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486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安慰剂和舍曲林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4-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2-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7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北省 · 保定市山西省 · 太原市山西省 · 临汾市广东省 · 广州市吉林省 · 四平市黑龙江省 · 大庆市重庆市 · 重庆市湖南省 · 长沙市陕西省 · 西安市陕西省 · 咸阳市四川省 · 成都市四川省 · 自贡市江西省 · 南昌市云南省 · 昆明市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合肥市贵州省 · 贵阳市另有 8 个地区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华芳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鸿燕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景旭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安翠霞
-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张云淑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刘志芬
- 临汾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临汾市 · 研究者:董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烜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陶炯
-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四平市 · 研究者:张伟
- 大庆市第三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研究者:孙大伟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余雪芹
-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周旭辉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蔺华利
-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咸阳市 · 研究者:胡晓科
-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飞燕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四川省 · 自贡市 · 研究者:刘可智
- 江西省精神病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杨远坚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卢瑾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刘浩
-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郜见亮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王艺明
-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吕淑云
-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研究者:王景丽
其余 8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苏州市广济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柳艳松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赵蓓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袁勇贵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冯斌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季蕴辛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陈勤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芜湖市精神病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胡昌清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耿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华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897,CTR20190317,CTR20211677,CTR20230246,CTR20230299,CTR20241794,CTR20243219,CTR20251004,CTR2025224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A1406-0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4.0
- 版本日期
- 2025-04-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1.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2.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安全性
了解盐酸阿姆西汀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1.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2.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安全性
了解盐酸阿姆西汀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65周岁,性别不限;
2.符合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重性抑郁障碍(MDD诊断标准,单次发作或反复发作(296.2/296.3)。初发患者本次抑郁发作持续时间需≥3个月、复发患者本次抑郁发作持续时间需≥1个月;
3.筛选期和基线访视时,受试者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26分,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严重程度CGI-S严重程度评分≥4分,HAMD-17量表第一项(抑郁情绪)分数≥2;
4.能够阅读理解研究程序和试验要求,同意遵守试验的限制并按时返回研究中心进行评估,本人在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符合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重性抑郁障碍(MDD诊断标准,单次发作或反复发作(296.2/296.3)。初发患者本次抑郁发作持续时间需≥3个月、复发患者本次抑郁发作持续时间需≥1个月;
3.筛选期和基线访视时,受试者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26分,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严重程度CGI-S严重程度评分≥4分,HAMD-17量表第一项(抑郁情绪)分数≥2;
4.能够阅读理解研究程序和试验要求,同意遵守试验的限制并按时返回研究中心进行评估,本人在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基线访视的MADRS评分与筛选期相比,减分率≥25%;
2. 有临床显著的自杀风险或自伤及伤害他人的风险。符合以下任一者:
a. MADRS量表第10项(自杀观念)评分≥4分;
b. 经研究者判断有显著自杀风险者(例如,参与者对筛选期C-SSRS的问题4(有行动意图但无具体计划的主动自杀意念)或问题5(有具体计划和意图的主动自杀意念)回答“是”,且最近的一次自杀意图或自杀计划发生在最近半年内);
c. 在本次抑郁发作期间曾企图自杀;
3. 受试者符合DSM-5其他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如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双相及相关障碍、焦虑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等);
4. 符合以下任一抑郁障碍诊断者:
a. 经研究者判定为难治性抑郁症者(当前或既往使用2种或2种以上不同机制的抗抑郁药,经足量(说明书最大推荐量)足疗程(至少8周)治疗无效);
b. 因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所致的抑郁障碍者(如:因甲状腺功能减退导致的抑郁障碍);
c. 物质/药物所致的抑郁障碍者;
5. 随机前停止使用以下药物不足5个半衰期者:
a. CYP2C19和CYP3A4强诱导剂和强抑制剂(如:氟西汀、利福平、卡马西平等);
b. 联合应用致QTc 间期延长的药物(如:左氧氟沙星、氟康唑、昂丹司琼、胺碘酮、甲硝唑、红霉素和氟哌啶醇等)或者可引起QTc 间期延长和可能诱发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
c. 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心境稳定剂药物;
6. 既往使用足量(说明书最大推荐量)足疗程(至少8周)舍曲林治疗无效者,或已知对舍曲林过敏者;
7. 受试者随机前停止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卡波肼、反苯环丙胺等,及利奈唑胺、亚甲基蓝等)不足2周者;
8. 正在使用长半衰期抗精神病药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以下任一非药物治疗者:
a. 电抽搐治疗(ECT)
b. 系统性心理治疗(如:人际关系治疗、动力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
c. 系统性经颅磁刺激治疗(TMS)
d. 系统性迷走神经刺激(VNS)
e. 系统性光治疗等
f. 或经研究者判断目前需要接受以上治疗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11.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出现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长QT综合征或QTcF>450 ms(男性)/460 ms(女性)者,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的情况(例如需要临床处理的快速心律失常等);
12. 筛选期受试者ALT或AST高于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重度亚临床甲减(甲状腺功能指标仅有TSH 异常升高且TSH≥10.0 mIU/L);甲状腺功能5项中有2项或以上的指标异常(TSH、FT3、FT4、TT3或TT4检测值低于正常值下限的0.9倍或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1倍);
13. 过敏体质者(例如对2种或2种以上药物或者对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过敏);
14. 既往癫痫发作病史;或任何其他增加癫痫发作风险的疾病(如:中风、严重头部外伤、显著代谢紊乱等);
15.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不适合进入研究的临床显著的血液学、内分泌/代谢、心血管、呼吸、肾脏、肝脏、胃肠道、感染性或神经系统疾病,或患有不稳定或进行性的慢性疾病;
16. 筛选前5年内患有恶性肿瘤史,包括实体瘤、血液恶性肿瘤和原位癌(已完全切除并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7. 既往有眼压增高或窄角型青光眼病史;
18. 受试者患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如活动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慢性腹泻等;
19.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为阳性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21.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及试验结束后的1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式以确保性伴侣或本人避孕有效;
22. 受试者存在以下情况:无法阅读理解研究程序或试验要求;不同意遵守试验的限制或无法按时返回研究中心进行评估;本人在试验前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23.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原因。
2. 有临床显著的自杀风险或自伤及伤害他人的风险。符合以下任一者:
a. MADRS量表第10项(自杀观念)评分≥4分;
b. 经研究者判断有显著自杀风险者(例如,参与者对筛选期C-SSRS的问题4(有行动意图但无具体计划的主动自杀意念)或问题5(有具体计划和意图的主动自杀意念)回答“是”,且最近的一次自杀意图或自杀计划发生在最近半年内);
c. 在本次抑郁发作期间曾企图自杀;
3. 受试者符合DSM-5其他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如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双相及相关障碍、焦虑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等);
4. 符合以下任一抑郁障碍诊断者:
a. 经研究者判定为难治性抑郁症者(当前或既往使用2种或2种以上不同机制的抗抑郁药,经足量(说明书最大推荐量)足疗程(至少8周)治疗无效);
b. 因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所致的抑郁障碍者(如:因甲状腺功能减退导致的抑郁障碍);
c. 物质/药物所致的抑郁障碍者;
5. 随机前停止使用以下药物不足5个半衰期者:
a. CYP2C19和CYP3A4强诱导剂和强抑制剂(如:氟西汀、利福平、卡马西平等);
b. 联合应用致QTc 间期延长的药物(如:左氧氟沙星、氟康唑、昂丹司琼、胺碘酮、甲硝唑、红霉素和氟哌啶醇等)或者可引起QTc 间期延长和可能诱发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
c. 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心境稳定剂药物;
6. 既往使用足量(说明书最大推荐量)足疗程(至少8周)舍曲林治疗无效者,或已知对舍曲林过敏者;
7. 受试者随机前停止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卡波肼、反苯环丙胺等,及利奈唑胺、亚甲基蓝等)不足2周者;
8. 正在使用长半衰期抗精神病药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以下任一非药物治疗者:
a. 电抽搐治疗(ECT)
b. 系统性心理治疗(如:人际关系治疗、动力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
c. 系统性经颅磁刺激治疗(TMS)
d. 系统性迷走神经刺激(VNS)
e. 系统性光治疗等
f. 或经研究者判断目前需要接受以上治疗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11.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出现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长QT综合征或QTcF>450 ms(男性)/460 ms(女性)者,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的情况(例如需要临床处理的快速心律失常等);
12. 筛选期受试者ALT或AST高于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重度亚临床甲减(甲状腺功能指标仅有TSH 异常升高且TSH≥10.0 mIU/L);甲状腺功能5项中有2项或以上的指标异常(TSH、FT3、FT4、TT3或TT4检测值低于正常值下限的0.9倍或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1倍);
13. 过敏体质者(例如对2种或2种以上药物或者对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过敏);
14. 既往癫痫发作病史;或任何其他增加癫痫发作风险的疾病(如:中风、严重头部外伤、显著代谢紊乱等);
15.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不适合进入研究的临床显著的血液学、内分泌/代谢、心血管、呼吸、肾脏、肝脏、胃肠道、感染性或神经系统疾病,或患有不稳定或进行性的慢性疾病;
16. 筛选前5年内患有恶性肿瘤史,包括实体瘤、血液恶性肿瘤和原位癌(已完全切除并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7. 既往有眼压增高或窄角型青光眼病史;
18. 受试者患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如活动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慢性腹泻等;
19.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为阳性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21.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及试验结束后的1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式以确保性伴侣或本人避孕有效;
22. 受试者存在以下情况:无法阅读理解研究程序或试验要求;不同意遵守试验的限制或无法按时返回研究中心进行评估;本人在试验前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23.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 英文通用名:ammoxet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
4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40mg QD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
4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40mg QD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 英文通用名:ammoxet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
6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用药时程:
60mg QD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
6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用药时程:
60mg QD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mg/片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0mg QD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规格:0mg/片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0mg QD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舍曲林片 英文通用名: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10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100mg QD 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100mg QD;每日早上服药1次,用水送服,餐后1.5小时(±30分钟)服药
用药时程:100mg QD 双盲治疗期连续服用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8周末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较基线变化值评价时间:用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8周末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分及CGI-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和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改善程度CGI-I评分;评价时间:用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8周末,MADRS评分的有效率(有效是指治疗后MADRS分数相对于基线的减分率≥50%)和缓解率(缓解是指治疗后MADRS评分≤10);评价时间:用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8周末,HAMD-17评分的有效率(有效是指治疗后HAMD-17分数相对于基线的减分率≥50%)和缓解率(缓解是指治疗后HAMD-17评分≤7);评价时间:用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各次访视MADRS、HAMD-17较基线变化值、有效率及缓解率,HAMA评分及CGI-S评分较基线变化值和CGI-I评分;评价时间:用药1周、2周、4周、6周、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服药1、2周时MARDS减分率大于等于25%的比例;评价时间:用药1周、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及体重、临床实验室检查、ECGs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哥伦比亚自杀评定量表(C-SSRS)及亚利桑那性体验量表(ASES);评价时间:用药1周、2周、4周、6周、8周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导致退出试验的且与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合并催眠药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了解盐酸阿姆西汀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用药2周、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11-28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1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86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4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486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897,CTR20190317,CTR20211677,CTR20230246,CTR20230299,CTR20241794,CTR20243219,CTR20251004,CTR20252248
- 药物名称
- 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抑郁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安慰剂和舍曲林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A1406-0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4.0
- 版本日期
- 2025-04-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