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78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mgen Inc. 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Amgen Inc.;Patheon Inc. Amgen Europe B.V.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 AMG 193 单独用药或联合其他治疗用于纯合子型 MTAP 缺失晚期胸部肿瘤受试者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 1b 期研究(主方案)
一项评价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纯合子型 MTAP 缺失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 1b期研究(子方案 A)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 人;国际: 3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吉林省 · 吉林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福建省 · 福州市California · Los AngelesTexas · Fort Worth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衿记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军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研究者:程颖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国俊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国际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黄媚娟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雄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美国 · California · Los Angeles · 研究者:Jonathan Goldman
- Texas Oncology - Dallas Fort Worth美国 · Texas · Fort Worth · 研究者:Kartik Konduri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苏月伟
- 申请人名称
- Amgen Inc. 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Amgen Inc.;Patheon Inc. Amgen Europe B.V.
- 联系人姓名
- 苏月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太仓路233号18F新茂大厦
- 联系人邮编
- 2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一龙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123号
- 邮编
- 510120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0167子方案A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1.0
- 版本日期
- 2024-0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确定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甲硫腺苷磷酸化酶(MTAP)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受试者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推荐的联合治疗剂量;确定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 MTAP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受试者的安全性特征。
次要: 评价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 MTAP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受试者的抗肿瘤活性;描述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 MTAP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PK)。
次要: 评价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 MTAP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受试者的抗肿瘤活性;描述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 MTAP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PK)。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根据试验题目,分类为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b期研究; 主研究方案由单独的子方案组成,这些子方案描述了正在评价的特定 AMG 193 试验性给药方案的详细信息。将根据受试者的肿瘤类型以非随机方式分配受试者进行各项子方案的筛选。本研究(子方案 A)是一项评价多种 AMG 193试验性方案用于纯合子型 MTAP缺失的晚期胸部肿瘤治疗的主研究方案的一部分。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开始任何研究特定的活动/程序之前,受试者均已提供知情同意书。
2.年龄 ≥ 18岁(或如果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定年龄大于 18岁,≥ 法定年龄)。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转移性 NSCLC,且既往未曾接受针对转移性或无法切除疾病的系统性治疗,但下述排除标准中列出的 28天一线治疗除外。
组 A(AMG 193 + 卡铂 + 紫杉醇 + 帕博利珠单抗):
? 主要为鳞状细胞组织学。
组 B(AMG 193 + 卡铂 + 培美曲塞 + 帕博利珠单抗):
? 主要为非鳞状细胞组织学。
组 C(AMG 193 + 帕博利珠单抗):
? 根据当地批准的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说明书,肿瘤为 PD-L1阳性(例如,美国为 TPS ≥ 1%,欧盟为 TPS ≥ 50%)
4.受试者存在纯合子型 MTAP缺失。
5.必须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或存档的组织块。
6.能够吞咽并保持口服研究治疗药物,且愿意记录每日试验药物给药的依从性。
7.根据研究中心研究者确定,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第 1.1版(RECIST v1.1)定义,疾病为可测量疾病。
8.首剂研究治疗给药前 3 天内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至 1分。
9.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器官功能良好。
10.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在当地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
11.根据研究者判断,最低预期寿命为 12周。
2.年龄 ≥ 18岁(或如果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定年龄大于 18岁,≥ 法定年龄)。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转移性 NSCLC,且既往未曾接受针对转移性或无法切除疾病的系统性治疗,但下述排除标准中列出的 28天一线治疗除外。
组 A(AMG 193 + 卡铂 + 紫杉醇 + 帕博利珠单抗):
? 主要为鳞状细胞组织学。
组 B(AMG 193 + 卡铂 + 培美曲塞 + 帕博利珠单抗):
? 主要为非鳞状细胞组织学。
组 C(AMG 193 + 帕博利珠单抗):
? 根据当地批准的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说明书,肿瘤为 PD-L1阳性(例如,美国为 TPS ≥ 1%,欧盟为 TPS ≥ 50%)
4.受试者存在纯合子型 MTAP缺失。
5.必须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或存档的组织块。
6.能够吞咽并保持口服研究治疗药物,且愿意记录每日试验药物给药的依从性。
7.根据研究中心研究者确定,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第 1.1版(RECIST v1.1)定义,疾病为可测量疾病。
8.首剂研究治疗给药前 3 天内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至 1分。
9.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器官功能良好。
10.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在当地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
11.根据研究者判断,最低预期寿命为 12周。
排除标准
1.既往曾接受针对转移性 NSCLC 的系统性治疗。
2. 在首剂 AMG 193给药前 28天内曾接受重大手术。备注:通过手术获取活检用于诊断疾病的受试者允许参与本研究。
3. 既往曾接受 MAT2A抑制剂或 PRMT5抑制剂治疗。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改善至常见不良事件评价标准(CTCAE)第 5.0版至少 1级,但脱发或稳定且控制良好的毒性除外。
5. 发生 2 级或以上免疫介导的不良事件(irAE)的受试者,包括导致永久停用免疫肿瘤药物的不良事件。
? 例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6. 既往接受过 > 25%的骨髓放疗。
7.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放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局部或局灶姑息性放疗)。在首剂研究治疗给药前,所有与放疗相关的毒性必须改善至 ≤1级。
8. 研究药物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治疗。
9. 针对活动性血栓栓塞事件接受过抗凝治疗。
10. 在研究第 1日前 14天或 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已知为 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的处方药,且未经主要研究者和安进医学监查员审查和批准。
11. 已知对研究治疗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存在可干预的突变,且针对该突变已有靶向治疗获批用于转移性 NSCLC 的一线治疗,例如 EGFR 突变或 ALK重排。
13. 存在未经治疗的有症状的 CNS 转移性疾病,无论其大小,或存在无症状的脑转移,且每个病灶大小 > 2 cm。
14. 患有软脑膜疾病的受试者无论有无症状均被排除在外,即使接受过治疗也是如此。
15. 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需要每月一次以上反复引流。经医学监查员批准,已植入 PleurX导管的受试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
16. 过去 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 恶性肿瘤经治愈性治疗,入组前 ≥ 2 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且主治医师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 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原位宫颈癌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乳腺导管原位癌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前列腺上皮内瘤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非浸润性乳头状尿路上皮癌或原位癌已得到充分治疗。
17. 当前存在任何间质性肺疾病或肺部炎症的证据,或间质性肺疾病或非感染性肺部炎症的既往病史。
18. 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9. 存在活动性 SARS-COV2 感染的证据。如果已知或疑似近期确诊感染 SARSCOV2,则必须从症状出现起至少已经过10天(如有)。
20. 首剂 AMG 193 给药前 6 个月内有动脉血栓形成史(例如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1. 首剂 AMG 193给药前 12个月内出现需要药物治疗的心肌梗死和/或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 > II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律失常。
22. 患有导致不能服用口服药物的胃肠道疾病、吸收不良综合征、需要 IV 营养、胃/空肠管进食、未得到控制的炎症性胃肠道疾病(例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
23. 研究入组前 6 个月内有肠梗阻、腹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除非主要研究者和安进医学监查员批准)或有导致吸收不良的胃肠道手术史。
24. 有实体器官移植史。
25. 诊断为先天性短 QT综合征。
26. 目前正在另一项试验器械或药物研究中接受治疗,或自另一项试验性器械或药物研究治疗结束不到 21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禁止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其他试验性手术操作或参与观察性研究。
27.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呈阳性。
备注:感染 HIV、检测不到病毒载量、CD4+ T 细胞计数充足且无 AIDS 典型的机会性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28. 根据以下结果和/或标准,诊断为病毒性肝炎感染: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 HBsAg阴性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需要通过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出乙型肝炎病毒 DNA。检测出乙型肝炎病毒 DNA的受试者无资格参与本研究。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需要通过 PCR 检测出丙型肝炎病毒 RNA。检测出丙型肝炎病毒 RNA的受试者无资格参与本研究。
29.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使用研究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
30. 女性受试者处于哺乳期,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最后一剂 给药后规定时间进行哺乳。
31. 女性受试者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最后一剂 AMG 193给药后规定时间怀孕或捐献卵子。
32.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和/或第 1日时通过高度敏感的尿或血清妊娠试验评估结果呈阳性。
33. 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具有生育潜力,且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避免发生异性性行为)或使用避孕措施。
34. 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已怀孕,且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禁欲或使用避孕套。
35. 男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避免捐精。
36. 已知受试者对给药期间将给予的任何产品过敏。
37. 据受试者和研究者所知,受试者可能无法完成所有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和/或遵守所有要求的研究程序(例如临床结局评估)。
38. 既往或当前具有研究者或安进医生(如咨询)认为会对受试者安全造成风险或干扰研究评价、程序或完成的任何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障碍、病症或疾病(上述除外)。
2. 在首剂 AMG 193给药前 28天内曾接受重大手术。备注:通过手术获取活检用于诊断疾病的受试者允许参与本研究。
3. 既往曾接受 MAT2A抑制剂或 PRMT5抑制剂治疗。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改善至常见不良事件评价标准(CTCAE)第 5.0版至少 1级,但脱发或稳定且控制良好的毒性除外。
5. 发生 2 级或以上免疫介导的不良事件(irAE)的受试者,包括导致永久停用免疫肿瘤药物的不良事件。
? 例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6. 既往接受过 > 25%的骨髓放疗。
7.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放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局部或局灶姑息性放疗)。在首剂研究治疗给药前,所有与放疗相关的毒性必须改善至 ≤1级。
8. 研究药物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治疗。
9. 针对活动性血栓栓塞事件接受过抗凝治疗。
10. 在研究第 1日前 14天或 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已知为 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的处方药,且未经主要研究者和安进医学监查员审查和批准。
11. 已知对研究治疗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存在可干预的突变,且针对该突变已有靶向治疗获批用于转移性 NSCLC 的一线治疗,例如 EGFR 突变或 ALK重排。
13. 存在未经治疗的有症状的 CNS 转移性疾病,无论其大小,或存在无症状的脑转移,且每个病灶大小 > 2 cm。
14. 患有软脑膜疾病的受试者无论有无症状均被排除在外,即使接受过治疗也是如此。
15. 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需要每月一次以上反复引流。经医学监查员批准,已植入 PleurX导管的受试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
16. 过去 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 恶性肿瘤经治愈性治疗,入组前 ≥ 2 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且主治医师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 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原位宫颈癌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乳腺导管原位癌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前列腺上皮内瘤已得到充分治疗,且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非浸润性乳头状尿路上皮癌或原位癌已得到充分治疗。
17. 当前存在任何间质性肺疾病或肺部炎症的证据,或间质性肺疾病或非感染性肺部炎症的既往病史。
18. 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9. 存在活动性 SARS-COV2 感染的证据。如果已知或疑似近期确诊感染 SARSCOV2,则必须从症状出现起至少已经过10天(如有)。
20. 首剂 AMG 193 给药前 6 个月内有动脉血栓形成史(例如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1. 首剂 AMG 193给药前 12个月内出现需要药物治疗的心肌梗死和/或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 > II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律失常。
22. 患有导致不能服用口服药物的胃肠道疾病、吸收不良综合征、需要 IV 营养、胃/空肠管进食、未得到控制的炎症性胃肠道疾病(例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
23. 研究入组前 6 个月内有肠梗阻、腹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除非主要研究者和安进医学监查员批准)或有导致吸收不良的胃肠道手术史。
24. 有实体器官移植史。
25. 诊断为先天性短 QT综合征。
26. 目前正在另一项试验器械或药物研究中接受治疗,或自另一项试验性器械或药物研究治疗结束不到 21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禁止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其他试验性手术操作或参与观察性研究。
27.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呈阳性。
备注:感染 HIV、检测不到病毒载量、CD4+ T 细胞计数充足且无 AIDS 典型的机会性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28. 根据以下结果和/或标准,诊断为病毒性肝炎感染: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 HBsAg阴性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需要通过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出乙型肝炎病毒 DNA。检测出乙型肝炎病毒 DNA的受试者无资格参与本研究。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需要通过 PCR 检测出丙型肝炎病毒 RNA。检测出丙型肝炎病毒 RNA的受试者无资格参与本研究。
29.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使用研究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
30. 女性受试者处于哺乳期,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最后一剂 给药后规定时间进行哺乳。
31. 女性受试者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最后一剂 AMG 193给药后规定时间怀孕或捐献卵子。
32.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和/或第 1日时通过高度敏感的尿或血清妊娠试验评估结果呈阳性。
33. 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具有生育潜力,且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避免发生异性性行为)或使用避孕措施。
34. 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已怀孕,且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禁欲或使用避孕套。
35. 男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规定时间避免捐精。
36. 已知受试者对给药期间将给予的任何产品过敏。
37. 据受试者和研究者所知,受试者可能无法完成所有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和/或遵守所有要求的研究程序(例如临床结局评估)。
38. 既往或当前具有研究者或安进医生(如咨询)认为会对受试者安全造成风险或干扰研究评价、程序或完成的任何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障碍、病症或疾病(上述除外)。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MG 193: 英文通用名:AMG 193 商品名称:NA
剂型:薄膜包衣片剂
规格:100mg,200mg
用法用量:AMG 193将以3个剂量水平在 21天周期内每日一次或 BID连续 PO给药。第2部分:AMG 193将以选定的剂量水平PO连续给药,每21天为1个周期。可能会探索进一步的剂量调整(例如中间剂量水平)和/或给药方案(每日两次 [BID] 给药方案)。
用药时程:受试者应在每天大约同一时间服用AMG 193,在空腹状态下(给药前至少 2小时和给药后至少 1小时不得进食或饮用任何液体 [水除外])给药。
规格:100mg,200mg
用法用量:AMG 193将以3个剂量水平在 21天周期内每日一次或 BID连续 PO给药。第2部分:AMG 193将以选定的剂量水平PO连续给药,每21天为1个周期。可能会探索进一步的剂量调整(例如中间剂量水平)和/或给药方案(每日两次 [BID] 给药方案)。
用药时程:受试者应在每天大约同一时间服用AMG 193,在空腹状态下(给药前至少 2小时和给药后至少 1小时不得进食或饮用任何液体 [水除外])给药。
中文通用名:卡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20ml 0.1g
用法用量:卡铂的给药剂量目标是达到 AUC 为 5 或 6 mg/mL/min(AUC 5 或 AUC 6),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在每个 21 天周期的第 1 日静脉给药,至多 4 个周期。
规格:20ml 0.1g
用法用量:卡铂的给药剂量目标是达到 AUC 为 5 或 6 mg/mL/min(AUC 5 或 AUC 6),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在每个 21 天周期的第 1 日静脉给药,至多 4 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培美曲塞: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 100mg
用法用量:200 mg/m^2的剂量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将在每个 21天周期的第 1日以 500 mg/m^2的剂量静脉给药,给药可持续直至疾病进展
规格:5ml 100mg
用法用量:200 mg/m^2的剂量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将在每个 21天周期的第 1日以 500 mg/m^2的剂量静脉给药,给药可持续直至疾病进展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4ml
用法用量:在化疗给药之前,以 200 mg 的剂量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帕博利珠单抗将在每个 21 天周期的第 1日,在化疗给药之前,以 200 mg 的剂量静脉给药,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无法接受的毒性或至多 24 个月。
规格:100mg/4ml
用法用量:在化疗给药之前,以 200 mg 的剂量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帕博利珠单抗将在每个 21 天周期的第 1日,在化疗给药之前,以 200 mg 的剂量静脉给药,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无法接受的毒性或至多 24 个月。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治疗期间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以及生命体征、心电图(ECG)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变化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疾病控制(DC)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OR)(完全缓解 [CR] 和部分缓解 [P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持续报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MG 193的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Tmax和AUC评价时间: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第五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11-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78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苏月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2-23
- 申请人名称
- Amgen Inc./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Amgen Inc.;Patheon Inc./Amgen Europe B.V.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781
- 药物名称
- AMG 193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纯合子型 MTAP缺失的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 AMG 193 单独用药或联合其他治疗用于纯合子型 MTAP 缺失晚期胸部肿瘤受试者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 1b 期研究(主方案) 一项评价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纯合子型 MTAP 缺失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 1b期研究(子方案 A)
- 试验通俗题目
- AMG 193 单独用药或联合其他治疗用于纯合子型MTAP缺失晚期胸部肿瘤受试者(主方案) AMG 193 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和帕博利珠单抗,或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纯合子型 MTAP 缺失晚期 NSCLC 受试者(子方案 A)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0167子方案A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1.0
- 版本日期
- 2024-0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