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02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随机、双盲、两制剂、交叉设计,评价立他司特滴眼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温州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包志淑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马慧香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博凡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博凡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9号
- 联系人邮编
- 3111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包志淑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
- 邮编
- 325027
- 单位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马慧香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
- 邮编
- 325027
- 单位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CTFA-2023BCCT0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09-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立他司特滴眼液为受试制剂,并与参比制剂进行泪液及血液中的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对比。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成年男性及未怀孕非哺乳期女性,年龄在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试验期间超过45周岁不剔除);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健康情况良好,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验项目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检测均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为合格者;
4.双眼的矫正视力为≥4.9(标准对数视力表),眼压、眼底和裂隙灯检查未见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5.角膜荧光素钠染色点<5个,泪膜破裂时间(BUT)在5s及以上;
6.Schirmer I试验测量5min内,泪液浸湿试纸的长度>10mm;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健康情况良好,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验项目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检测均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为合格者;
4.双眼的矫正视力为≥4.9(标准对数视力表),眼压、眼底和裂隙灯检查未见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5.角膜荧光素钠染色点<5个,泪膜破裂时间(BUT)在5s及以上;
6.Schirmer I试验测量5min内,泪液浸湿试纸的长度>10mm;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排除标准
1.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研究者认为对本试验有影响的手术;
3. 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任何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5. 试验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维生素、人工泪液)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6. 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7. 药物滥用检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8.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9.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0. 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1. 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3. 受试者拒绝遵守给药前48小时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的规定;
14. 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试验完成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5.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16. 晕针、晕血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17. 体格检查或心电图检查或眼科检查有明显异常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8. 既往或目前患有眼部疾病,如双眼患有显性斜视、白内障等晶状体损伤疾病、病理性近视、黄斑病变、角膜病变、色素膜炎、视网膜脱离,严重玻璃体混浊等受试者;
19. 任一只眼筛选前4周内发生过或现患鼻泪管堵塞者;
20. 有任何眼部手术史(含激光矫正术)及独眼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任何手术者;
21. 整个试验期间需要配戴角膜接触镜者;
22. 既往或目前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或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试验的安全性或试验用药品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包括:眼科疾病(包括眼周疾病)、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障碍等明确病史或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
2.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研究者认为对本试验有影响的手术;
3. 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任何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5. 试验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维生素、人工泪液)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6. 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7. 药物滥用检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8.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9.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0. 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1. 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3. 受试者拒绝遵守给药前48小时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的规定;
14. 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试验完成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5.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16. 晕针、晕血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17. 体格检查或心电图检查或眼科检查有明显异常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8. 既往或目前患有眼部疾病,如双眼患有显性斜视、白内障等晶状体损伤疾病、病理性近视、黄斑病变、角膜病变、色素膜炎、视网膜脱离,严重玻璃体混浊等受试者;
19. 任一只眼筛选前4周内发生过或现患鼻泪管堵塞者;
20. 有任何眼部手术史(含激光矫正术)及独眼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任何手术者;
21. 整个试验期间需要配戴角膜接触镜者;
22. 既往或目前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或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试验的安全性或试验用药品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包括:眼科疾病(包括眼周疾病)、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障碍等明确病史或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立他司特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Lifitegrast Eye Drops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液
规格:5%(0.2ml:10mg)
用法用量: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5%(0.2ml:10mg)
用法用量: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立他司特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Lifitegrast Ophthalmic Solution 商品名称:Xiidra
剂型:滴眼液
规格:5%(0.2ml:10mg)
用法用量: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5%(0.2ml:10mg)
用法用量: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血液及泪液中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眼科检查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滴眼液舒适度评估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药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9-13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药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02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博凡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01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026
- 药物名称
- 立他司特滴眼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干眼(DED)症状和体征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随机、双盲、两制剂、交叉设计,评价立他司特滴眼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 试验通俗题目
- 立他司特滴眼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CTFA-2023BCCT0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09-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