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4645 快照:已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单中心、 单剂量、 随机、 开放、 两制剂、 两周期、 交叉、 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

研究药物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适应症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4-12-10
登记地点
河南省 · 郑州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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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查看顺序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44645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申请人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4-11-18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12-10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5-01-0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5-01-04;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25-02-10;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2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52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爽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韦家华
申请人名称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韦家华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路6号
联系人邮编
5703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爽
学位
硕士
职称
主任药师/正高级职称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29号
邮编
450015
单位名称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HSTZ-BE-2024-0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1.0版
版本日期
2024-11-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精氨酸布洛芬颗粒(规格:0.4g(以布洛芬计))为受试制剂,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商品名:司百得® 规格:0.4g(以布洛芬计))为参比制剂,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规定,评估二者作用于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18~65周岁(含边界值);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BMI=体重(Kg)/身高2(m2)]之间,包括临界值;
3.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研究药物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3.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药物、花粉、两种或以上食物过敏者),尤其已知对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或主要辅料成分过敏者;
4.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
5. 服药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酗酒(平均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酒精≈280 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mL)者;
9. 服药前48小时服用含咖啡因、酒精、葡萄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浓茶、巧克力、咖啡、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
10. 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结果阳性者;
11. 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炎、胃炎、胃溃疡、肠炎、胃肠出血、胃食管返流性疾病、胃肠道梗阻、食管静脉曲张或消化道手术(消化道部分切除、胆囊切除)等,筛选前14天内有较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胃痛、腹痛、腹泻、腹部不适、腹胀等),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1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女性受试者从筛选前14天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且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3.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血妊娠检测(限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4.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如高血压)、肝脏、肾脏(如慢性肾脏病)、内分泌、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严重感染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15. 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手术史(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6. 有癫痫发作史者;
17.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或乳糖不耐受者;
19.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Arginine Gran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0.4g(以布洛芬计)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 1 袋。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24h,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Arginine Granules 商品名称:司百得®

剂型:颗粒剂
规格:0.4g(以布洛芬计)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袋。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24h,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空腹: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12小时 餐后: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Tmax、T1/2、λz评价时间:空腹: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12小时 餐后: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等。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第1.0版2025-03-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4645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韦家华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12-10
申请人名称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4645
药物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试验专业题目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单中心、 单剂量、 随机、 开放、 两制剂、 两周期、 交叉、 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单中心、 单剂量、 随机、 开放、 两制剂、 两周期、 交叉、 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STZ-BE-2024-0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1.0版
版本日期
2024-11-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