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23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海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0-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1-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1-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3-2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贺帅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丁长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伟卫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伟卫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
- 联系人邮编
- 20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贺帅
- 学位
- Ph.D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邮编
- 510280
- 单位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丁长海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020-783251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邮编
- 510280
- 单位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3480,CTR2025359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0661
- 试验方案编号
- HB527-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单次静脉注射NC527-X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注射用NC527-X最大耐受剂量(MTD)或者最大给药剂量(MAD)。
评估注射用NC527-X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单次静脉注射NC527-X的其他安全性。
评估注射用NC527-X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单次静脉注射NC527-X的其他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50岁;
3.男性体重≥50.0 kg,或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8.0~32.0 kg/m2之间(含18.0和32.0 kg/m2);
4.受试者健康,无急慢性疾病,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测试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如果有任何结果超出正常范围,研究者可将其视为无临床意义;
5.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接受试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用药结束后继续避孕6个月;女性受试者必须处于非妊娠和非哺乳期。
6.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50岁;
3.男性体重≥50.0 kg,或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8.0~32.0 kg/m2之间(含18.0和32.0 kg/m2);
4.受试者健康,无急慢性疾病,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测试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如果有任何结果超出正常范围,研究者可将其视为无临床意义;
5.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接受试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用药结束后继续避孕6个月;女性受试者必须处于非妊娠和非哺乳期。
6.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
排除标准
1.对造影剂或NC527-X及其辅料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 有临床显著过敏史或过敏反应史;
3. 代谢、泌尿生殖系统、肝脏、肾脏、血液学、肺脏、心血管、胃肠、泌尿、内分泌、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史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本研究的任何其他疾病史;
4. 患有全身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等)的人员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者;
5. 有浅表皮肤伤口(特别是手部)或皮肤病的可能会影响荧光测试结果者;
6. 身体部位有纹身、湿疹、皮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异形痣、疤痕、色素异常、包疖、外伤、皮肤感染、皮肤过于干燥起皮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或毛发旺盛者;
7. 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或双臂皮肤色度有明显差异者,且经研究者评估对研究有影响者;
8. 患有严重皮肤病史(如:银屑病、白癜风、红斑狼疮等)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等)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者;
9. 筛查前6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或基线药物试验结果呈阳性;
10. 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在筛查前3个月内习惯使用尼古丁产品,或在研究期间无法停止使用任何烟草产品;
11. 筛查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个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酒精产品,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
12. 筛查前28天内进行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
13. 在给药前14天服用任何处方药,或在给药前7天服用非处方药、维生素和/或草药(不包括偶尔服用扑热息痛、布洛芬和由研究者或指定人员酌情决定的标准剂量的多种维生素);
14.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长期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包括茶碱、咖啡因、可可碱)、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者(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或在服药前48h 至试验结束期间不愿停止摄入任何含有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如浓茶、 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及富含黄嘌呤、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血清学试验结果呈阳性;
17. 受试者在给药前30天内接受了非生物试验产品或医疗器械,或在给药前90天内接受了生物试验产品;
18. 有体位性低血压、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晕针或晕血史者;
19. 筛查前3个月内献血超过400 mL或筛查前4周内献血超过2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20.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或2周内发生过活动性感染;
21. 筛选期妊娠检测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或计划在本试验期间怀孕或生育;
22. 精神疾病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3. 有特殊饮食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如曾发生饮用牛奶及其制品腹泻者)者;
24. 首次用药前28天内使用过成分不明的中药治疗(由研究者决定);
25.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完整性的任何情况。
2. 有临床显著过敏史或过敏反应史;
3. 代谢、泌尿生殖系统、肝脏、肾脏、血液学、肺脏、心血管、胃肠、泌尿、内分泌、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史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本研究的任何其他疾病史;
4. 患有全身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等)的人员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者;
5. 有浅表皮肤伤口(特别是手部)或皮肤病的可能会影响荧光测试结果者;
6. 身体部位有纹身、湿疹、皮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异形痣、疤痕、色素异常、包疖、外伤、皮肤感染、皮肤过于干燥起皮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或毛发旺盛者;
7. 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或双臂皮肤色度有明显差异者,且经研究者评估对研究有影响者;
8. 患有严重皮肤病史(如:银屑病、白癜风、红斑狼疮等)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等)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者;
9. 筛查前6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或基线药物试验结果呈阳性;
10. 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在筛查前3个月内习惯使用尼古丁产品,或在研究期间无法停止使用任何烟草产品;
11. 筛查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个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酒精产品,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
12. 筛查前28天内进行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
13. 在给药前14天服用任何处方药,或在给药前7天服用非处方药、维生素和/或草药(不包括偶尔服用扑热息痛、布洛芬和由研究者或指定人员酌情决定的标准剂量的多种维生素);
14.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长期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包括茶碱、咖啡因、可可碱)、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者(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或在服药前48h 至试验结束期间不愿停止摄入任何含有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如浓茶、 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及富含黄嘌呤、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血清学试验结果呈阳性;
17. 受试者在给药前30天内接受了非生物试验产品或医疗器械,或在给药前90天内接受了生物试验产品;
18. 有体位性低血压、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晕针或晕血史者;
19. 筛查前3个月内献血超过400 mL或筛查前4周内献血超过2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20.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或2周内发生过活动性感染;
21. 筛选期妊娠检测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或计划在本试验期间怀孕或生育;
22. 精神疾病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3. 有特殊饮食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如曾发生饮用牛奶及其制品腹泻者)者;
24. 首次用药前28天内使用过成分不明的中药治疗(由研究者决定);
25.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完整性的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NC527-X: 英文通用名:NC527-X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2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爬坡剂量分别为:0.01 mg/kg、0.02 mg/kg、0.04 mg/kg、0.08 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2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爬坡剂量分别为:0.01 mg/kg、0.02 mg/kg、0.04 mg/kg、0.08 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吲哚菁绿 英文通用名:Indocyanine Gree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剂量为:0.27mg/kg。成分:吲哚菁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25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剂量为:0.27mg/kg。成分:吲哚菁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观察期内DLT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给药后5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及等级、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等较基线变化情况;评价时间:试验全流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MTD或者MAD。评价时间:试验全流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K终点:单次给药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峰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半衰期(t1/2)、清除率(CL)、分布容积(Vz)等;皮肤表面荧光强度。评价时间:给药后5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其他安全性终点:光敏反应。评价时间:给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23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伟卫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1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23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3480,CTR20253598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NC527-X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0661
- 适应症
- 用于实体瘤术中辅助识别恶性病变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注射用NC527-X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注射用NC527-X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B527-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