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4088 快照:进行中 招募中 I期

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评估CSCJC3456片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CSCJC3456片
适应症
晚期恶性实体瘤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4-11-07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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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244088
快照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状态阶段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常山凯捷健生物药物研发(河北)有限公司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评估口服CSCJC3456片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单臂、开放、单/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及队列扩展的Ia/Ib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5-08-06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11-07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5-02-0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5-02-13;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2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7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宁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福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冯美彦
申请人名称
常山凯捷健生物药物研发(河北)有限公司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冯美彦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梦龙街71号
联系人邮编
0508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宁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邮编
100021
单位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CSCJC CA1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V2.3
版本日期
2025-08-0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Ia期:评估CSCJC3456片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为Ib期临床试验提供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案。
Ib期:初步评估CSCJC3456片在目标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目的:
Ia期:研究单/多次给药后CSCJC3456及其主要代谢产物(如CSCJC3456-去甲基等)的PK特征;初步观察CSCJC3456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有效性。
Ib期:在目标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进一步评估CSCJC3456片的有效性、PK特征,评估安全性、耐受性,对应肿瘤标志物与临床疗效的关系。
探索性目的:
评估CSCJC3456片在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药效学(PD)指标变化;评估CSCJC3456血浆浓度与QT间期之间的关系;Ia期:鉴定CSCJC3456 片单/多次给药后血浆中可能的代谢产物;Ib期:探索肿瘤相关的基于基因型的分子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结果之间可能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18岁≤年龄≤75岁,男女不限,人种不限;
3.预期生存期≥12周;
4.体力状况评分ECOG≤1分(见附录6);
5.Ia期研究:标准治疗下仍发生疾病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缺乏有效标准治疗,且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至少具有1个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Ib期研究:
队列A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肝细胞癌,并且经过标准治疗后失败或不能耐受,该队列包括不少于2例FGFR4阳性患者,研究者可以根据试验中受试者疗效反应和申办方沟通后调整入组病例选择;
队列B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结直肠癌,并且经过标准治疗后失败或不能耐受,该队列包括不少于2例FGFR1或FGFR2阳性患者,研究者可以根据试验中受试者疗效反应和申办方沟通后调整入组病例选择;
队列C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并且经过标准治疗后失败或不能耐受,该队列包括不少于2例FGFR1或FGFR2阳性患者,研究者可以根据试验中受试者疗效反应和申办方沟通后调整入组病例选择;
队列D为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复发/转移性子宫内膜癌,并且经过标准治疗后失败或不能耐受,该队列包括不少于2例FGFR2或FGFR3阳性患者,研究者可以根据试验中受试者疗效反应和申办方沟通后调整入组病例选择;
或Ia期试验中发现的其它敏感瘤种的患者。
各队列受试者至少具有1个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FGFR阳性定义:基于肿瘤组织的检测结果,经中心或当地实验室确诊的,至少存在FGFR基因突变、融合/重排或扩增中的一种情况。
6.首次给药前已经从以往末次治疗的毒性效应中恢复(CTCAE≤1级,除“脱发”“色素沉着”等特殊情况外),此外研究者判断相应AE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者;
7.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90 mmHg,且首次给药前7天内降压药物及使用剂量无变化。
8.器官和骨髓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骨髓: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且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生物反应调节剂(如促粒细胞生长因子、促红细胞生长因子、白介素-11等)治疗;
肝功能:无肝硬化病史(即无失代偿性肝硬化 Child-Pugh B、C 级,见附录9)。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Gilbert综合征≤2.0×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有肝转移或肝癌患者要求TBIL≤2.5×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orft-Gault公式,见附录11)或血清肌酐<1.5×ULN;尿蛋白定性≤1+;如果尿蛋白定性≥2+,则需进行24h尿蛋白定量检查;研究者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入组判断;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有效的方法避孕。哺乳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3个月内停止哺乳。
10.有目前所患肿瘤的基因测序结果,或愿意提供肿瘤组织标本(石蜡包埋组织块,或连续切片)。
标本最好是来自最近收集的可用的肿瘤组织。相关说明见实验室手册。
在肿瘤组织不足(例如,可用切片数量不够,包括没有组织标本的情况)且研究者认为再次肿瘤组织活检不安全、不耐受、不可行或患者拒绝等情况下,可以在与申办方讨论后让患者入组研究。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但应除外以下情形:
a) 已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原位乳腺癌;
b) 已根治且五年内无复发的第二原发癌;
2. 对于研究药物任何成分过敏者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
3. 首次研究治疗前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或药物:
a)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大手术的定义为任何进行了广泛切除的侵入性手术或者需要打开间皮细胞屏障(如胸膜腔、腹膜、脑膜)的手术,但是因诊断需要进行的组织活检是允许的。严重创伤指有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b)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c)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肿瘤栓塞术);如为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和内分泌治疗,停药≤2周;如为亚硝基脲、丝裂霉素或单克隆抗体治疗,停药≤6周。如果因为日程安排或药物PK特性导致洗脱时间不充分,则需要和申办者讨论;
d)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强效CYP2C8、CYP3A4诱导剂;或首次给药前,接受过强效CYP2C8、CYP3A4抑制剂且不足5个半衰期;
e) 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已知可以显著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如Ia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
f) 既往接受过FGFR抑制剂治疗(如佩米替尼、厄达替尼、英菲格拉替尼、福巴替尼、ponatinib、dovitinib、nintedanib、AZD4547、NVP-BGJ398、LY2784455、BAY1163877等);
4.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患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
a) 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研究首次给药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4周后临床表现稳定(临床表现稳定定义:满足4周内无颅内高压或神经系统等临床伴随症状且首次用药前4周内影像学提示病灶稳定);
b) 对于脑转移患者自全脑放射治疗(WBRT)到首次研究治疗给药的时间≥21天,自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RS)治疗到首次研究治疗给药的时间≥7 天,或自手术切除起到首次研究治疗给药的时间≥28 天;
5. 具有症状的、已播散到内脏的、短期内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风险的晚期患者,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至少两次穿刺引流的患者或进行过一次穿刺引流但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不稳定的患者;
6. 筛选前的6个月内,有心血管系统疾病符合下面任一条:
a) 心功能≥纽约心脏协会(NYHA,见附录10)Ⅲ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b)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c)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d) QTcF(Fridericia公式,见附录12)>480毫秒,或存在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如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如CTCAE严重程度≥3级或需要静脉给药治疗)、家族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家族性心律失常病史(如预激综合征);
e) 给药前六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
f) 过去2年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
7. 经系统治疗未控制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8. 现患有突发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病或肺炎,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等,由于放疗诱发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9. 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包括如下情况: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
10. 既往或现患≥3级的胃肠道穿孔或内脏瘘者;
11. 筛选期腹泻≥3级者;
12. 有活动性感染证据:
a) 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HBsAg阳性且HBV-DNA≥2000IU/ml);
b) 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c) 首次药前4周内全身性使用抗感染治疗药物≥7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可以入组);
d) 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RNA)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4.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5.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除外:患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随访期;或上次研究用药已经超过5个半衰期);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SCJC3456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或每日2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或给药3周停药1周,每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死亡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并中途退出试验,最长用药时长为 2 年。

中文通用名:CSCJC3456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或每日2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或给药3周停药1周,每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死亡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并中途退出试验,最长用药时长为 2 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Ia期:所有的安全性指标,包括但是不限于: AE和SAE、体格检查、生命体征、ECOG评分、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中的安全性指标和12导联心电图等;DLT和MTD评价时间:DLT和MTD:首次服药至第一个周期结束; 其他指标:从基线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Ib期: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从基线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Ia期:单/多次给药后PK参数,包括Tmax、Cmax、AUC等;疗效指标,包括ORR、DCR、DOR、PFS等。评价时间:PK参数:第1个治疗周期,C2D1、C3D1、…、CnD1给药后2-4 h。 其他指标:从基线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Ib期:疗效指标:DCR、DOR、PFS、OS等;肿瘤标志物:如AFP、CEA、CA19-9等;安全性指标:AE、SAE、心电图、实验室检查、ECOG等;PK参数:Cmax,ss、Tmax,ss等。评价时间:PK参数:第1个治疗周期,C2D1、C3D1、…、CnD1给药后2-4 h。 其他指标:从基线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16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16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4088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冯美彦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11-07
申请人名称
常山凯捷健生物药物研发(河北)有限公司/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4088
药物名称
CSCJC3456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恶性实体瘤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评估口服CSCJC3456片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单臂、开放、单/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及队列扩展的Ia/Ib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评估CSCJC3456片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SCJC CA1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V2.3
版本日期
2025-08-0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