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37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2-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1-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新乡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燕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靳彩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锦秀
- 申请人名称
- 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何锦秀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远洋国际Ⅱ期E座16层1601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EN-725-R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4-07-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剂量递增阶段-主要目的:评价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推荐的扩展剂量(RDE);次要目的:评价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评价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评价GEN-725 片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探索性目的:探索肿瘤组织中程序性细胞死亡配体-1(PD-L1)的表达水平以及与疗效的相关性;探索肿瘤微环境变化:评估给药前后全血中骨髓来源的抑制性细胞(MDSCs)、淋巴细胞分型(CD4+T、CD8+T、调节性T 细胞[Treg]等)和细胞因子(干扰素[IFN]、白介素[IL]等)的变化,以
及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
剂量扩展阶段-主要目的:评价 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次要目的:评价 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评价 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 PK 特征;评价 GEN-725 片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探索性目的:同剂量递增阶段。
及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
剂量扩展阶段-主要目的:评价 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次要目的:评价 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评价 GEN-725 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 PK 特征;评价 GEN-725 片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探索性目的:同剂量递增阶段。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3.受试者需符合下列标准: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标准治疗后进展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瘤种包括但不限于:NSCLC、HCC、CRC、膀胱癌、乳腺癌等;
且
b) 既往抗 PD-1/PD-L1 单抗单药或联合治疗距复发/进展时间≥6个月者;
4.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 标准)
5.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 或 1
6.对于 HCC 患者需具备 Child-Pugh 分级 A 或 B,不伴有肝性脑病
7.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8.既往治疗导致的毒性反应(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均已恢复至 1 级或正常水平
9.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血液学: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75×109 /L,血红蛋白≥ 90 g/L;
肝功能:血清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有肝转移,则 AST 和 AL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肌酐清除率(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60 mL/mi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
间(APTT)≤1.5×ULN;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有生育可能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配偶)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并且愿意使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2.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3.受试者需符合下列标准: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标准治疗后进展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瘤种包括但不限于:NSCLC、HCC、CRC、膀胱癌、乳腺癌等;
且
b) 既往抗 PD-1/PD-L1 单抗单药或联合治疗距复发/进展时间≥6个月者;
4.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 标准)
5.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 或 1
6.对于 HCC 患者需具备 Child-Pugh 分级 A 或 B,不伴有肝性脑病
7.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8.既往治疗导致的毒性反应(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均已恢复至 1 级或正常水平
9.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血液学: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75×109 /L,血红蛋白≥ 90 g/L;
肝功能:血清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有肝转移,则 AST 和 AL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肌酐清除率(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60 mL/mi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
间(APTT)≤1.5×ULN;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有生育可能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配偶)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并且愿意使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排除标准
1.既往对 GEN-725 片及相似化学结构或同类药物的活性或非活性辅料有过敏反应史者
2. 符合下述任何一项者: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等;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激素抗肿瘤治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和内分泌治疗;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 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姑息性局部治疗;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3.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疫苗或活疫苗治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此类疫苗者
4.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使用过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地塞米松或同等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全身治疗者,但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局部用药不得超过说明书中推荐的剂量或有任何全身性暴露体征者
5. 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史
6. 存在脑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经充分治疗,在筛选期前 3 个月内疾病得到稳定控制,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无新发转移病灶或转移病灶增大的证据,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 4 周停止使用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的脑转移除外)
7.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的受试者
8.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重大心血管疾病史或证据者,包括但不限于:
有心肌梗死、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搭桥术、心脏瓣膜病或心脏瓣膜修复术、具有临床意义且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等病史;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定义的心功能分级为Ⅲ或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9. 筛选时 12-ECG 检查提示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心律不齐、QT 间期延长(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或存在可能增加 QT 间期延长风险的各种情况,如已知存在 QTc 延长病史、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Brugada 综合征、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不受控制的电解质紊
乱(如低钙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等)
10. 抗高血压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1. 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经药物治疗控制仍然不理想,包括但不限于: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定量≥正常值上限(ULN);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HCV)核糖核酸(RNA)≥ULN;
注:仅 HBsAg 阳性者需检测 HBV-DNA;仅 HCV 抗体阳性者需检测 HCV-RNA。
12. 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相关症状或既往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病(白血病、HIV 等),或器官移植史者
13. 进行最佳治疗后仍存在活动性无法控制的全身性感染(如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14. 既往或筛选时存在间质性肺病、肺纤维化、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炎、或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5. 需要药物或医学干预的中度至大量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16. 除了本研究所治疗的肿瘤外,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等除外)
17.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尚未从手术中完全恢复,或在本研究参与期间计划进行大手术者(研究者判断对受试者安全和试验结果没有影响的门诊手术除外)
18. 存在难以控制的恶心、呕吐、无法正常吞咽,或患有慢性胃肠疾病、消化道梗阻,或其他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服用和吸收的情况
19. 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或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吸毒或酒精滥用史
20.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21.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或其他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正在接受其他临床试验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2. 符合下述任何一项者: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等;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激素抗肿瘤治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和内分泌治疗;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 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姑息性局部治疗;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3.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疫苗或活疫苗治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此类疫苗者
4.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使用过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地塞米松或同等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全身治疗者,但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局部用药不得超过说明书中推荐的剂量或有任何全身性暴露体征者
5. 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史
6. 存在脑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经充分治疗,在筛选期前 3 个月内疾病得到稳定控制,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无新发转移病灶或转移病灶增大的证据,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 4 周停止使用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的脑转移除外)
7.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的受试者
8.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重大心血管疾病史或证据者,包括但不限于:
有心肌梗死、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搭桥术、心脏瓣膜病或心脏瓣膜修复术、具有临床意义且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等病史;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定义的心功能分级为Ⅲ或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9. 筛选时 12-ECG 检查提示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心律不齐、QT 间期延长(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或存在可能增加 QT 间期延长风险的各种情况,如已知存在 QTc 延长病史、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Brugada 综合征、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不受控制的电解质紊
乱(如低钙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等)
10. 抗高血压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1. 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经药物治疗控制仍然不理想,包括但不限于: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定量≥正常值上限(ULN);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HCV)核糖核酸(RNA)≥ULN;
注:仅 HBsAg 阳性者需检测 HBV-DNA;仅 HCV 抗体阳性者需检测 HCV-RNA。
12. 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相关症状或既往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病(白血病、HIV 等),或器官移植史者
13. 进行最佳治疗后仍存在活动性无法控制的全身性感染(如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14. 既往或筛选时存在间质性肺病、肺纤维化、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炎、或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5. 需要药物或医学干预的中度至大量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16. 除了本研究所治疗的肿瘤外,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等除外)
17.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尚未从手术中完全恢复,或在本研究参与期间计划进行大手术者(研究者判断对受试者安全和试验结果没有影响的门诊手术除外)
18. 存在难以控制的恶心、呕吐、无法正常吞咽,或患有慢性胃肠疾病、消化道梗阻,或其他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服用和吸收的情况
19. 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或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吸毒或酒精滥用史
20.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21.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或其他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正在接受其他临床试验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GEN-725片: 英文通用名:GEN-725 Tablets 商品名称:不使用
剂型:片剂
规格:1mg
用法用量:每日剂量4mg/6mg/8mg空腹口服给药,每日1 次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阶段:单次给药结束后,21天/周期,连续给药。剂量扩展阶段:连续给药,21天/周期
规格:1mg
用法用量:每日剂量4mg/6mg/8mg空腹口服给药,每日1 次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阶段:单次给药结束后,21天/周期,连续给药。剂量扩展阶段:连续给药,21天/周期
中文通用名:GEN-725片: 英文通用名:GEN-725 Tablets 商品名称:不使用
剂型:片剂
规格:3mg
用法用量:每日剂量4mg/6mg/8mg空腹口服给药,每日1 次,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阶段:单次给药结束后,21天/周期,连续给药。剂量扩展阶段:连续给药,21天/周期
规格:3mg
用法用量:每日剂量4mg/6mg/8mg空腹口服给药,每日1 次,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阶段:单次给药结束后,21天/周期,连续给药。剂量扩展阶段:连续给药,21天/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阶段:包括DLT、AE/SAE的发生情况以及治疗前后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体格检查、ECOG体力状况评分等异常变化。评价时间:DLT:25天 AE/SAE等:从受试者签署ICF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28±7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阶段:ORR(根据RECIST v1.1 标准评估)。评价时间:入组至治疗结束或退出研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阶段:Cmax、Tmax、Css,max、Css,min、AUC0-t、0 到24 h AUC(AUC0-24)、AUC(AUC0-τ)、CL/F、t1/2、Rac等;评价时间:DLT观察期的给药的D1-D5/D12/D19/D25进行采血,具体时间点见方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递增阶段: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 (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 标准评估)以及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ORR:入组至疾病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DCR:入组至疾病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或稳定(SD)DOR:入组至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 PFS:入组至疾病进展或死亡 OS:入组至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递增阶段:生活质量:EORTC QLQ-C30 评分变化情况。评价时间:入组至治疗结束或退出研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阶段:PFS、DOR、DCR(根据RECIST v1.1 标准评估),以及OS;评价时间:DCR:入组至疾病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或稳定(SD)DOR:入组至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 PFS:入组至疾病进展或死亡 OS:入组至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扩展阶段:AE/SAE 的发生情况以及治疗前后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心电图、生命体征、体格检查、ECOG 体力状况评分等异常变化;评价时间:从受试者签署ICF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28±7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阶段:单次及多次给药的PK 参数:包括Cmax、Tmax、Css,max、Css,min、 AUC0- t、AUC0-24、AUC0-τ、CL/F、t1/2、Rac 等;评价时间:第1个治疗周期的 D1、D8、D15给药前,D21给药前1h 内、给药后0.5、1、2、3、4、6、8、12、24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阶段:生活质量:EORTC QLQ-C30 评分变化情况。评价时间:入组至治疗结束或退出研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37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锦秀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1-19
- 申请人名称
- 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375
- 药物名称
- GEN-725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GEN-725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GEN-725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EN-725-R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4-07-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