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96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博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1-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1-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3-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金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晖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博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姜晖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贝山路支路33号标准厂房
- 联系人邮编
- 3114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金喜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解放路126号
- 邮编
- 451100
- 单位名称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BE-BBKY-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空腹状态下,比较浙江博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规格:266 mg/20 mL)与Pacira Phrumaceuticals Inc公司持证的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规格:266 mg/20 mL,商品名:Exparel®)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在空腹状态下,评价浙江博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规格:266 mg/20 mL)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在空腹状态下,评价浙江博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规格:266 mg/20 mL)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流程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含临界值);
4.所有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同意从筛选前14天至试验结束后自己及其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且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和/或药物避孕措施,且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年龄:≥18周岁;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含临界值);
4.所有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同意从筛选前14天至试验结束后自己及其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且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和/或药物避孕措施,且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如已知对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布比卡因或任何相关药物过敏及其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2. 给药部位皮肤异常(包括皮肤疾病,开放性创口,炎症,瘢痕,纹身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和安全性观察者(检查);
3. 筛选前三个月内排便存在排便硬、排便不净感、每周排便少于3次、用力过度等现象,或需干预以缓解症状者(问询);
4.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5. 筛选前1年内呼吸、循环、消化、泌尿、血液、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和神经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
6. 筛选时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传染病四项)和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7.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8.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进行疫苗接种者(问诊);
9.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制剂及方剂等)、保健品和功能性维生素者(问诊);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问诊、验重);
11.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问诊);
12. 筛选前一年中,有酗酒史,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 mL葡萄酒)(问诊);
13.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入住时检查);
14. 筛选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等于5支者,或每周期给药前48 h至当周期采血结束为止无法停止吸烟者(问诊);
15. 每周期给药前48 h至当周期采血结束为止无法停止食用含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和食品(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或葡萄柚、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杨桃、番石榴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问诊);
16. 筛选前一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或毒品及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入住时检查);
17. 不能耐受皮下注射、静脉穿刺,或采血困难,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19.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其他不适宜入组情况者;
20.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21.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
22.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3. 女性妊娠检测阳性或检查结果不在正常值或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者;
2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 给药部位皮肤异常(包括皮肤疾病,开放性创口,炎症,瘢痕,纹身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和安全性观察者(检查);
3. 筛选前三个月内排便存在排便硬、排便不净感、每周排便少于3次、用力过度等现象,或需干预以缓解症状者(问询);
4.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5. 筛选前1年内呼吸、循环、消化、泌尿、血液、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和神经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
6. 筛选时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传染病四项)和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7.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8.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进行疫苗接种者(问诊);
9.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制剂及方剂等)、保健品和功能性维生素者(问诊);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问诊、验重);
11.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问诊);
12. 筛选前一年中,有酗酒史,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 mL葡萄酒)(问诊);
13.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入住时检查);
14. 筛选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等于5支者,或每周期给药前48 h至当周期采血结束为止无法停止吸烟者(问诊);
15. 每周期给药前48 h至当周期采血结束为止无法停止食用含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和食品(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或葡萄柚、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杨桃、番石榴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问诊);
16. 筛选前一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或毒品及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入住时检查);
17. 不能耐受皮下注射、静脉穿刺,或采血困难,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19.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其他不适宜入组情况者;
20.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21.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
22.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3. 女性妊娠检测阳性或检查结果不在正常值或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者;
2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Bupivacaine liposome injectable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66mg/20ml
用法用量:每次266 mg/20 mL,共给药2次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单次腹部皮下注射266 mg/20 mL;清洗21天后,注射另一制剂266mg/20 mL
规格:266mg/20ml
用法用量:每次266 mg/20 mL,共给药2次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单次腹部皮下注射266 mg/20 mL;清洗21天后,注射另一制剂266mg/20 mL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Bupivacaine liposome injectable suspension 商品名称:Exparel
剂型:注射剂
规格:266mg/20ml
用法用量:每次266 mg/20 mL,共给药2次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单次腹部皮下注射266 mg/20 mL;清洗21天后,注射另一制剂266mg/20 mL
规格:266mg/20ml
用法用量:每次266 mg/20 mL,共给药2次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单次腹部皮下注射266 mg/20 mL;清洗21天后,注射另一制剂266mg/20 mL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给药前1 h内及给药后2h、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192h、240h、出组时测量受试者生命体征。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出组时或受试者退出试验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筛选期、出组时监测受试者心电图。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和出院时、出组时或受试者退出试验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3-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96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晖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01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博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968
- 药物名称
- 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以下情形术后镇痛:6岁及以上患者经浸润产生局部镇痛;成人肌间沟臂丛神经阻滞区域镇痛;成人腘窝坐骨神经阻滞区域镇痛;成人收肌管阻滞区域镇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比卡因脂质体注射液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BE-BBKY-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