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79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SCT520FF用于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安全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以及有效性的多中心、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1-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1-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四川省 · 成都市浙江省 · 温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西省 · 太原市辽宁省 · 沈阳市甘肃省 · 兰州市广东省 · 汕头市吉林省 · 长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文斌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卢来春
-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筱荣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郑燕林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孙祖华
-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梦平
-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宋宗明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陶黎明
-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任骞
- 山西省眼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潘陆平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牛彤彤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李艳
-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研究者:陈伟奇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崔治华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崔凌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娜娜
- 申请人名称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娜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9046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魏文斌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卢来春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CT520FF-A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5-07-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Ia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单次给药安全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单次给药初步疗效;
评估SCT520FF单次给药PK、PD特征;
评估SCT520FF免疫原性。
(2) Ib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多次给药安全耐受性,确定MTD。
次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多次给药初步疗效;
评估SCT520FF多次给药PK、PD特征;
评估SCT520FF免疫原性。
(3) II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520FF不同治疗方案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
评估SCT520FF不同治疗方案安全性;
评估SCT520FF不同治疗方案PK特征;
评估SCT520FF免疫原性。
主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单次给药安全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单次给药初步疗效;
评估SCT520FF单次给药PK、PD特征;
评估SCT520FF免疫原性。
(2) Ib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多次给药安全耐受性,确定MTD。
次要目的:
评估SCT520FF多次给药初步疗效;
评估SCT520FF多次给药PK、PD特征;
评估SCT520FF免疫原性。
(3) II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520FF不同治疗方案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
评估SCT520FF不同治疗方案安全性;
评估SCT520FF不同治疗方案PK特征;
评估SCT520FF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5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45岁,≤80岁,男女不限。
3.受试者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确诊nAMD;
有继发于nAMD的活动性MNV病变;
眼底病损总面积≤12个视盘面积;
BCVA为73~19个字母。
4.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目标眼眼内未曾接受过抗VEGF药物治疗。
5.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目标眼眼内未曾接受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
6.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目标眼未接受过用于nAMD的眼底激光治疗。
2.年龄≥45岁,≤80岁,男女不限。
3.受试者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确诊nAMD;
有继发于nAMD的活动性MNV病变;
眼底病损总面积≤12个视盘面积;
BCVA为73~19个字母。
4.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目标眼眼内未曾接受过抗VEGF药物治疗。
5.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目标眼眼内未曾接受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
6.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目标眼未接受过用于nAMD的眼底激光治疗。
排除标准
1.目标眼存在累及中心凹的瘢痕、纤维化、萎缩、密集中心凹下硬性渗出或累及黄斑的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
2. 目标眼存在视网膜下出血且出血面积≥50%的病变总面积。
3. 目标眼存在瞳孔传入缺陷或影响视力检查或眼底检查的情况。
4. 目标眼无晶状体(不包括人工晶状体),或晶状体后囊膜破裂[首次给药前30天以上的人工晶状体植入后的钇铝石榴石(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5. 研究者评估目标眼存在除nAMD以外的可能影响中心视力和/或黄斑检测的任何眼部疾病或病史。
6. 目标眼存在除nAMD外其他原因引起的MNV,如血管样条纹病变等。
7. 目标眼存在高度近视。
8. 目标眼现患有无法控制的青光眼或者接受过青光眼滤过术治疗。
9. 目标眼存在玻璃体出血。
10. 目标眼存在特发性或自身免疫相关葡萄膜炎病史。
11. 目标眼接受过玻璃体切除术、黄斑转位术,或首次给药前2个月内接受过白内障手术,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他眼内手术,或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受过外眼手术。
12. 任意眼有活动性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非目标眼接受过抗VEGF药物。
14. 非目标眼BCVA<19个字母;或经研究者评估,非目标眼在首次给药后1个月或3个月内需要抗VEGF治疗的患者。
15. 已知对研究方案所用治疗相关药物或诊断相关药物过敏,包括对试验用药品、散瞳药、麻醉药以及荧光素钠或吲哚菁绿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16. 入组前存在下列任意实验室检查异常:肝、肾功能异常(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正常值上限2.5倍,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肌酐>正常值上限1.5倍);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值上限3秒,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值上限10秒。
17. 入组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定义为接受最佳治疗方案后,连续两次测量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心脑血管事件(如心肌梗塞等,但无症状的腔隙性脑梗塞除外),以及其他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肺栓塞等;首次给药前存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重大出血倾向者。
19.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有重大手术外伤史;或目前有未愈合伤口、溃疡、骨折等,且经研究者判断有潜在风险者。
20. 目前存在其他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或状况,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免疫等系统疾病;血糖未控制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10%);现患有需全身性抗感染治疗的感染性疾病;首次给药前5年内诊断的恶性肿瘤患者(但不包括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等)。
21. 入组前存在乙肝病毒感染[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104拷贝/ml或≥2000 IU/ml]者;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活动性梅毒。
2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或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时间限定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或器械的临床试验,且已使用试验药物或已接受器械治疗。
23. 妊娠、哺乳期女性;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80天内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受试者。
24. 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它情况。
2. 目标眼存在视网膜下出血且出血面积≥50%的病变总面积。
3. 目标眼存在瞳孔传入缺陷或影响视力检查或眼底检查的情况。
4. 目标眼无晶状体(不包括人工晶状体),或晶状体后囊膜破裂[首次给药前30天以上的人工晶状体植入后的钇铝石榴石(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5. 研究者评估目标眼存在除nAMD以外的可能影响中心视力和/或黄斑检测的任何眼部疾病或病史。
6. 目标眼存在除nAMD外其他原因引起的MNV,如血管样条纹病变等。
7. 目标眼存在高度近视。
8. 目标眼现患有无法控制的青光眼或者接受过青光眼滤过术治疗。
9. 目标眼存在玻璃体出血。
10. 目标眼存在特发性或自身免疫相关葡萄膜炎病史。
11. 目标眼接受过玻璃体切除术、黄斑转位术,或首次给药前2个月内接受过白内障手术,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他眼内手术,或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受过外眼手术。
12. 任意眼有活动性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非目标眼接受过抗VEGF药物。
14. 非目标眼BCVA<19个字母;或经研究者评估,非目标眼在首次给药后1个月或3个月内需要抗VEGF治疗的患者。
15. 已知对研究方案所用治疗相关药物或诊断相关药物过敏,包括对试验用药品、散瞳药、麻醉药以及荧光素钠或吲哚菁绿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16. 入组前存在下列任意实验室检查异常:肝、肾功能异常(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正常值上限2.5倍,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肌酐>正常值上限1.5倍);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值上限3秒,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值上限10秒。
17. 入组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定义为接受最佳治疗方案后,连续两次测量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心脑血管事件(如心肌梗塞等,但无症状的腔隙性脑梗塞除外),以及其他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肺栓塞等;首次给药前存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重大出血倾向者。
19.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有重大手术外伤史;或目前有未愈合伤口、溃疡、骨折等,且经研究者判断有潜在风险者。
20. 目前存在其他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或状况,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免疫等系统疾病;血糖未控制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10%);现患有需全身性抗感染治疗的感染性疾病;首次给药前5年内诊断的恶性肿瘤患者(但不包括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等)。
21. 入组前存在乙肝病毒感染[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104拷贝/ml或≥2000 IU/ml]者;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活动性梅毒。
2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或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时间限定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或器械的临床试验,且已使用试验药物或已接受器械治疗。
23. 妊娠、哺乳期女性;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80天内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受试者。
24. 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CT520FF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0.2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中文通用名:SCT520FF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0.2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中文通用名:SCT520FF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0.2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英文通用名:Aflibercept Intravitre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艾力雅/EYLEA
剂型:注射剂
规格:40 mg/ml
用法用量:玻璃体内注射给药,2 mg(0.05 ml),每4周给药一次,连续给药3次,之后Q8W给药
用药时程:48周
规格:40 mg/ml
用法用量:玻璃体内注射给药,2 mg(0.05 ml),每4周给药一次,连续给药3次,之后Q8W给药
用药时程:4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Ia期:眼部和全身的AE以及DLT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第0周-8周或第0周-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b期:眼部和全身的AE以及DLT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第0周-3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BCVA较基线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0-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2 项,展开查看
- Ia期疗效指标:BCVA较基线改善的平均字母数;评价时间:第4周-8周或第4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a期疗效指标:CRT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4周-8周或第4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a期PK特征评价时间:第0周-8周或第0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a期PD特征评价时间:第0周-8周或第0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a期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第0周-8周或第0周-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b期疗效指标: BCVA较基线改善的平均字母数;评价时间:第12周-3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b期疗效指标: CRT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12周-3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b期疗效指标: MNV面积、MNV渗漏面积和总病变面积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12周-3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b期PK特征评价时间:第0周-3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b期PD特征评价时间:第0周-3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b期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第0周-3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a期疗效指标:视网膜积液完全消除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4周-8周或第4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b期疗效指标:视网膜积液完全消除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2周-3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疗效指标:BCVA较基线改善的平均字母数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疗效指标:BCVA较基线改善≥5、10和15个字母数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疗效指标:BCVA较基线改善<5、10和15个字母数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疗效指标:CRT较基线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疗效指标:视网膜积液完全消除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疗效指标:MNV面积、MNV渗漏面积和总病变面积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安全性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PK特征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第0周-48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1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9-26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10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9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娜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5
- 申请人名称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99
- 药物名称
- SCT520FF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SCT520FF用于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安全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以及有效性的多中心、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CT520FF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I/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CT520FF-A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5-07-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