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36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BC008-1A注射液治疗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安全性和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4-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心磊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郭心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3号永昌工业园八号科技广场8406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伟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邮编
- 10007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C0081A-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版
- 版本日期
- 2025-03-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1. 初步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疗效(根据RANO标准评估,辅助参考iRANO);
2. 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 根据安全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结果确定II期临床研究的推荐剂量(RP2D);
4. 评估BC008-1A注射液的免疫原性;
5. 评估KP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1. 初步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疗效(根据RANO标准评估,辅助参考iRANO);
2. 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 根据安全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结果确定II期临床研究的推荐剂量(RP2D);
4. 评估BC008-1A注射液的免疫原性;
5. 评估KP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2.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CNS WHO 4级脑胶质瘤,经标准治疗后,经MRI诊断、并由RANO标准评价确认为疾病进展且无手术计划的受试者;
3.3.年龄≥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4.4.预期生存时间≥12周;
5.5.根据RANO标准进行评估,存在至少一处颅内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6.6.KPS评分≥70;
7.7.有足够的血液系统功能、肝功能及肾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首剂研究治疗1周内未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及血小板、红细胞输注等输血治疗):
? 肝脏功能基本正常:总胆红素(TBIL)≤1.5×ULN(血清胆红素水平≤3倍ULN的已知Gilbert病患者可纳入),谷丙转氨酶(ALT)≤2.5×ULN,谷草转氨酶(AST)≤2.5×ULN,碱性磷酸酶≤2.5×ULN;
? 肾功能基本正常:肌酐(Cr)≤1.5×ULN,或肾小球滤过率(eGFR)≥30mL/min;
?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对于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研究者判断INR、PT和APTT均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且不伴活动性出血或出血风险增加的临床状况);
? 血液系统基本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白细胞计数≥2.0×109/L,淋巴细胞计数≥0.5×109/L。
8.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试验期间(签署ICF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2.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CNS WHO 4级脑胶质瘤,经标准治疗后,经MRI诊断、并由RANO标准评价确认为疾病进展且无手术计划的受试者;
3.3.年龄≥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4.4.预期生存时间≥12周;
5.5.根据RANO标准进行评估,存在至少一处颅内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6.6.KPS评分≥70;
7.7.有足够的血液系统功能、肝功能及肾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首剂研究治疗1周内未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及血小板、红细胞输注等输血治疗):
? 肝脏功能基本正常:总胆红素(TBIL)≤1.5×ULN(血清胆红素水平≤3倍ULN的已知Gilbert病患者可纳入),谷丙转氨酶(ALT)≤2.5×ULN,谷草转氨酶(AST)≤2.5×ULN,碱性磷酸酶≤2.5×ULN;
? 肾功能基本正常:肌酐(Cr)≤1.5×ULN,或肾小球滤过率(eGFR)≥30mL/min;
?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对于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研究者判断INR、PT和APTT均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且不伴活动性出血或出血风险增加的临床状况);
? 血液系统基本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白细胞计数≥2.0×109/L,淋巴细胞计数≥0.5×109/L。
8.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试验期间(签署ICF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1.既往曾暴露于任何抗TIGIT、PD-1、PD-L1或CTLA-4类药物;
2. 2.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当前需进行治疗的患者(除外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者;
3. 3.有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相关症状者;
4. 4.不能行MRI的受试者(如安装心脏起搏器、不可取金属假牙、幽闭恐惧症等);
5. 5.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时间为准),接受过化疗(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42天内使用亚硝基脲类药物不可入组)、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肿瘤电场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等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或曾接受过任何临床研究治疗距离首次使用试验药物间隔≤28天的受试者;
6. 6.病灶范围累及脑干、脊髓及软脑膜播散转移者;
7. 7.参与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皮质类固醇激素,并且每天使用高于3mg地塞米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激素进行系统治疗者;
8. 8.先前抗肿瘤治疗所产生的毒性未降低到 CTCAE 5.0 版本中定义的≤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9. 9.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之前4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
10. 10.目前有活动性感染者(例如急性细菌感染、结核病、肺部感染等);
11. 11.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或医生判断有活动性肝炎,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
12. 12.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不稳定心绞痛或试验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等;
13. 13.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级或IV级;
14. 14.对试验药物的组成成分或辅料、抗体药物或其他任何治疗性蛋白(如新鲜冰冻血浆、人血清白蛋白、细胞因子或白介素等)过敏,或有严重过敏史,怀疑可能会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NCI-CTCAEv5.0≥3级);
15. 15.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痴呆,依从性差者
16. 16.存在药物难以控制的癫痫和/或高颅压者;
17. 17.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18.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情况
2. 2.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当前需进行治疗的患者(除外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者;
3. 3.有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相关症状者;
4. 4.不能行MRI的受试者(如安装心脏起搏器、不可取金属假牙、幽闭恐惧症等);
5. 5.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时间为准),接受过化疗(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42天内使用亚硝基脲类药物不可入组)、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肿瘤电场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等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或曾接受过任何临床研究治疗距离首次使用试验药物间隔≤28天的受试者;
6. 6.病灶范围累及脑干、脊髓及软脑膜播散转移者;
7. 7.参与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皮质类固醇激素,并且每天使用高于3mg地塞米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激素进行系统治疗者;
8. 8.先前抗肿瘤治疗所产生的毒性未降低到 CTCAE 5.0 版本中定义的≤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9. 9.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之前4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
10. 10.目前有活动性感染者(例如急性细菌感染、结核病、肺部感染等);
11. 11.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或医生判断有活动性肝炎,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
12. 12.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不稳定心绞痛或试验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等;
13. 13.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级或IV级;
14. 14.对试验药物的组成成分或辅料、抗体药物或其他任何治疗性蛋白(如新鲜冰冻血浆、人血清白蛋白、细胞因子或白介素等)过敏,或有严重过敏史,怀疑可能会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NCI-CTCAEv5.0≥3级);
15. 15.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痴呆,依从性差者
16. 16.存在药物难以控制的癫痫和/或高颅压者;
17. 17.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18.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C008-1A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BC008-1A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7.5ml:75mg
用法用量:900mg;1200mg
用药时程:以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3周给药一次,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或失访、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研究者根据受试者获益情况决定其退出、或死亡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7.5ml:75mg
用法用量:900mg;1200mg
用药时程:以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3周给药一次,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或失访、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研究者根据受试者获益情况决定其退出、或死亡等,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1. 基于RANO标准(辅助参考iRANO)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疾病缓解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在筛选期,第1周期C1D21(±3d),首次给药后每6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C3D1、C5D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 评估BC008-1A注射液在成人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治疗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3. 根据安全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结果确定II期临床研究的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治疗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4. 评估BC008-1A注射液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治疗结束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5. 评估KP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9-24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2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36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心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9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369
- 药物名称
- BC008-1A 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脑胶质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BC008-1A注射液治疗复发CNS WHO 4级脑胶质瘤受试者安全性和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BC008-1A 注射液治疗脑胶质瘤受试者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C0081A-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版
- 版本日期
- 2025-03-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