肿瘤,但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4. 既往接受过PRMT5抑制剂和/或MAT2A抑制剂治疗;
5. 有临床意义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既往6个月内或目前患有心力衰竭或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以及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第II-IV级;
(2)既往6个月有高危不可控的心律失常:静息时心率>100次/分的房性心动过速、显著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或高级房室传导阻滞(如II度房室传导阻滞Mobitz II 型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3)基线期存在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男女,QTcF即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F=QT/RR^0.33计算);
(4)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5)经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舒张压≥110 mmHg)或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9.0%);
(6)严重主动脉瓣狭窄;
(7)有临床显著意义的活动性感染,需要全身抗生素、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
(8)伴有大量的浆膜腔积液,或控制不佳的浆膜腔积液者(定义为:携带引流管或引流频率超过每周1次)
(9)筛查前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基线MRI或CT扫描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证据(受试者术后无症状1级出血稳定不足3个月)。
(10)存在药物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
(11)合并严重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知情前3个月发生的肺栓塞、严重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GOLD3级以上)、限制性肺部疾病,或有活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肺功能检查提示肺功能重度受损者,存在大咯血风险的肺鳞癌;
6. 临床不稳定的脑转移,定义为有症状,需要类固醇、脱水药物或抗惊厥药物治疗、或需放疗以控制相关症状;存在脑膜转移,脑干转移,脊髓转移和/或压迫。经治疗后的脑转移已无症状,不需类固醇或脱水治疗,且已从前序治疗的急性毒性中恢复的受试者,可被纳入研究;
7. 无法吞咽药物或患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其它吸收不良情况,比如肠梗阻、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消化道溃疡、胃肠穿孔或急性消化道出血;或首次服用本试验药物前有严重的胃肠道相关毒性且未恢复至2级以下;
8. 存在活动性传染病的证据,包括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若阳性则应进行专科诊断)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者,或活动性乙型肝炎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2000IU/mL)或活动性丙型肝炎者(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参考值上限);结核(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的证据);如果基线时检测到 HBV DNA(即高于检测上限),则需要在开始试验药物治疗前至少 7天开始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且需要同意每月进行一次DNA检测(或根据当地乙型肝炎专家建议治疗和随访);
9.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试验药物辅料成分过敏;
10.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痴呆,依从性差者;
11.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或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1天内使用过强效CYP3A4诱导剂;
1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GTA182: 英文通用名:GTA182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1次,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具体剂量根据方案要求服用。
用药时程: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主动退出或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1次,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具体剂量根据方案要求服用。
用药时程: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主动退出或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GTA182: 英文通用名:CTA182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日1次,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具体剂量根据方案要求服用。
用药时程: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主动退出或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日1次,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具体剂量根据方案要求服用。
用药时程: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主动退出或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给药后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评价时间:DLT观察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TRAEs)和严重不良事件(SAEs)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Tmax、AUC0-t、AUC0-∞、λz、t1/2、CLz/F、Vz/F、MRT;评价时间:筛选期、治疗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GTA182在MTAPnull/lost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21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20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26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9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窦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4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湃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95
- 药物名称
- GTA182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GTA182在MTAPnull/lost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GTA182片晚期实体瘤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TA18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5-10-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