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30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消化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抗创联生物制药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美沙拉秦缓释颗粒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序列、单次给药、完全重复交叉设计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芜湖市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贾元威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江晓春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谢海棠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抗创联生物制药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贾元威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号
- 邮编
- 241001
- 单位名称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江晓春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号
- 邮编
- 241001
- 单位名称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谢海棠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号
- 邮编
- 241001
- 单位名称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YH9062-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9-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沙拉秦缓释颗粒为受试制剂,以Ferring S.A.S持证的美沙拉秦缓释颗粒(商品名:Pentasa)为参比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相关规定,比较美沙拉秦缓释颗粒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美沙拉秦缓释颗粒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美沙拉秦缓释颗粒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试验开始前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BMI=体重(kg)/身高(m)2;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BMI=体重(kg)/身高(m)2;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2. 既往或现存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精神系统、代谢及骨骼系统、肌肉皮肤、眼、耳鼻喉等系统疾病,特别是高血压、前驱糖尿病、糖尿病、骨质疏松症、消化性溃疡、青光眼或白内障,或有糖尿病或青光眼家族史者,或既往服用免疫系统药物者;
3. 试验前7天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有过敏史者;
5.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6. 筛选前4周内有感染性疾病(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有风险),或试验前3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7. 目前患有或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8. 在给药前90天内曾接种过疫苗者,对已批准的鼻内或肌注流感疫苗为给药前14天内;
9.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或试验前30天使用过与试验用药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强效CYP3A4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茚地那韦、沙奎那韦、红霉素和环孢素);
10. 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保健品及疫苗等)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3.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17.7mL乙醇,即1单位=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5.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16. 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等特殊成份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柚子汁、火龙果、芒果等)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17. 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给药前两周内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凝常规、传染病检查、妊娠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正位片、酒精呼气检测、尿液药物筛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具有潜在的医学、精神、心理或其他不适当状况的受试者,或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不适合参加该研究。
2. 既往或现存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精神系统、代谢及骨骼系统、肌肉皮肤、眼、耳鼻喉等系统疾病,特别是高血压、前驱糖尿病、糖尿病、骨质疏松症、消化性溃疡、青光眼或白内障,或有糖尿病或青光眼家族史者,或既往服用免疫系统药物者;
3. 试验前7天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有过敏史者;
5.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6. 筛选前4周内有感染性疾病(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有风险),或试验前3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7. 目前患有或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8. 在给药前90天内曾接种过疫苗者,对已批准的鼻内或肌注流感疫苗为给药前14天内;
9.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或试验前30天使用过与试验用药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强效CYP3A4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茚地那韦、沙奎那韦、红霉素和环孢素);
10. 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保健品及疫苗等)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3.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17.7mL乙醇,即1单位=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5.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16. 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等特殊成份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柚子汁、火龙果、芒果等)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17. 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给药前两周内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凝常规、传染病检查、妊娠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正位片、酒精呼气检测、尿液药物筛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具有潜在的医学、精神、心理或其他不适当状况的受试者,或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不适合参加该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美沙拉秦缓释颗粒: 英文通用名:Mesalazine Sustained-release Gran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2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按照随机表给药,每次1袋2g
用药时程:空腹和餐后为单次给药
规格:2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按照随机表给药,每次1袋2g
用药时程:空腹和餐后为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美沙拉秦缓释颗粒 英文通用名:Mesalazine Sustained-release Granules 商品名称:Pentasa
剂型:颗粒剂
规格:2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按照随机表给药,每次1袋2g
用药时程:空腹和餐后为单次给药
规格:2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按照随机表给药,每次1袋2g
用药时程:空腹和餐后为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 和 AUC0-∞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0-3h、AUC3h-t、Tmax、t1/2z、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等指标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药物与器械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30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5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抗创联生物制药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309
- 药物名称
- 美沙拉秦缓释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溃疡性结肠炎:轻至中度发作的治疗和维持治疗。克罗恩病:治疗轻至中度发作和预防经常复发的急性发作。
- 试验专业题目
- 美沙拉秦缓释颗粒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序列、单次给药、完全重复交叉设计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美沙拉秦缓释颗粒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YH9062-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9-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