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64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睿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复发或难治性成人血液恶性肿瘤受试者中评估注射用CG009301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药效学特征、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多中心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建祥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齐军元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登举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易桥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睿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易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49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川沙新镇川宏路230号7号楼2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299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建祥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5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齐军元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5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李登举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航空路13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主要研究者 4
- 姓名
- 李菲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永外正街17号
- 邮编
- 330006
- 单位名称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G-GSPT1-9301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5-05-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确定复发或难治性成人血液恶性肿瘤受试者中注射用CG009301的MTD和/或OBD。2)确定注射用CG009301的后续给药方案。3)确定注射用CG009301的安全性特征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经病理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并经组织学证实,且经过既往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经研究者判断无标准治疗或不能耐受现有治疗的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患者。剂量递增期不限血液肿瘤类型,剂量扩展期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a.基于WHO 2022年第5版分型,经骨髓细胞形态学确诊,符合AML诊断标准的受试者,包括由早期MDS或MPN演化而来的AML。复发性AML诊断标准: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幼稚细胞>5%或髓外出现白血病细胞浸润;难治性AML诊断标准: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CR后经过巩固强化治疗,12个月内复发者;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2次或多次复发者;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b.基于WHO 2022年第5版分型,确诊为高危或极高危MDS,骨髓穿刺涂片或骨髓活检病理检查原始细胞百分比< 20%,且研究者判断无其他适当治疗的患者。复发性MDS诊断标准:在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或血液学改善后,至少出现下列1项:骨髓原始细胞回升至治疗前水平;ANC或PLT较最佳疗效时下降≥50%;HGB下降≥15 g/L或依赖输血;难治性MDS诊断标准:充分治疗后(去甲基化药物治疗至少4周期),根据IWG 2023疗效评估标准符合“疾病稳定”、“失败”、“疾病进展”;去甲基化药物或者其他药物治疗后进展或者患者无法耐受毒性(例如治疗期间发生导致永久停药的药物相关性3级及3级以上肝、肾毒性);
c.基于WHO 2022年第5版分型,骨髓中原始/幼稚淋巴细胞比例≥20%,符合ALL诊断标准的受试者。复发性ALL诊断标准:诱导治疗获得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幼稚淋巴细胞>5%或出现髓外疾病的患者;难治性ALL诊断标准:经过标准方案诱导治疗结束未能取得CR的患者;
3.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4.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计生存期≥3个月;
5.根据NCI-CTCAE v5.0标准,既往治疗的毒副作用应恢复至≤1级(脱发及长期稳定的慢性疾病除外);
6.未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超过2个月,且在移植过程中出现的毒副作用恢复至≤1级;
7.有充分的器官功能支持,筛选期实验室检查需满足以下全部标准:
a.试验药物使用前凝血功能:INR≤1.5倍ULN/或aPTT≤1.5倍ULN;
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2倍ULN;AST和/或ALT≤2.5倍ULN;
c.Cr≤2×ULN或CrCL>3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LVEF≥40%;且QTc≤480毫秒;
e.白细胞允许在基线或使用羟基脲后降至50.0×109/L以下
8.非妊娠期或哺乳期:无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或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接受最后?剂注射用CG009301后至少90天内采用高效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男性受试者在参与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剂注射用CG009301给药后的90天内也必须避免捐献精子。育龄期女性在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血清-β-hCG)结果为阴性;
9.理解研究目的、过程、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和潜在的风险,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从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指示或程序。
2.经病理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并经组织学证实,且经过既往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经研究者判断无标准治疗或不能耐受现有治疗的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患者。剂量递增期不限血液肿瘤类型,剂量扩展期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a.基于WHO 2022年第5版分型,经骨髓细胞形态学确诊,符合AML诊断标准的受试者,包括由早期MDS或MPN演化而来的AML。复发性AML诊断标准: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幼稚细胞>5%或髓外出现白血病细胞浸润;难治性AML诊断标准: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CR后经过巩固强化治疗,12个月内复发者;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2次或多次复发者;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b.基于WHO 2022年第5版分型,确诊为高危或极高危MDS,骨髓穿刺涂片或骨髓活检病理检查原始细胞百分比< 20%,且研究者判断无其他适当治疗的患者。复发性MDS诊断标准:在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或血液学改善后,至少出现下列1项:骨髓原始细胞回升至治疗前水平;ANC或PLT较最佳疗效时下降≥50%;HGB下降≥15 g/L或依赖输血;难治性MDS诊断标准:充分治疗后(去甲基化药物治疗至少4周期),根据IWG 2023疗效评估标准符合“疾病稳定”、“失败”、“疾病进展”;去甲基化药物或者其他药物治疗后进展或者患者无法耐受毒性(例如治疗期间发生导致永久停药的药物相关性3级及3级以上肝、肾毒性);
c.基于WHO 2022年第5版分型,骨髓中原始/幼稚淋巴细胞比例≥20%,符合ALL诊断标准的受试者。复发性ALL诊断标准:诱导治疗获得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幼稚淋巴细胞>5%或出现髓外疾病的患者;难治性ALL诊断标准:经过标准方案诱导治疗结束未能取得CR的患者;
3.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4.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计生存期≥3个月;
5.根据NCI-CTCAE v5.0标准,既往治疗的毒副作用应恢复至≤1级(脱发及长期稳定的慢性疾病除外);
6.未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超过2个月,且在移植过程中出现的毒副作用恢复至≤1级;
7.有充分的器官功能支持,筛选期实验室检查需满足以下全部标准:
a.试验药物使用前凝血功能:INR≤1.5倍ULN/或aPTT≤1.5倍ULN;
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2倍ULN;AST和/或ALT≤2.5倍ULN;
c.Cr≤2×ULN或CrCL>3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LVEF≥40%;且QTc≤480毫秒;
e.白细胞允许在基线或使用羟基脲后降至50.0×109/L以下
8.非妊娠期或哺乳期:无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或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接受最后?剂注射用CG009301后至少90天内采用高效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男性受试者在参与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剂注射用CG009301给药后的90天内也必须避免捐献精子。育龄期女性在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血清-β-hCG)结果为阴性;
9.理解研究目的、过程、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和潜在的风险,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从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指示或程序。
排除标准
1.产生神经和/或精神症状的中枢神经白血病;
2.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除羟基脲和预防性鞘内注射治疗外的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和生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2周内接受过中草药治疗;
3. 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4. 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或抗真菌药物治疗后,经研究者判断仍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5. 严重的或不可控制的基础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疾病(如需要氧气治疗的慢阻肺,中度及以上的哮喘,中度及以上肺纤维化,反复性肺积水),心血管系统疾病(如既往曾有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NYHA III-IV级心力衰竭),6个月内发作过的不稳定心绞痛、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正在接受药物或介入治疗的心律失常),内分泌疾病(严重的甲亢/甲减,未控制好血糖的糖尿病),和影响认知能力、依从性或个人安全的神经/精神类疾病(如不稳定癫痫,痴呆,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6.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对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7. 存在非白血病相关的显著出血风险(如服用抗凝药,抗血小板药物,AVM等),或近期有严重出血史(如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DIC等);
8. 存在2级以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外周神经病变(稳定6个月以上,且不影响正常生活的3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外周神经病变除外);
9. 首次用药前12个月内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10.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浅表静脉血栓形成或腔隙性脑梗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已知存在的家族性和/或获得性血栓倾向,如存在抗凝蛋白、凝血因子、纤溶蛋白等遗传性或获得性缺陷,或者存在获得性危险因素而具有高血栓栓塞倾向;
11. HIV,HBV和HCV感染:HIV的抗体和PCR检测阳性,HBsAg阳性或病毒DNA检测≥1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3. 有明确酒精和药物滥用史者;
14.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2.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除羟基脲和预防性鞘内注射治疗外的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和生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2周内接受过中草药治疗;
3. 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4. 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或抗真菌药物治疗后,经研究者判断仍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5. 严重的或不可控制的基础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疾病(如需要氧气治疗的慢阻肺,中度及以上的哮喘,中度及以上肺纤维化,反复性肺积水),心血管系统疾病(如既往曾有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NYHA III-IV级心力衰竭),6个月内发作过的不稳定心绞痛、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正在接受药物或介入治疗的心律失常),内分泌疾病(严重的甲亢/甲减,未控制好血糖的糖尿病),和影响认知能力、依从性或个人安全的神经/精神类疾病(如不稳定癫痫,痴呆,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6.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对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7. 存在非白血病相关的显著出血风险(如服用抗凝药,抗血小板药物,AVM等),或近期有严重出血史(如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DIC等);
8. 存在2级以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外周神经病变(稳定6个月以上,且不影响正常生活的3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外周神经病变除外);
9. 首次用药前12个月内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10.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浅表静脉血栓形成或腔隙性脑梗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已知存在的家族性和/或获得性血栓倾向,如存在抗凝蛋白、凝血因子、纤溶蛋白等遗传性或获得性缺陷,或者存在获得性危险因素而具有高血栓栓塞倾向;
11. HIV,HBV和HCV感染:HIV的抗体和PCR检测阳性,HBsAg阳性或病毒DNA检测≥1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3. 有明确酒精和药物滥用史者;
14.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CG009301: 英文通用名:暂无 商品名称:暂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1天1次
用药时程:7天连续用药
规格:2.5mg
用法用量:1天1次
用药时程:7天连续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注射用CG009301的RDE。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注射用CG009301的连续给药时长和给药周期。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注射用CG009301的安全性特征:根据NCI CTCAE 5.0,AE、SAE、DLT和3级及以上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发生率、严重程度、持续时间、转归、与研究药物相关性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注射用CG009301的血浆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Tmax、AUC0-t、AUCinf、t1/2、CL、Vd、Cmax,ss、Cmin,ss、药物蓄积比(如数据允许)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确定注射用CG009301的2期RP2D;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肿瘤疗效指标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11-2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6-24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21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64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易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1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睿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643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CG009301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复发/难治性血液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AML、ALL、高危型MDS等)。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复发或难治性成人血液恶性肿瘤受试者中评估注射用CG009301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药效学特征、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多中心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CG009301在复发或难治性成人血液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G-GSPT1-9301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5-05-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