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01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合肥阿法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阿法纳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AFN0328 注射液治疗HPV16 和/或HPV18 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安全性、耐受性、PK、PD、免疫原性和初步疗效的I 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8-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曹云霞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孙倍成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青
- 申请人名称
- 合肥阿法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阿法纳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青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9号安科生物A座911室
- 联系人邮编
- 23008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曹云霞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创新大道与皖水路交叉口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生殖中心
- 邮编
- 230000
- 单位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孙倍成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绩溪路218号/安徽省合肥市皖水路120号
- 邮编
- 230022
- 单位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288
- 试验方案编号
- AFN03-I-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版
- 版本日期
- 2024-08-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PART1:剂量递增阶段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
PART2:病例拓展阶段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细胞免疫反应水平及引起的CD4+和CD8+T淋巴细胞反应。
探索性目的: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血清细胞因子(IFN-γ、TNF-α、IL-2、IL-4、IL-5、IL-6、IL-10和IL-17A)的变化。
PART1:剂量递增阶段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
PART2:病例拓展阶段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细胞免疫反应水平及引起的CD4+和CD8+T淋巴细胞反应。
探索性目的:
评价本品在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血清细胞因子(IFN-γ、TNF-α、IL-2、IL-4、IL-5、IL-6、IL-10和IL-17A)的变化。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55周岁(包含端值)。
3.筛选时,根据HPV DNA分型检测,宫颈有确诊的HPV16和/或18型感染。
4.关于生殖能力,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同意试验期间保持性禁欲或采取医学上有效的避孕措施(即男用避孕套、避孕贴片、口服避孕、屏障避孕、杀精剂等),或者有一个不育的伴侣(输精管结扎、输精管切除术)。
5.研究者判断筛选时心电图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的结果。
6.研究者判断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的结果。
7.PART1:筛选时,既往存在经病理学检查确认有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组织学证据,且既往接受过手术或消融治疗(最后一次接受手术时间需距离入组时间≥6 个月)。
8.PART2:筛选时,经病理学检查确认有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
组织学证据,且既往未接受过手术或消融治疗。
9.PART2:筛选时阴道镜检查为满意,定义为鳞状柱状上皮交界(I 类或II 类转化区)完全可见,醋酸白色上皮上限或疑似的CIN 病变完全可见。
10.PART2:宫颈病变可以被活检器具触及和采样;宫颈病变足够大,确保筛选活检后仍有可见病变,经研究者判断在第36 周时适宜进行方案规定流程的候选者。
2.年龄18-55周岁(包含端值)。
3.筛选时,根据HPV DNA分型检测,宫颈有确诊的HPV16和/或18型感染。
4.关于生殖能力,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同意试验期间保持性禁欲或采取医学上有效的避孕措施(即男用避孕套、避孕贴片、口服避孕、屏障避孕、杀精剂等),或者有一个不育的伴侣(输精管结扎、输精管切除术)。
5.研究者判断筛选时心电图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的结果。
6.研究者判断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的结果。
7.PART1:筛选时,既往存在经病理学检查确认有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组织学证据,且既往接受过手术或消融治疗(最后一次接受手术时间需距离入组时间≥6 个月)。
8.PART2:筛选时,经病理学检查确认有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
组织学证据,且既往未接受过手术或消融治疗。
9.PART2:筛选时阴道镜检查为满意,定义为鳞状柱状上皮交界(I 类或II 类转化区)完全可见,醋酸白色上皮上限或疑似的CIN 病变完全可见。
10.PART2:宫颈病变可以被活检器具触及和采样;宫颈病变足够大,确保筛选活检后仍有可见病变,经研究者判断在第36 周时适宜进行方案规定流程的候选者。
排除标准
1.筛选时任何组织病理学样本中有宫颈原位腺癌(AIS)或高度外阴、阴道或肛门上皮内瘤变或侵袭性癌症的显微镜或肉眼证据。
2. 筛选时由于宫颈病变深度延伸到宫颈管内,阴道镜检查不能观测完全(PART1不适用)。
3. 妊娠、哺乳或试验期间考虑怀孕。
4. 先前有治疗性HPV疫苗接种史(有上市许可证的预防性HPV疫苗是允许的,例如Gardasil&trade、Silgard&trade、Cervarix&trade等)。
5. 首次给药前6周内出现任何研究者认为异常有临床意义的临床实验室值(依照CTCAE V5.0判定)。
6. 因基础疾病或治疗导致出现免疫抑制,包括:(1)筛选时HIV血清学检查阳性或有阳性病史;(2)原发性免疫缺陷;(3)长期(≥7天)口服或胃肠外使用强的松等效剂量≥20 mg/天的糖皮质激素(允许使用吸入性、局部用以及耳和眼用皮质激素);(4)当前或预期使用缓解疾病的抗风湿药物(例如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环孢素、甲氨蝶呤)和生物类缓解疾病药物(例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5)实体器官或骨髓移植史;(6)可能损害受试者的安全性或需要给予的治疗将干扰研究评估或终点评估,或在其他方面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的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免疫抑制或经临床诊断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史;(7)基于既往病史、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和体格检查,研究者临床判断有营养不良(即有医学意义的非蓄意体重减轻)的受试者。
7. 活动性单纯疱疹病毒(HSV-2)感染。
8.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9. 筛选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初筛呈阳性者;或筛选期乙肝两对半检查异常者,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但HBV-DNA<2500 拷贝/ml 或 500IU/ml 或在本中心正常值范围内的受试者和HCV RNA 检查阴性的受试者除外。
10. 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1.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种过任何非活疫苗。允许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灭活病毒疫苗。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例如,麻疹疫苗)。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当前患有或既往曾有会损害受试者的安全性、干扰研究评估或终点评估或在其他方面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的有临床意义的、6个月内发生过医学上不稳定的疾病(例如慢性肾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缺血或者梗死、NYHA分级2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病或者持续性房颤、恶性心律失常、缺血性或出血性脑卒中等)。
14. 签署ICF前2年内患有恶性肿瘤或对恶性肿瘤进行过系统治疗(允许局部治疗的肛门生殖器恶性肿瘤和浅表皮肤癌)。
15. 首次给药前2周内发生需禁用IM注射剂的急性或慢性出血或凝血病,或使用血液稀释剂(例如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
16. 有癫痫史,除非使用1种或较少抗癫痫药物治疗后5年内未发生癫痫。
17. 筛选时,经药物治疗后确认收缩压仍>150 mmHg或<90 mmHg或者舒张压仍>95 mmHg。
18. 筛选时,经确认静息心率/脉搏<50 bpm或>100 bpm(除非是因运动训练),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的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手术。
20. 签署ICF前30天之内参与有关研究性药物或器械的干预性研究,但未进行药物给药或器械干预的受试者除外。
21. 经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不适合入选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2. 筛选时由于宫颈病变深度延伸到宫颈管内,阴道镜检查不能观测完全(PART1不适用)。
3. 妊娠、哺乳或试验期间考虑怀孕。
4. 先前有治疗性HPV疫苗接种史(有上市许可证的预防性HPV疫苗是允许的,例如Gardasil&trade、Silgard&trade、Cervarix&trade等)。
5. 首次给药前6周内出现任何研究者认为异常有临床意义的临床实验室值(依照CTCAE V5.0判定)。
6. 因基础疾病或治疗导致出现免疫抑制,包括:(1)筛选时HIV血清学检查阳性或有阳性病史;(2)原发性免疫缺陷;(3)长期(≥7天)口服或胃肠外使用强的松等效剂量≥20 mg/天的糖皮质激素(允许使用吸入性、局部用以及耳和眼用皮质激素);(4)当前或预期使用缓解疾病的抗风湿药物(例如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环孢素、甲氨蝶呤)和生物类缓解疾病药物(例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5)实体器官或骨髓移植史;(6)可能损害受试者的安全性或需要给予的治疗将干扰研究评估或终点评估,或在其他方面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的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免疫抑制或经临床诊断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史;(7)基于既往病史、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和体格检查,研究者临床判断有营养不良(即有医学意义的非蓄意体重减轻)的受试者。
7. 活动性单纯疱疹病毒(HSV-2)感染。
8.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9. 筛选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初筛呈阳性者;或筛选期乙肝两对半检查异常者,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但HBV-DNA<2500 拷贝/ml 或 500IU/ml 或在本中心正常值范围内的受试者和HCV RNA 检查阴性的受试者除外。
10. 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1.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种过任何非活疫苗。允许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灭活病毒疫苗。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例如,麻疹疫苗)。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当前患有或既往曾有会损害受试者的安全性、干扰研究评估或终点评估或在其他方面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的有临床意义的、6个月内发生过医学上不稳定的疾病(例如慢性肾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缺血或者梗死、NYHA分级2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病或者持续性房颤、恶性心律失常、缺血性或出血性脑卒中等)。
14. 签署ICF前2年内患有恶性肿瘤或对恶性肿瘤进行过系统治疗(允许局部治疗的肛门生殖器恶性肿瘤和浅表皮肤癌)。
15. 首次给药前2周内发生需禁用IM注射剂的急性或慢性出血或凝血病,或使用血液稀释剂(例如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
16. 有癫痫史,除非使用1种或较少抗癫痫药物治疗后5年内未发生癫痫。
17. 筛选时,经药物治疗后确认收缩压仍>150 mmHg或<90 mmHg或者舒张压仍>95 mmHg。
18. 筛选时,经确认静息心率/脉搏<50 bpm或>100 bpm(除非是因运动训练),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的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手术。
20. 签署ICF前30天之内参与有关研究性药物或器械的干预性研究,但未进行药物给药或器械干预的受试者除外。
21. 经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不适合入选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FN0328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AFN0328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μg/1 mL/瓶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
用药时程:第1 天、第4 周(D29±3D,PART1 剂量递增阶段需完成28 天DLT观察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给药)和第12 周(D85±3D)各给药一次(建议每次注射更换至对侧上臂三角肌),共给药3 次。
规格:150 μg/1 mL/瓶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
用药时程:第1 天、第4 周(D29±3D,PART1 剂量递增阶段需完成28 天DLT观察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给药)和第12 周(D85±3D)各给药一次(建议每次注射更换至对侧上臂三角肌),共给药3 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首次给药后28天内的剂量限制毒性事件,以及所有治疗组在试验期间出现的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较基线临床意义的变化。评价时间:筛选期、D1、W4、W12、W24、W36、W64、提前退出访视及临床需要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测定的mRNA浓度结果,计算PK参数,包括峰浓度、达峰时间、从0点到最后一个时间点t的血药浓度-时曲线下面积。评价时间:筛选期、W14、W16、W24、W36、W64、提前退出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原性: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血清抗HPV16和抗HPV18抗体的滴度水平。评价时间: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效动力学(PD): 1.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测定细胞的免疫反应水平。评价时间: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效动力学(PD): 2.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测定AFN0328注射液引起的CD4+和CD8+T淋巴细胞反应。评价时间: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探索性终点: 药效动力学(PD):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测定AFN0328注射液引起的血清细胞因子的变化。评价时间:D1给药前30min内、第6周、第14周、第16周、第24周和提前退出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01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青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07
- 申请人名称
- 合肥阿法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阿法纳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013
- 药物名称
- AFN0328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288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AFN0328 注射液治疗HPV16 和/或HPV18 相关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安全性、耐受性、PK、PD、免疫原性和初步疗效的I 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AFN0328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FN03-I-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版
- 版本日期
- 2024-08-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