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97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礼邦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糖尿病肾病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评估 AP303口服给药两周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次剂量递增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宏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高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珏
- 申请人名称
- 礼邦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黄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南座1206室
- 联系人邮编
- 20002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宏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 邮编
- 10003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高莹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 邮编
- 10003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48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301167/CXHL2301166/CXHL2301163/CXHL2301164/CXHL2301165
- 试验方案编号
- AP303-PK-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25-07-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AP303多次递增剂量口服给药在糖尿病肾病伴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表征AP303单次和多次递增剂量在糖尿病肾病伴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表征AP303单次和多次递增剂量在糖尿病肾病伴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30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为≥30岁。
2.体重指数(BMI)为18~30kg/㎡。
3.患者临床诊断为2型糖尿病,至少使用一种降糖药物,筛选访视前降糖药物包括胰岛
素剂量需稳定至少 2 周 。
4.筛选访视前已使用稳定剂量的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ARB)治疗至少4周。
5.筛选访视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且≤10.5%。
6.筛选访视时eGFR ≥30 mL/min /1.73㎡ 且<60 mL/min /1.73㎡ 。
7.筛选访视时尿白蛋白/肌酐比值(UACR)≥30 mg/g。
8.女性受试者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为妊娠试验阴性并满足(a)、(b)中的一项,并同意(c):
(a)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避免异性性交(如果这是其惯常/偏好的生活方式)或与接受过绝育手术(即6个月前行输精管结扎术或双侧睾丸切除术)的男性伴侣发生关系;
(b)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同意采用包括两种避孕方法的高效避孕措施(其中一种必须是屏障避孕法);
(c) 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应避免捐献卵子。
(2)无其他医学原因连续12个月及以上闭经的女性,促卵泡激素水平>40 mIU/mL。
(3)已经手术永久绝育>6个月(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双侧卵巢切除术)。其中卵巢未完全切除的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应避免捐献卵子。
9.男性受试者必须满足(a)、(b)、(c)中的一项,并同意(d):
(a)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使用两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如激素避孕、宫内节育器(IUD)和屏障避孕(其中一种必须是屏障避孕法);
(b)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避免异性性交(如果这是其惯常/偏好的生活方式)或与不具有生育能力的伴侣(即绝经后>12个月或手术绝育>6个月)发生关系;
(c) 6个月前行输精管结扎术或双侧睾丸切除术。
(d) 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应避免捐献精子。
10.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自愿参加试验,已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体重指数(BMI)为18~30kg/㎡。
3.患者临床诊断为2型糖尿病,至少使用一种降糖药物,筛选访视前降糖药物包括胰岛
素剂量需稳定至少 2 周 。
4.筛选访视前已使用稳定剂量的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ARB)治疗至少4周。
5.筛选访视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且≤10.5%。
6.筛选访视时eGFR ≥30 mL/min /1.73㎡ 且<60 mL/min /1.73㎡ 。
7.筛选访视时尿白蛋白/肌酐比值(UACR)≥30 mg/g。
8.女性受试者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为妊娠试验阴性并满足(a)、(b)中的一项,并同意(c):
(a)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避免异性性交(如果这是其惯常/偏好的生活方式)或与接受过绝育手术(即6个月前行输精管结扎术或双侧睾丸切除术)的男性伴侣发生关系;
(b)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同意采用包括两种避孕方法的高效避孕措施(其中一种必须是屏障避孕法);
(c) 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应避免捐献卵子。
(2)无其他医学原因连续12个月及以上闭经的女性,促卵泡激素水平>40 mIU/mL。
(3)已经手术永久绝育>6个月(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双侧卵巢切除术)。其中卵巢未完全切除的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应避免捐献卵子。
9.男性受试者必须满足(a)、(b)、(c)中的一项,并同意(d):
(a)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使用两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如激素避孕、宫内节育器(IUD)和屏障避孕(其中一种必须是屏障避孕法);
(b)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60天内,避免异性性交(如果这是其惯常/偏好的生活方式)或与不具有生育能力的伴侣(即绝经后>12个月或手术绝育>6个月)发生关系;
(c) 6个月前行输精管结扎术或双侧睾丸切除术。
(d) 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应避免捐献精子。
10.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自愿参加试验,已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2型糖尿病肾病以外的慢性肾脏病。
2.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接受皮质类固醇免疫治疗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如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环孢霉素、环磷酰胺或霉酚酸酯)的患者。
3.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急性肾损伤或接受过肾脏手术,或接受过肾移植。
4.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有依据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判定为II至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5. 在筛选访视时或随机时有踝关节以上的外周水肿。
6. 筛选访视时确认收缩压大于160或小于90mmHg,舒张压大于100或小于50mmHg(基于至少休息5分钟后2次单独静息坐位血压测量的平均值)。
7.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心血管手术史。
8. 筛选访视时ECG各参数值异常及各波形异常形态:例如
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QTcF>470ms),基于受试者仰卧位休息5分钟后获得的三次ECG的平均间期
明显的静息心动过缓(平均HR<40bpm)
明显的静息心动过速(平均HR>100bpm)
显示QRS波和/或T波不利于持续准确的QT测量(例如,不易消除的神经肌肉导致的心电伪差、QRS波起始部分模糊、T波振幅偏低、T波和U波合并、U波突出)
任何其他明显异常
9. 植入心脏起搏器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右或左束支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等。
10. 正在服用或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曾服用PPARγ激动剂,即噻唑烷二酮(例如含有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的药物,如Actos®、文迪雅、ActoplusMet™、文达敏和Avandaryl™)、PPAR-α激动剂(如非诺贝特)或任何PPAR双重或多重激动剂( 如西格列他钠)。
11. 筛选访视前一个月内使用CYP2C8诱导剂或强效或中效抑制剂(清单见附录4)
12. 筛选访视前一个月内接受非甾体抗炎药(NSAID)长期治疗(稳定的低剂量阿司匹林预防治疗除外,即每日剂量不高于100mg;允许使用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
13. 筛选访视时,ALT或AST>1.5×ULN,或实验室检测结果肝功能存在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4. 筛选访视时,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3×ULN),或有药物诱发的肌病病史。
15. 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和研究者与申办方的医学监查员一致认为已治愈且复发风险最小的恶性肿瘤除外)。
16. 受试者在给药前两周内出现严重急性感染,如COVID-19、流感、局部感染、急性胃肠道症状或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17. 筛选访视时以下任何一项检测呈阳性:乙型肝炎(HBsAg)、丙型肝炎(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Ab)或梅毒抗体。
18.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小分子临床试验药物;或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生物制剂临床试验药物。
19. 有药物和/或酒精滥用或成瘾史;或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酒量男性和女性分别超过3个和2个标准杯(1标准杯=10克酒精)的饮酒史。
20. 入院前 2 周内每天吸烟量超过5支或含同等量的尼古丁的产品。
21. 可能会干扰受试者遵守研究访视时间表或研究评估的医学或社会状况。
2.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接受皮质类固醇免疫治疗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如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环孢霉素、环磷酰胺或霉酚酸酯)的患者。
3.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急性肾损伤或接受过肾脏手术,或接受过肾移植。
4.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有依据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判定为II至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5. 在筛选访视时或随机时有踝关节以上的外周水肿。
6. 筛选访视时确认收缩压大于160或小于90mmHg,舒张压大于100或小于50mmHg(基于至少休息5分钟后2次单独静息坐位血压测量的平均值)。
7.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心血管手术史。
8. 筛选访视时ECG各参数值异常及各波形异常形态:例如
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QTcF>470ms),基于受试者仰卧位休息5分钟后获得的三次ECG的平均间期
明显的静息心动过缓(平均HR<40bpm)
明显的静息心动过速(平均HR>100bpm)
显示QRS波和/或T波不利于持续准确的QT测量(例如,不易消除的神经肌肉导致的心电伪差、QRS波起始部分模糊、T波振幅偏低、T波和U波合并、U波突出)
任何其他明显异常
9. 植入心脏起搏器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右或左束支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等。
10. 正在服用或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曾服用PPARγ激动剂,即噻唑烷二酮(例如含有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的药物,如Actos®、文迪雅、ActoplusMet™、文达敏和Avandaryl™)、PPAR-α激动剂(如非诺贝特)或任何PPAR双重或多重激动剂( 如西格列他钠)。
11. 筛选访视前一个月内使用CYP2C8诱导剂或强效或中效抑制剂(清单见附录4)
12. 筛选访视前一个月内接受非甾体抗炎药(NSAID)长期治疗(稳定的低剂量阿司匹林预防治疗除外,即每日剂量不高于100mg;允许使用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
13. 筛选访视时,ALT或AST>1.5×ULN,或实验室检测结果肝功能存在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4. 筛选访视时,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3×ULN),或有药物诱发的肌病病史。
15. 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和研究者与申办方的医学监查员一致认为已治愈且复发风险最小的恶性肿瘤除外)。
16. 受试者在给药前两周内出现严重急性感染,如COVID-19、流感、局部感染、急性胃肠道症状或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17. 筛选访视时以下任何一项检测呈阳性:乙型肝炎(HBsAg)、丙型肝炎(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Ab)或梅毒抗体。
18.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小分子临床试验药物;或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生物制剂临床试验药物。
19. 有药物和/或酒精滥用或成瘾史;或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酒量男性和女性分别超过3个和2个标准杯(1标准杯=10克酒精)的饮酒史。
20. 入院前 2 周内每天吸烟量超过5支或含同等量的尼古丁的产品。
21. 可能会干扰受试者遵守研究访视时间表或研究评估的医学或社会状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P303片: 英文通用名:AP303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规格:15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中文通用名:AP303片: 英文通用名:AP303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规格:15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AP303安慰剂片 英文通用名:AP303 Placebo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规格: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中文通用名:AP303安慰剂片 英文通用名:AP303 Placebo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规格:0μ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在第1天服用单剂量AP303片,然后第3天至第14天每天服用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PK参数:Cmax、Tmax、AUC0-24h、AUC0-last、AUC0-inf、t1/2、CL/F、V/F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的第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参数:Cmax、Tmax、AUC0-τ、Cav、Ctrough、t1/2、Rac、V/F评价时间:给药第3天至第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给药期间至28天(末次给药后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指标异常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给药期间至28天(末次给药后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心电图评价时间:给药期间至28天(末次给药后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给药期间至28天(末次给药后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和体重评价时间:给药期间至28天(末次给药后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空腹血糖评价时间:基线、给药后的第6、10、14、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空腹血脂(甘油三酯、HDL-C、LDL-C、总胆固醇)评价时间:基线、给药后的第6、10、14、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肌酐评价时间:基线、给药后的第6、10、14、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估计肾小球滤过率评价时间:基线、给药后的第6、10、14、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9-27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27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97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29
- 申请人名称
- 礼邦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97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480
- 药物名称
- AP303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301167/CXHL2301166/CXHL2301163/CXHL2301164/CXHL2301165
- 适应症
- 糖尿病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糖尿病肾病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评估 AP303口服给药两周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次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AP303口服给药两周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 试验方案编号
- AP303-PK-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25-07-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