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01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武田(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Catalent CTS, LLC Takeda Ireland Limited
完整适应症
用于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后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和/或疾病,且对一种或多种既往治疗(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西多福韦或膦甲酸钠)难治(伴或不伴基因型耐药)的成人患者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对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膦甲酸钠或西多福韦难治或耐药的巨细胞病毒 (CMV) 感染的移植受者中评估马立巴韦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性、单臂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2-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1-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天津市 · 天津市安徽省 · 合肥市江苏省 · 苏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孙于谦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符粤文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罗依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宣丽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顺清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夏凌辉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姜尔烈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朱小玉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芷珉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曼
-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王荧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桥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曦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鞠娜
- 申请人名称
- 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武田(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Catalent CTS, LLC Takeda Ireland Limited
- 联系人姓名
- 鞠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35F
- 联系人邮编
- 2001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孙于谦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AK-620-3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初始版本
- 版本日期
- 2024-04-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马立巴韦在中国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在既往抗 CMV 治疗难治或耐药的移植受者中评估马立巴韦治疗在研究第 8 周结束时在 CMV 病毒血症清除方面的疗效;
评估马立巴韦在研究第8周结束时达到 CMV 病毒血症清除和症状控制,且该疗效维持至研究第 12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4 周)、研究第 16 周(治疗期结束后/随访期第 8 周)和研究第 20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12 周)的情况;
评估马立巴韦在完成 8 周研究治疗后达到 CMV 病毒血症清除和症状控制方面的疗效,以及该疗效维持至研究第 12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4 周)、研究第 16 周(治疗期结束后/随访期第 8 周)和研究第 20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12 周)的情况;
评估在研究的初始 8 周、在 12 周随访期间、在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以及在受试者接受治疗和停止治疗期间 CMV 病毒血症的复发率;
评估对于在研究第 8 周达到病毒血症清除的受试者,在随访期间需要抗 CMV 治疗的复发情况;
评估引起马立巴韦耐药的 CMV 基因突变谱;
评估受试者的生存情况;
确定马立巴韦在中国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PK) 特征。
在既往抗 CMV 治疗难治或耐药的移植受者中评估马立巴韦治疗在研究第 8 周结束时在 CMV 病毒血症清除方面的疗效;
评估马立巴韦在研究第8周结束时达到 CMV 病毒血症清除和症状控制,且该疗效维持至研究第 12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4 周)、研究第 16 周(治疗期结束后/随访期第 8 周)和研究第 20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12 周)的情况;
评估马立巴韦在完成 8 周研究治疗后达到 CMV 病毒血症清除和症状控制方面的疗效,以及该疗效维持至研究第 12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4 周)、研究第 16 周(治疗期结束后/随访期第 8 周)和研究第 20 周(治疗期结束后第 12 周)的情况;
评估在研究的初始 8 周、在 12 周随访期间、在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以及在受试者接受治疗和停止治疗期间 CMV 病毒血症的复发率;
评估对于在研究第 8 周达到病毒血症清除的受试者,在随访期间需要抗 CMV 治疗的复发情况;
评估引起马立巴韦耐药的 CMV 基因突变谱;
评估受试者的生存情况;
确定马立巴韦在中国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PK) 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的预期寿命必须至少为 8 周。
2.在签署 ICF 时,受试者的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即 ≥ 18 岁)。
3.受试者必须具有中国血统,是指在中国出生,且父母和祖父母均为中国人。
4.受试者必须是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受者。
5.受试者必须存在经证明的全血或血浆 CMV 感染,在间隔至少 1 天的连续 2 次评估中,通过当地实验室定量聚合酶链反应 (qPCR) 或相当的定量 CMV DNA 结果确定,筛选时全血值为 ≥ 1,365 IU/mL 或血浆值为 ≥ 455 IU/mL。两份样本均应在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14 天内采集,第二份样本在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5 天内采集。两次评估必须使用相同实验室和相同类型的样本(全血或血浆)。
6.受试者必须当前患有 CMV 感染,且对最近使用的 4 种抗 CMV 治疗药物之一(例如静脉注射更昔洛韦/口服缬更昔洛韦、静脉注射膦甲酸钠或静脉注射西多福韦)难治性。难治性定义为使用上述 4 种药物治疗 14 天或更长时间后,有记录证明未能达到全血或血浆中 CMV DNA 水平降低 >1 log10(以 10 为底的常用对数)。
有记录证明存在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膦甲酸钠或西多福韦耐药相关的1个或多个 CMV 基因突变的受试者也必须符合难治性 CMV 感染的定义。
7.筛选实验室检查具有以下所有结果: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 1000/mm3 (1×109/L)
血小板计数 ≥ 25,000/mm3 (25×109/L)
血红蛋白 ≥ 8g/dL
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 ≥ 30 mL/min/1.73 m2
2.在签署 ICF 时,受试者的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即 ≥ 18 岁)。
3.受试者必须具有中国血统,是指在中国出生,且父母和祖父母均为中国人。
4.受试者必须是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受者。
5.受试者必须存在经证明的全血或血浆 CMV 感染,在间隔至少 1 天的连续 2 次评估中,通过当地实验室定量聚合酶链反应 (qPCR) 或相当的定量 CMV DNA 结果确定,筛选时全血值为 ≥ 1,365 IU/mL 或血浆值为 ≥ 455 IU/mL。两份样本均应在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14 天内采集,第二份样本在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5 天内采集。两次评估必须使用相同实验室和相同类型的样本(全血或血浆)。
6.受试者必须当前患有 CMV 感染,且对最近使用的 4 种抗 CMV 治疗药物之一(例如静脉注射更昔洛韦/口服缬更昔洛韦、静脉注射膦甲酸钠或静脉注射西多福韦)难治性。难治性定义为使用上述 4 种药物治疗 14 天或更长时间后,有记录证明未能达到全血或血浆中 CMV DNA 水平降低 >1 log10(以 10 为底的常用对数)。
有记录证明存在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膦甲酸钠或西多福韦耐药相关的1个或多个 CMV 基因突变的受试者也必须符合难治性 CMV 感染的定义。
7.筛选实验室检查具有以下所有结果: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 1000/mm3 (1×109/L)
血小板计数 ≥ 25,000/mm3 (25×109/L)
血红蛋白 ≥ 8g/dL
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 ≥ 30 mL/min/1.73 m2
排除标准
1.根据研究者在筛选时的评估,受试者患有 CMV 疾病,且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CNS)(例如,CMV 脑炎)或眼部(例如,CMV 视网膜炎)。
2. 据研究者在治疗分配之日的评估,受试者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其他类型感染。
3. 受试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且经研究者确定,可能干扰治疗依从性或者研究方案规定的评估。
4. 已知受试者对马立巴韦或其任何辅料过敏。
5. 受试者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24 小时内出现重度呕吐、腹泻或其他重度胃肠道 (GI) 疾病或有影响口服药物在胃肠道吸收的异常情况。
6. 受试者患有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读、禁忌给予试验用药品或损害受试者安全或健康的有临床意义的内科或外科疾病。
7. 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开始时,受试者正在接受缬更昔洛韦、更昔洛韦、西多福韦、膦甲酸钠、来特莫韦、来氟米特或青蒿琥酯治疗,或预计在 8 周治疗期间需要使用其中一种药物治疗。
8. 受试者在基线时需要机械通气或血管加压药来提供血液动力学支持。
9.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马立巴韦治疗。
10. 受试者既往曾完成、终止或退出本研究。
11. 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开始前 30 天内,受试者接受过任何已知具有抗 CMV 活性的试验用药治疗,或在任何时间接种过 CMV 疫苗。
12. 受试者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开始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试验用药或试验用器械。
13. 由当地实验室检测确定,受试者筛选时的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 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或筛选时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5 倍 ULN,或筛选时的总胆红素为 ≥ 3.0 × ULN(有记录的吉尔伯特综合征除外)。注:尽管筛选时的 AST 或 ALT > 5 倍 ULN,经活检证实的 CMV 肝炎受试者不会从本研究中排除。
14. 已知(之前有记录)受试者的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受试者必须在进入研究前 3 个月内确认 HIV 检测结果为阴性,如果无 HIV 检测结果,则在筛选期间由当地实验室进行检测。
15. 研究者确定,受试者患有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以外的活动性恶性肿瘤。研究者确定出现基础恶性肿瘤复发或进展(已因此接受 HSCT 或 SOT)的受试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6. 受试者正在接受急性或慢性丙型肝炎和/或乙型肝炎治疗。
17. 受试者已怀孕或希望怀孕或正在哺乳/母乳喂养。
干预组以及持续时间(包括受试者参与研究的最长持续时间):
每例受试者的最长参与研究持续时间预计为最长 22 周,包括:
筛选期的计划持续时间:最长 2 周
治疗期的计划持续时间:8 周
随访期的计划持续时间:12 周
2. 据研究者在治疗分配之日的评估,受试者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其他类型感染。
3. 受试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且经研究者确定,可能干扰治疗依从性或者研究方案规定的评估。
4. 已知受试者对马立巴韦或其任何辅料过敏。
5. 受试者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24 小时内出现重度呕吐、腹泻或其他重度胃肠道 (GI) 疾病或有影响口服药物在胃肠道吸收的异常情况。
6. 受试者患有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读、禁忌给予试验用药品或损害受试者安全或健康的有临床意义的内科或外科疾病。
7. 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开始时,受试者正在接受缬更昔洛韦、更昔洛韦、西多福韦、膦甲酸钠、来特莫韦、来氟米特或青蒿琥酯治疗,或预计在 8 周治疗期间需要使用其中一种药物治疗。
8. 受试者在基线时需要机械通气或血管加压药来提供血液动力学支持。
9.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马立巴韦治疗。
10. 受试者既往曾完成、终止或退出本研究。
11. 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开始前 30 天内,受试者接受过任何已知具有抗 CMV 活性的试验用药治疗,或在任何时间接种过 CMV 疫苗。
12. 受试者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开始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试验用药或试验用器械。
13. 由当地实验室检测确定,受试者筛选时的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 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或筛选时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5 倍 ULN,或筛选时的总胆红素为 ≥ 3.0 × ULN(有记录的吉尔伯特综合征除外)。注:尽管筛选时的 AST 或 ALT > 5 倍 ULN,经活检证实的 CMV 肝炎受试者不会从本研究中排除。
14. 已知(之前有记录)受试者的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受试者必须在进入研究前 3 个月内确认 HIV 检测结果为阴性,如果无 HIV 检测结果,则在筛选期间由当地实验室进行检测。
15. 研究者确定,受试者患有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以外的活动性恶性肿瘤。研究者确定出现基础恶性肿瘤复发或进展(已因此接受 HSCT 或 SOT)的受试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6. 受试者正在接受急性或慢性丙型肝炎和/或乙型肝炎治疗。
17. 受试者已怀孕或希望怀孕或正在哺乳/母乳喂养。
干预组以及持续时间(包括受试者参与研究的最长持续时间):
每例受试者的最长参与研究持续时间预计为最长 22 周,包括:
筛选期的计划持续时间:最长 2 周
治疗期的计划持续时间:8 周
随访期的计划持续时间:12 周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马立巴韦片: 英文通用名:Maribavir Tablets 商品名称:抑泰之
剂型:片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400mg, 每天2次,口服
用药时程:8周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400mg, 每天2次,口服
用药时程: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 (TEAEs)、治疗中出现的 SAEs、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 (AESIs)、生命体征、在指定访视的临床实验室评估、心电图 (ECGs)、终止研究药物治疗/研究。评价时间:截至研究者第20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在既往抗 CMV 治疗难治或耐药的移植受者中评估马立巴韦治疗在研究第 8 周结束时在 CMV 病毒血症清除方面的疗效。评价时间:研究第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马立巴韦在研究第 8 周结束时达到CMV 病毒血症清除和症状控制,且该疗效维持至研究第 12 周、研究第 16 周和研究第 20 周的情况。评价时间:研究第8,12,16,2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马立巴韦在完成 8 周研究治疗后达到 CMV 病毒血症清除和症状控制方面的疗效,以及该疗效维持至研究第 12 周、研究第 16 周和研究第 20 周的情况。评价时间:研究第8,12,16,2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初始 8 周、12 周随访期间、在研究任何时间及在受试者接受和停止治疗期间 CMV 病毒血症的复发率。评估对于在第 8 周达到病毒血症清除的受试者随访期间需要抗 CMV 治疗的复发情况。评价时间:研究第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引起马立巴韦耐药的 CMV 基因突变谱。评价时间:截至研究者第2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受试者的生存情况。评价时间:截至研究者第2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确定马立巴韦在中国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PK) 特征。评价时间:研究第1周,4周,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7-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01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鞠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28
- 申请人名称
- 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武田(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Catalent CTS, LLC/Takeda Ireland Limited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015
- 药物名称
- 马立巴韦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后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和/或疾病,且对一种或多种既往治疗(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西多福韦或膦甲酸钠)难治(伴或不伴基因型耐药)的成人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对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膦甲酸钠或西多福韦难治或耐药的巨细胞病毒 (CMV) 感染的移植受者中评估马立巴韦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性、单臂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马立巴韦中国开放性、单臂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AK-620-3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初始版本
- 版本日期
- 2024-04-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