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54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bbVie Inc.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复发性或难治性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评价 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相较于利妥昔单抗 + 吉西他滨和奥沙利铂的 III 期、多中心、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1-08;国际:2024-08-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1-08;国际:2024-09-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国际: 3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3 人;国际: 24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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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会来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景红梅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文瑜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金洁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海燕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黄燕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颜晓菁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郭晓玲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李彩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闻淑娟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利玲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玉富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刘薇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黄慧强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白鸥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徐兵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吴辉菁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增军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沈志坚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钱文斌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王小沛
- 上海市同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萍
其余 10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吴晖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范磊
- University of Maryland Medical Center美国 · Baltimore · Maryland · 研究者:Law, Jennie
- Henry Ford Hospital美国 · Detroit · Michigan · 研究者:Sheqwara, Jawad
- CHU Poitiers - La miletrie法国 · Poitiers · Vienne · 研究者:Guidez, Stephanie
- CHRU Tours - Hopital Bretonneau法国 · Tours CEDEX 9 · Indre-et-Loire · 研究者:Drieu La Rochelle, Laurianne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韩国 · SEOUL · Seoul Teugbyeolsi · 研究者:Kim, Inho
- Fujita Health University Hospital日本 · Toyoake · Aichi · 研究者:Tomita, Akihiro
- Pratia MCM Krakow波兰 · Krakow · Malopolskie · 研究者:Jurczak, Wojciech
- Hospital Sao Rafael巴西 · Salvador · Bahia · 研究者:Freitas, Tiago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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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韩滢滢
- 申请人名称
- AbbVie Inc.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 联系人姓名
- 韩滢滢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2座办公楼5层01,02,03,05,06,09单元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会来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
- 邮编
- 300060
- 单位名称
- 天津市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2400099
- 试验方案编号
- M22-1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4-12-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评价 epcoritamab 联合来那度胺 (E-Len) 相较于利妥昔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奥沙利铂 (R-GemOx) 能否改善复发性或难治性 (R/R) 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DLBCL) 的结局指标无进展生存期 (PFS)。
2. 评价 E-Len 与 R-GemOx 相比是否可改善 R/R DLBCL 的结局,测量指标如下:独立评审委员会 (IRC) 根据 Lugano 2014 版标准评估的完全缓解率 (CRR);总生存期 (OS);微小残留病 (MRD) 阴性率。
2. 评价 E-Len 与 R-GemOx 相比是否可改善 R/R DLBCL 的结局,测量指标如下:独立评审委员会 (IRC) 根据 Lugano 2014 版标准评估的完全缓解率 (CRR);总生存期 (OS);微小残留病 (MRD) 阴性率。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启动任何筛选或研究特定程序之前,受试者或其法定授权代表必须自愿签署独立伦理委员会 (IEC)/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 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2.受试者必须至少年满 18 岁。
3.受试者愿意且能够遵守本研究方案中要求的程序。
4.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筛选期内,受试者必须具有可接受的器官(肾脏、肝脏和血液学)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1.0×10^9/L(如果骨髓受累,允许使用生长因子支持,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采集前14天内不得接受生长因子)
?血红蛋白 ≥8.0 g/dL(允许输注红细胞 [RBC],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采集前7天内不得接受输血)
?血小板计数≥75×10^9/L,如果骨髓浸润或脾肿大,则为≥50×10^9/L(允许血小板输注,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得接受输血)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ULN,除非是由于肝脏疾病受累或非肝源性所致。对于肝脏受累的受试者,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5.0×正常值上限 (ULN)。
?总胆红素水平≤1.5×ULN,除非胆红素升高是由吉尔伯特综合征或淋巴瘤肝胆受累所致。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的受试者的直接胆红素必须 < 2 x ULN。肝胆受累受试者的总胆红素必须<5×ULN且未行经皮胆管引流。
?估计肌酐清除率 (CrCl) [按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根据体重等因素按需修改] 或估计肾小球滤过率 (eGFR) [按肾病饮食改良 (MDRD) 公式计算] ≥45 mL/min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或凝血酶原时间 (PT)]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1.5×ULN,除非接受抗凝治疗
5.受试者不得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必须自愿并能够提供知情同意(例如,接受法律保护措施[例如,在监护/监管下]或无法表达其同意的成人,以及接受精神病治疗的选定成人)。研究者应酌情判断。
6.筛选时,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新鲜或石蜡包埋组织。
7.受试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证实的CD20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并记录在近期的代表性病理学报告中,包括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第5版(2022)血液淋巴样肿瘤分类确定的以下内容:淋巴肿瘤:
?DLBCL,未另行规定 (NOS),包括新发或从滤泡性淋巴瘤 (FL) 或边缘区淋巴瘤 (MZL) 早期诊断组织学转化而来。
?伴有 MYC 和 BCL2 重排的 DL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 (HGBCL)。
?滤泡性大 B 细胞淋巴瘤(FLBL;既往为 FL 3B 级)。
?T 细胞/组织细胞富集的大 B 细胞淋巴瘤。
?Epstein Barr 病毒阳性 DLBCL。
8.受试者必须患有复发性/难治性 (R/R) 疾病,并且自DLBCL 诊断以来,既往接受过至少 1 线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含抗 CD20 单克隆抗体 (mAb) 的联合化疗。
注:复发性疾病定义为在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复发的疾病。难治性疾病定义为在治疗期间进展、既往治疗未达到客观缓解或治疗(包括维持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
9.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标准:
?既往自体干细胞移植 (ASCT) 失败,定义为 ASCT 后复发或 ASCT 难治。
?由于年龄、体能状态、合并症和/或对既往治疗应答不足,或拒绝接受 ASCT 而被视为不能接受 ASCT。
-不适合或不能接受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 (CAR-T) 治疗,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标准:
-由于体质和/或合并症,无法接受 CAR-T 治疗。
-淋巴细胞单采失败。
-不愿意接受 CAR-T 治疗。
-由于经济、地理、保险、准入和/或生产限制,无法接受 CAR-T 治疗。
-在既往 CAR-T 治疗中至少达到部分缓解 (PR) 或完全缓解 (CR) 后复发/进展。
10.受试者必须患有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
?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或磁共振成像 (MRI) 显示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长轴 >1.5 cm)或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外病灶(长轴 >1.0 cm),且F-FDG 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阳性
11.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 0 至 2
12.入组研究时,接受标准治疗 (SOC) 的预期寿命 >3 个月
13.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接受给药期间、给药中断期间和来那度胺末次给药后至少 28 天内不献血
14.对于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访视时血清妊娠试验 (hCG) 为阴性,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基线时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
1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愿意采取至少 2 种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从随机分配前 30 天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个月遵守该方法。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无需采取避孕措施
16.女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2 个月内不得妊娠或哺乳、捐献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或考虑妊娠
17.如果受试者为男性且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保持性生活活跃,则必须同意从随机分配当天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2 个月内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18.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 12 个月内不得考虑生育或捐献精子
19.如果随机分配至 Epcoritamab 联合来那度胺 (E-Len) 组,受试者愿意遵守与来那度胺治疗相关的妊娠风险最小化计划
2.受试者必须至少年满 18 岁。
3.受试者愿意且能够遵守本研究方案中要求的程序。
4.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筛选期内,受试者必须具有可接受的器官(肾脏、肝脏和血液学)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1.0×10^9/L(如果骨髓受累,允许使用生长因子支持,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采集前14天内不得接受生长因子)
?血红蛋白 ≥8.0 g/dL(允许输注红细胞 [RBC],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采集前7天内不得接受输血)
?血小板计数≥75×10^9/L,如果骨髓浸润或脾肿大,则为≥50×10^9/L(允许血小板输注,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得接受输血)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ULN,除非是由于肝脏疾病受累或非肝源性所致。对于肝脏受累的受试者,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5.0×正常值上限 (ULN)。
?总胆红素水平≤1.5×ULN,除非胆红素升高是由吉尔伯特综合征或淋巴瘤肝胆受累所致。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的受试者的直接胆红素必须 < 2 x ULN。肝胆受累受试者的总胆红素必须<5×ULN且未行经皮胆管引流。
?估计肌酐清除率 (CrCl) [按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根据体重等因素按需修改] 或估计肾小球滤过率 (eGFR) [按肾病饮食改良 (MDRD) 公式计算] ≥45 mL/min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或凝血酶原时间 (PT)]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1.5×ULN,除非接受抗凝治疗
5.受试者不得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必须自愿并能够提供知情同意(例如,接受法律保护措施[例如,在监护/监管下]或无法表达其同意的成人,以及接受精神病治疗的选定成人)。研究者应酌情判断。
6.筛选时,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新鲜或石蜡包埋组织。
7.受试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证实的CD20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并记录在近期的代表性病理学报告中,包括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第5版(2022)血液淋巴样肿瘤分类确定的以下内容:淋巴肿瘤:
?DLBCL,未另行规定 (NOS),包括新发或从滤泡性淋巴瘤 (FL) 或边缘区淋巴瘤 (MZL) 早期诊断组织学转化而来。
?伴有 MYC 和 BCL2 重排的 DL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 (HGBCL)。
?滤泡性大 B 细胞淋巴瘤(FLBL;既往为 FL 3B 级)。
?T 细胞/组织细胞富集的大 B 细胞淋巴瘤。
?Epstein Barr 病毒阳性 DLBCL。
8.受试者必须患有复发性/难治性 (R/R) 疾病,并且自DLBCL 诊断以来,既往接受过至少 1 线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含抗 CD20 单克隆抗体 (mAb) 的联合化疗。
注:复发性疾病定义为在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复发的疾病。难治性疾病定义为在治疗期间进展、既往治疗未达到客观缓解或治疗(包括维持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
9.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标准:
?既往自体干细胞移植 (ASCT) 失败,定义为 ASCT 后复发或 ASCT 难治。
?由于年龄、体能状态、合并症和/或对既往治疗应答不足,或拒绝接受 ASCT 而被视为不能接受 ASCT。
-不适合或不能接受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 (CAR-T) 治疗,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标准:
-由于体质和/或合并症,无法接受 CAR-T 治疗。
-淋巴细胞单采失败。
-不愿意接受 CAR-T 治疗。
-由于经济、地理、保险、准入和/或生产限制,无法接受 CAR-T 治疗。
-在既往 CAR-T 治疗中至少达到部分缓解 (PR) 或完全缓解 (CR) 后复发/进展。
10.受试者必须患有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
?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或磁共振成像 (MRI) 显示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长轴 >1.5 cm)或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外病灶(长轴 >1.0 cm),且F-FDG 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阳性
11.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 0 至 2
12.入组研究时,接受标准治疗 (SOC) 的预期寿命 >3 个月
13.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接受给药期间、给药中断期间和来那度胺末次给药后至少 28 天内不献血
14.对于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访视时血清妊娠试验 (hCG) 为阴性,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基线时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
1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愿意采取至少 2 种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从随机分配前 30 天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个月遵守该方法。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无需采取避孕措施
16.女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2 个月内不得妊娠或哺乳、捐献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或考虑妊娠
17.如果受试者为男性且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保持性生活活跃,则必须同意从随机分配当天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2 个月内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18.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 12 个月内不得考虑生育或捐献精子
19.如果随机分配至 Epcoritamab 联合来那度胺 (E-Len) 组,受试者愿意遵守与来那度胺治疗相关的妊娠风险最小化计划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靶向 CD3 和 CD20 的双特异性抗体治疗或既往接受过利妥昔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奥沙利铂 (R-GemOx) 或吉西他滨和奥沙利铂 (GemOx) 治疗
2. 筛选前 12 个月内来那度胺暴露或记录的来那度胺难治性史,难治性定义为:
最佳缓解为疾病稳定 (SD) 或疾病进展 (PD),或
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内出现 PD
3. 既往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 (CAR-T) 治疗 SD 或 PD 的最佳缓解。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90 天内不得接受任何 CAR-T 治疗;任何 CAR-T 相关毒性应已消退至少 30 天。
4. 筛选时,受试者无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淋巴瘤的当前证据
或已知 CNS 淋巴瘤受累(包括软脑膜疾病)
5. 目前有需要免疫抑制治疗(最高 2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除外)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6. 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或卒中。
或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状况:与心脏功能相关或可影响心脏功能的不稳定或未受控制的疾病/状况(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为 III-IV 级)、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和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或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有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 (ECG) 异常,除非病情稳定并得到适当治疗。
或
左心室射血分数 <45%。
如果有任何心血管疾病病史,则需要在随机分配后 60 天内进行心脏病科会诊。
7. 存在可能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或结果解读的显著、未受控制的伴随疾病的证据
8. 在随机分配前 4 周内接受过或计划接受放疗,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疗或大手术除外。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有已知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或其他感染(甲床真菌感染除外)。
10. 危及生命的疾病、医学状况或器官系统功能障碍,研究者认为这些情况会危及受试者的安全或使研究结局处于不必要的风险中。
11. 目前有需要治疗的癫痫发作
12.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尚未消退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5.0 版 ≤1 级,脱发除外。还必须符合其他合格性标准(例如,实验室检查、心脏标准)。
13. >1 级的神经病变,与淋巴瘤直接相关的神经病变(例如,肿瘤引起的神经压迫)除外。
14. 具有临床意义的肝病,包括活动性肝炎、当前酗酒或肝硬化。
15. 已知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 (PML) 病史。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 (HBV) 或丙型肝炎 (HCV) 感染。存在乙型肝炎核心抗体 (HBcAb),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或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在入组前的聚合酶链反应 (PCR) 结果必须为阴性。PCR 阳性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7. 活动性(症状性)巨细胞病毒 (CMV) 疾病。若启动抢先或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则在第 1 周期第1天时必须符合实验室入选标准 #4
18. 已知有确认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的阳性检测结果史。注:除非当地指南或机构标准要求,否则不需要在筛选时执行 HIV 检测。
19. 活动性结核病 (TB) 或在过去 12 个月内完成治疗的活动性 TB 病史。
注:除非怀疑活动性或潜伏性 TB,否则在筛选时不需要进行 γ 干扰素释放试验 (IGRA) 检测。如果怀疑有活动性或潜伏性 TB,则必须进行 IGRA 检查。IGRA 检查阳性的受试者,必须通过临床评价和放射性影像学检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IGRA 阳性而无活动性疾病证据的受试者,在开始对潜伏性 TB 感染治疗(建议异烟肼单药治疗共 6 个月)后可以入组。
20. 其他既往恶性肿瘤病史,以下情况除外:
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年内没有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主治医生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无疾病证据。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前列腺切除术后或不存在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当前前列腺特异抗原 (PSA) 水平稳定(未升高) <0.1 ng/mL。
21. 存在已知的活动性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2 (SARS-CoV-2) 感染。
如果受试者有提示 SARS-CoV-2 感染的体征/症状或已知近期暴露于 SARS-CoV-2 感染者,则受试者须排除 SARS-CoV-2 感染,即分子(例如 PCR)检测必须为阴性,或间隔至少 24 小时的 2 次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注:应按照当地要求/建议进行 SARS-CoV-2 诊断检测。
不符合 SARS-CoV-2 感染合格标准的受试者必须判断为筛选失败,只有在符合 SARS-CoV-2 感染病毒清除标准后才能重新筛选:无提示活动性 SARS-CoV-2 感染的体征/症状。分子(例如 PCR)检测必须为阴性,或间隔至少 24 小时的 2 次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
22. 无法耐受皮下(SC)注射
23. 对抗 CD20 单克隆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有重度过敏或速发过敏反应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辅料)和/或同类其他产品的任何成分或辅料成分有显著过敏或不耐受。
24.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100 天内接受过自体 HSCT,既往未接受过异基因 HSCT、未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
25. 受试者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试验用药物治疗,或既往入组本研究
26.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或其他非试验性抗肿瘤药物治疗
27.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预期在参加研究期间(包括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 3 个月)需要接种任何活疫苗。允许接种2019 冠状病毒病 (COVID-19) 非复制型腺病毒疫苗,疫苗和一剂研究药物之间至少间隔 3 天
28. 受试者使用已知可减少 T 细胞数量或活性的活性药物或同时使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但不包括每日高达 20 m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注:允许使用任何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控制淋巴瘤相关症状,包括筛选期间和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 (AE) 管理
29. 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接受阿司匹林预防(受试者有低或中度血栓栓塞风险)或预防性抗凝剂治疗(受试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较高)
30.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病史或当前有肺部炎症。
31. 26. 有以下任何病史:
-药物诱导的重度皮肤不良反应(SCAR;包括但不限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JS/TEN]或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
-剂量限制性免疫介导反应
2. 筛选前 12 个月内来那度胺暴露或记录的来那度胺难治性史,难治性定义为:
最佳缓解为疾病稳定 (SD) 或疾病进展 (PD),或
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内出现 PD
3. 既往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 (CAR-T) 治疗 SD 或 PD 的最佳缓解。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90 天内不得接受任何 CAR-T 治疗;任何 CAR-T 相关毒性应已消退至少 30 天。
4. 筛选时,受试者无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淋巴瘤的当前证据
或已知 CNS 淋巴瘤受累(包括软脑膜疾病)
5. 目前有需要免疫抑制治疗(最高 2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除外)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6. 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或卒中。
或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状况:与心脏功能相关或可影响心脏功能的不稳定或未受控制的疾病/状况(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为 III-IV 级)、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和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或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有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 (ECG) 异常,除非病情稳定并得到适当治疗。
或
左心室射血分数 <45%。
如果有任何心血管疾病病史,则需要在随机分配后 60 天内进行心脏病科会诊。
7. 存在可能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或结果解读的显著、未受控制的伴随疾病的证据
8. 在随机分配前 4 周内接受过或计划接受放疗,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疗或大手术除外。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有已知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或其他感染(甲床真菌感染除外)。
10. 危及生命的疾病、医学状况或器官系统功能障碍,研究者认为这些情况会危及受试者的安全或使研究结局处于不必要的风险中。
11. 目前有需要治疗的癫痫发作
12.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尚未消退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5.0 版 ≤1 级,脱发除外。还必须符合其他合格性标准(例如,实验室检查、心脏标准)。
13. >1 级的神经病变,与淋巴瘤直接相关的神经病变(例如,肿瘤引起的神经压迫)除外。
14. 具有临床意义的肝病,包括活动性肝炎、当前酗酒或肝硬化。
15. 已知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 (PML) 病史。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 (HBV) 或丙型肝炎 (HCV) 感染。存在乙型肝炎核心抗体 (HBcAb),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或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在入组前的聚合酶链反应 (PCR) 结果必须为阴性。PCR 阳性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7. 活动性(症状性)巨细胞病毒 (CMV) 疾病。若启动抢先或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则在第 1 周期第1天时必须符合实验室入选标准 #4
18. 已知有确认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的阳性检测结果史。注:除非当地指南或机构标准要求,否则不需要在筛选时执行 HIV 检测。
19. 活动性结核病 (TB) 或在过去 12 个月内完成治疗的活动性 TB 病史。
注:除非怀疑活动性或潜伏性 TB,否则在筛选时不需要进行 γ 干扰素释放试验 (IGRA) 检测。如果怀疑有活动性或潜伏性 TB,则必须进行 IGRA 检查。IGRA 检查阳性的受试者,必须通过临床评价和放射性影像学检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IGRA 阳性而无活动性疾病证据的受试者,在开始对潜伏性 TB 感染治疗(建议异烟肼单药治疗共 6 个月)后可以入组。
20. 其他既往恶性肿瘤病史,以下情况除外:
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年内没有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主治医生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无疾病证据。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前列腺切除术后或不存在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当前前列腺特异抗原 (PSA) 水平稳定(未升高) <0.1 ng/mL。
21. 存在已知的活动性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2 (SARS-CoV-2) 感染。
如果受试者有提示 SARS-CoV-2 感染的体征/症状或已知近期暴露于 SARS-CoV-2 感染者,则受试者须排除 SARS-CoV-2 感染,即分子(例如 PCR)检测必须为阴性,或间隔至少 24 小时的 2 次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注:应按照当地要求/建议进行 SARS-CoV-2 诊断检测。
不符合 SARS-CoV-2 感染合格标准的受试者必须判断为筛选失败,只有在符合 SARS-CoV-2 感染病毒清除标准后才能重新筛选:无提示活动性 SARS-CoV-2 感染的体征/症状。分子(例如 PCR)检测必须为阴性,或间隔至少 24 小时的 2 次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
22. 无法耐受皮下(SC)注射
23. 对抗 CD20 单克隆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有重度过敏或速发过敏反应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辅料)和/或同类其他产品的任何成分或辅料成分有显著过敏或不耐受。
24.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100 天内接受过自体 HSCT,既往未接受过异基因 HSCT、未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
25. 受试者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试验用药物治疗,或既往入组本研究
26.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或其他非试验性抗肿瘤药物治疗
27.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预期在参加研究期间(包括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 3 个月)需要接种任何活疫苗。允许接种2019 冠状病毒病 (COVID-19) 非复制型腺病毒疫苗,疫苗和一剂研究药物之间至少间隔 3 天
28. 受试者使用已知可减少 T 细胞数量或活性的活性药物或同时使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但不包括每日高达 20 m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注:允许使用任何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控制淋巴瘤相关症状,包括筛选期间和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 (AE) 管理
29. 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接受阿司匹林预防(受试者有低或中度血栓栓塞风险)或预防性抗凝剂治疗(受试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较高)
30.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病史或当前有肺部炎症。
31. 26. 有以下任何病史:
-药物诱导的重度皮肤不良反应(SCAR;包括但不限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JS/TEN]或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
-剂量限制性免疫介导反应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Epcorita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Epcorita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C组受试者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C组受试者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那度胺 英文通用名:Lenalidomid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口服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口服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12 个周期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利妥昔单抗 英文通用名:Rituxi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eitab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奥沙利铂 英文通用名:Oxaliplati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利妥昔单抗 英文通用名:Rituxi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eitab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中文通用名:奥沙利铂 英文通用名:Oxaliplati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规格:基于可用数据进行专利申请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最多 4 个周期的 R-GemOx 治疗(每个周期为 28 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 (PFS)评价时间:最长至 4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达到完全缓解 (CR) 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 4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 (OS)评价时间:最长至 4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到微小残留病 (MRD) 阴性率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 4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31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54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韩滢滢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02
- 申请人名称
- AbbVie Inc./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540
- 药物名称
- Epcoritamab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2400099
- 适应症
- 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复发性或难治性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评价 epcoritamab + 来那度胺相较于利妥昔单抗 + 吉西他滨和奥沙利铂的 III 期、多中心、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复发性或难治性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成人受试者中比较皮下注射 Epcoritamab 联合口服来那度胺片与静脉 (IV) 输注利妥昔单抗联合 IV 输注吉西他滨和 IV 输注奥沙利铂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22-1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4-12-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