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57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湃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SS-001软膏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及接受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手足综合征(HFS)/手足皮肤反应(HFSR)癌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 Ⅰ 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莹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钱新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呈林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湃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呈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88弄6号楼204
- 联系人邮编
- 201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莹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浣纱路261号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钱新宇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浣纱路261号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0951/CXHL2400949/CXHL2400950
- 试验方案编号
- SS-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第1部分:健康受试者单次给药剂量递增
主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第2部分:患者多次给药剂量递增
主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在接受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HFS/HFSR癌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在接受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HFS/HFSR癌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SS-001软膏在HFS/HFSR患者中的初步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HFS/HFSR癌症患者在接受SS-001软膏多次给药后药效动力学的变化。
主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第2部分:患者多次给药剂量递增
主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在接受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HFS/HFSR癌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SS-001软膏在接受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HFS/HFSR癌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SS-001软膏在HFS/HFSR患者中的初步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HFS/HFSR癌症患者在接受SS-001软膏多次给药后药效动力学的变化。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第1部分:健康受试者单次给药剂量递增
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含两端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病毒学检查等结果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
4.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药物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无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包括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切除术等);
5.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第2部分:患者多次给药剂量递增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7.确诊为癌症患者且目前正在接受化疗或靶向激酶抗癌药物治疗,且预计治疗时间≥3周;
8.皮肤出现HFS/HFSR且等级2级及以上(根据CTCAE V5.0手足综合征条目);
9.允许服用或非用药部位局部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参加研究,但需给药前1周内保持剂量稳定,且试验期间维持相同剂量;
10.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0-2分;
11.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药物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包括绝经期超过1年、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无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包括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切除术等);
12.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含两端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病毒学检查等结果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
4.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药物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无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包括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切除术等);
5.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第2部分:患者多次给药剂量递增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7.确诊为癌症患者且目前正在接受化疗或靶向激酶抗癌药物治疗,且预计治疗时间≥3周;
8.皮肤出现HFS/HFSR且等级2级及以上(根据CTCAE V5.0手足综合征条目);
9.允许服用或非用药部位局部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参加研究,但需给药前1周内保持剂量稳定,且试验期间维持相同剂量;
10.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0-2分;
11.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药物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包括绝经期超过1年、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无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包括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切除术等);
12.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第1部分:健康受试者单次给药剂量递增
筛选期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涂抹或给药部位评估的皮肤病,如真菌或细菌感染、银屑病、湿疹、毛囊炎、显著瘢痕(线性瘢痕>2.5 cm等)或皮肤萎缩等;
2.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辅料过敏者;
3. 现患有胃肠道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评价者;
4. 现患有在临床上有明显的心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代谢、神经、皮肤、眼科、感染性以及精神性疾病或异常;
5.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局部用药物、非处方药和草药(维生素除外);
6. 在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2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7. 筛选前3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10 mL乙醇,即1单位=200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给药前48 h直至出组不能放弃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8. 既往有嗜烟史(参加筛选前1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或不同意在给药前48 h直至出组禁止吸烟者;
9.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结果阳性;
10. 在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1.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梅毒特异性抗体,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抗体任何一项呈阳性的受试者;
12. 有晕针、晕血史,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给药前48 h直至出组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巧克力等),或食用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葡萄柚、柚子、芒果等)者;
1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其他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15. 第2部分:患者多次给药剂量递增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辅料过敏者;
16.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预防或治疗HFS/HFSR的药物;
17. 首次给药前2周内患有严重的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肿瘤并发症、恶心及呕吐等;
18. 筛选前4周内有重大外科手术或骨折者,诊断活检除外;
19. 患有影响手足部位有效性评估的其他皮肤病变,包括但不限于手足部位的癣和湿疹、掌跖脓疱病、掌跖角化病、连续性肢端皮炎、局部皮肤感染等;
20. 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病史或接受过心脏冠脉搭桥术或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术,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脑血管病[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合并药物,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评价者、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21. 未控制的糖尿病(空腹血糖≥7.0 mmol)或并发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
22. 肝肾功能异常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有肝转移者,ALT及AST>5×ULN)
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综合征或肝转移患者TBIL>3.0×ULN)
血清肌酐>1.5×ULN
23. 凝血功能异常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使用抗凝剂的患者,其PT INR>2.5×ULN)
24. 血液系统异常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血红蛋白(Hgb)<9.0 g/dL;
血小板计数<90×109/L;
2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乙肝(HBV-DNA>2000 cps /mL或>400 IU/mL)、活动性丙肝(HCV-RNA高于定量下限)、活动性梅毒;
2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7. 在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2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28. 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干预性临床试验,或末次使用的临床试验药物距离给药在5个半衰期时间内;
29. 研究者结合患者的身体状况、疾病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判定是否适合参加本研究,如存在其他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原因则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筛选期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涂抹或给药部位评估的皮肤病,如真菌或细菌感染、银屑病、湿疹、毛囊炎、显著瘢痕(线性瘢痕>2.5 cm等)或皮肤萎缩等;
2.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辅料过敏者;
3. 现患有胃肠道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评价者;
4. 现患有在临床上有明显的心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代谢、神经、皮肤、眼科、感染性以及精神性疾病或异常;
5.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局部用药物、非处方药和草药(维生素除外);
6. 在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2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7. 筛选前3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10 mL乙醇,即1单位=200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给药前48 h直至出组不能放弃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8. 既往有嗜烟史(参加筛选前1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或不同意在给药前48 h直至出组禁止吸烟者;
9.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结果阳性;
10. 在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1.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梅毒特异性抗体,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抗体任何一项呈阳性的受试者;
12. 有晕针、晕血史,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给药前48 h直至出组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巧克力等),或食用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葡萄柚、柚子、芒果等)者;
1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其他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15. 第2部分:患者多次给药剂量递增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辅料过敏者;
16.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预防或治疗HFS/HFSR的药物;
17. 首次给药前2周内患有严重的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肿瘤并发症、恶心及呕吐等;
18. 筛选前4周内有重大外科手术或骨折者,诊断活检除外;
19. 患有影响手足部位有效性评估的其他皮肤病变,包括但不限于手足部位的癣和湿疹、掌跖脓疱病、掌跖角化病、连续性肢端皮炎、局部皮肤感染等;
20. 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病史或接受过心脏冠脉搭桥术或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术,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脑血管病[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合并药物,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评价者、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21. 未控制的糖尿病(空腹血糖≥7.0 mmol)或并发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
22. 肝肾功能异常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有肝转移者,ALT及AST>5×ULN)
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综合征或肝转移患者TBIL>3.0×ULN)
血清肌酐>1.5×ULN
23. 凝血功能异常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使用抗凝剂的患者,其PT INR>2.5×ULN)
24. 血液系统异常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血红蛋白(Hgb)<9.0 g/dL;
血小板计数<90×109/L;
2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乙肝(HBV-DNA>2000 cps /mL或>400 IU/mL)、活动性丙肝(HCV-RNA高于定量下限)、活动性梅毒;
2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7. 在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2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28. 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干预性临床试验,或末次使用的临床试验药物距离给药在5个半衰期时间内;
29. 研究者结合患者的身体状况、疾病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判定是否适合参加本研究,如存在其他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原因则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S-001软膏: 英文通用名:SS-001 ointment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1%(10g:1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规格:1%(10g:1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中文通用名:SS-001软膏: 英文通用名:SS-001 ointment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3%(10g:3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规格:3%(10g:3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中文通用名:SS-001软膏: 英文通用名:SS-001 ointment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10%(10g:10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规格:10%(10g:10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SS-001软膏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S-001 ointment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0%(10g: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规格:0%(10g: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局部涂抹,每次3 g。
多次给药:局部涂抹,每天使用2次,每次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仅用药一次;
多次给药:连续用药28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SS-001软膏的总体安全性:AE、局部皮肤不良反应、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ECG)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给药后血浆PK参数评价时间:第1部分单次给药:D1、D2、D3 第2部分多次给药:D1、D2、D3、D8、D15、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HFS/HFSR恢复到0级或1级的患者比例(根据CTCAE 5.0版手足综合征条目);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筛选期、D1、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HFS/HFSR严重程度等级较基线的变化(根据CTCAE 5.0版手足综合征条目);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筛选期、D1、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HFS/HFSR恢复到1级或以下的患者比例(根据WHO不良反应分级手足综合征标准);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筛选期、D1、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HFS/HFSR严重程度等级较基线的变化(根据WHO不良反应分级手足综合征标准);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筛选期、D1、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疾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筛选期、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因HFS/HFSR疾病导致抗肿瘤药物减量或停药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健康生活质量问卷(HF-QoL)评分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D1、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各随访时间点数字评定量表(NRS)疼痛评分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第2部分多次给药:D1、D8、D15、D22、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57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呈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03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湃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570
- 药物名称
- SS-001 软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0951/CXHL2400949/CXHL2400950
- 适应症
- 化疗药物导致的手足综合征(HFS)
- 试验专业题目
- SS-001软膏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及接受化疗和多激酶抑制剂导致的手足综合征(HFS)/手足皮肤反应(HFSR)癌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 Ⅰ 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SS-001软膏的Ⅰ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S-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