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00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Nijmegen B.V.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AZD5492(一种靶向CD20的T细胞结合抗体)在复发性或难治性B细胞恶性肿瘤受试者中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有效性的开放标签、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模块化I/II期研究(TITANium)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2-0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19;国际:2024-09-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4-01;国际:2024-09-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6 人;国际: 1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国际: 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Melbourne · MelbournePerth · PerthToronto · TorontoMontreal · MontrealCalgary · CalgaryCopenhagen · CopenhagenPessac · PessacMunchen · MunchenUlm · UlmWuerzburg · WuerzburgMilano · MilanoBologna · BolognaChuo · ku -Chuo-kuKashiwa · KashiwaBarcelona · BarcelonaMadrid · MadridNew York · New YorkHackensack · Hackensack另有 4 个地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 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赵维莅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俞文娟
- Peter MacCallum Cancer Centre澳大利亚 · Melbourne · Melbourne · 研究者:Philip Thompson
- Linear Clinical Research Ltd澳大利亚 · Perth · Perth · 研究者:Chan Cheah
- Princess Margaret Cancer Centre加拿大 · Toronto · Toronto · 研究者:John Kuruvilla
- Jewish General Hospital加拿大 · Montreal · Montreal · 研究者:Sarit Assouline
- Arthur J.E. Child Comprehensive Cancer Centre加拿大 · Calgary · Calgary · 研究者:Robert Puckrin
- Rigshospitalet丹麦 · Copenhagen · Copenhagen · 研究者:Martin Hutchings
- CHU de Bordeaux法国 · Pessac · Pessac · 研究者:Marie-Sarah Dilhuydy
- Klinikum rechts der Isar der TU Muenchen德国 · Munchen · Munchen · 研究者:Johannes Jung
- Comprehensive Cancer Centre Ulm德国 · Ulm · Ulm · 研究者:Andreas Viardot
- Universitatsklinikum Wurzburg德国 · Wuerzburg · Wuerzburg · 研究者:Max Topp
- Fondazione San Raffaele Del Monte Tabor意大利 · Milano · Milano · 研究者:Paolo Ghia
- A.O.U. di Bologna – Policlinico Sant’Orsola-Malpighi意大利 · Bologna · Bologna · 研究者:Pierluigi Zinzani
- National Cancer Center Hospital日本 · Chuo · ku -Chuo-ku · 研究者:Koji Izutsu
- National Cancer Center Hospital East日本 · Kashiwa · Kashiwa · 研究者:Junichiro Yuda
- Hospital Vall d'Hebron西班牙 · Barcelona · Barcelona · 研究者:Pau Abrisqueta Costa
- Hospital Universitario Fundacion Jimenez Diaz西班牙 · Madrid · Madrid · 研究者:Raul Cordoba
- Institut Catala d'Oncologia Hospitalet西班牙 · Barcelona · Barcelona · 研究者:Anna Sureda Balari
- Mount Sinai Hospital美国 · New York · New York · 研究者:Joshua Brody
- Hackensack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美国 · Hackensack · Hackensack · 研究者:Lori Leslie
- UCSD Moore Cancer Center美国 · La Jolla · La Jolla · 研究者:Benjamin Heyman
-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美国 · Seattle · Seattle · 研究者:Mazyar Shadman
- Atrium Health/ Levine Cancer Institute美国 · Charlotte/Concord · Charlotte/Concord · 研究者:Nilanjan Ghosh
其余 1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美国 · Houston · Houston · 研究者:Jason Westin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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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徐睿擎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Nijmegen B.V.
- 联系人姓名
- 徐睿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柯古一街8号新创园4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维莅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25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 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9960C00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5-02-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AZD5492单药治疗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R/R B细胞恶性肿瘤受试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8岁(或开展研究的司法管辖地区法定的知情同意年龄)。
2.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2 (注:在欧盟国家,该入选标准是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2)
3.能够提供在接受AZD5492治疗之前采集的肿瘤活检样本(患有CLL的受试者除外,该类患者应提供骨髓样本)。
注:不必在入选研究前接收肿瘤样本。
4.正常器官和骨髓功能
5.男性或女性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有关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相关规定。
6.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如附录 A所述),包括遵从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7.根据WHO分类(Swerdlow et al 2016),经组织学检查证实CD20+成熟B细胞肿瘤,具体而言:
- 大B细胞淋巴瘤:
o DLBCL(未另行说明)
o 3b级FL
o 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有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
o 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未另行说明)
o 原发性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
- 滤泡性淋巴瘤(1至3a级)
- 套细胞淋巴瘤
-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小淋巴细胞型淋巴瘤
8.受试者必须:
- 对于LBCL、FL或MCL:基于PET和CT/MRI扫描,至少有一处可测量FDG-PET avid病灶(附录 G)。
- 对于SLL:基于CT/MRI扫描,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
注:可测量病灶定义为:
* 对于淋巴结病灶:长径>1.5 cm
* 对于结外病灶:长径>1 cm
9.经至少2线既往治疗后疾病复发、进展和/或难治:
- FL或LBCL受试者必须接受过抗CD20靶向治疗(例如利妥昔单抗)。
- MCL受试者必须接受过抗CD20靶向治疗(如利妥昔单抗)和BTKi。
-CLL或SLL受试者必须在任何治疗线中接受过BCL2i和至少一种BTKi。
10.CLL或SLL受试者必须符合iwCLL 2018开始治疗标准的治疗要求,以便至少满足以下一项:
-有证据表明进展性骨髓衰竭,表现为贫血(例如血红蛋白<10 g/dL)和/或血小板减少症(例如血小板≤100×109/L)发生或恶化。
- 巨脾(即左肋缘以下脾脏边缘≥6 cm)、进展性或症状性脾肿大(>13 cm)。
- 巨块型淋巴结肿大(即长径≥10 cm)或进展性或症状性淋巴结病。
-
进行性淋巴细胞增多症,在2个月内淋巴细胞增加>50%,或淋巴细胞倍增时间<6个月。除CLL/SLL外,应排除导致淋巴细胞增多症的其他因素(例如感染、类固醇给药)。
-自身免疫性并发症,包括对皮质类固醇应答不佳的贫血或血小板减少症。
-症状性或功能性淋巴结外受累(如皮肤、肾脏、肺、脊柱)。
-定义为以下任何一项的疾病相关症状:
* 过去6个月内非故意体重减轻≥10%
* 体温≥100.5℉或38.0℃的发热,持续≥2周,无其他感染证据
* 盗汗持续≥1个月,无感染证据
11.研究者根据症状和/或疾病负荷评估, FL受试者必须需要开始治疗。
2.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2 (注:在欧盟国家,该入选标准是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2)
3.能够提供在接受AZD5492治疗之前采集的肿瘤活检样本(患有CLL的受试者除外,该类患者应提供骨髓样本)。
注:不必在入选研究前接收肿瘤样本。
4.正常器官和骨髓功能
5.男性或女性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有关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相关规定。
6.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如附录 A所述),包括遵从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7.根据WHO分类(Swerdlow et al 2016),经组织学检查证实CD20+成熟B细胞肿瘤,具体而言:
- 大B细胞淋巴瘤:
o DLBCL(未另行说明)
o 3b级FL
o 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有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
o 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未另行说明)
o 原发性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
- 滤泡性淋巴瘤(1至3a级)
- 套细胞淋巴瘤
-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小淋巴细胞型淋巴瘤
8.受试者必须:
- 对于LBCL、FL或MCL:基于PET和CT/MRI扫描,至少有一处可测量FDG-PET avid病灶(附录 G)。
- 对于SLL:基于CT/MRI扫描,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
注:可测量病灶定义为:
* 对于淋巴结病灶:长径>1.5 cm
* 对于结外病灶:长径>1 cm
9.经至少2线既往治疗后疾病复发、进展和/或难治:
- FL或LBCL受试者必须接受过抗CD20靶向治疗(例如利妥昔单抗)。
- MCL受试者必须接受过抗CD20靶向治疗(如利妥昔单抗)和BTKi。
-CLL或SLL受试者必须在任何治疗线中接受过BCL2i和至少一种BTKi。
10.CLL或SLL受试者必须符合iwCLL 2018开始治疗标准的治疗要求,以便至少满足以下一项:
-有证据表明进展性骨髓衰竭,表现为贫血(例如血红蛋白<10 g/dL)和/或血小板减少症(例如血小板≤100×109/L)发生或恶化。
- 巨脾(即左肋缘以下脾脏边缘≥6 cm)、进展性或症状性脾肿大(>13 cm)。
- 巨块型淋巴结肿大(即长径≥10 cm)或进展性或症状性淋巴结病。
-
进行性淋巴细胞增多症,在2个月内淋巴细胞增加>50%,或淋巴细胞倍增时间<6个月。除CLL/SLL外,应排除导致淋巴细胞增多症的其他因素(例如感染、类固醇给药)。
-自身免疫性并发症,包括对皮质类固醇应答不佳的贫血或血小板减少症。
-症状性或功能性淋巴结外受累(如皮肤、肾脏、肺、脊柱)。
-定义为以下任何一项的疾病相关症状:
* 过去6个月内非故意体重减轻≥10%
* 体温≥100.5℉或38.0℃的发热,持续≥2周,无其他感染证据
* 盗汗持续≥1个月,无感染证据
11.研究者根据症状和/或疾病负荷评估, FL受试者必须需要开始治疗。
排除标准
1.淋巴瘤、软脑膜疾病或脊髓压迫引起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有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病史并接受过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研究入组时通过CSF细胞学和/或脑部MRI检查未发现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证据,则符合参与资格。
2. CNS病理学,包括但不限于:
? 过去一年有症状性或需要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如CNS血管炎、重度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小脑疾病、重度无法控制的精神疾病、精神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中枢神经系统受累。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发生轻瘫、失语症或卒中。
? 癫痫症/癫痫病史。
? 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病史。
3. 曾患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的受试者。
4. 抗HCV Ab呈阳性,除非筛选时检测不到HCV PCR。
5. 将排除抗HCV Ab呈阳性的受试者,除非筛选时检测不到HCV PCR。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需要在抗病毒治疗结束后持续12-24周保持阴性。
6. 血清学检查提示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或抗HBc IgG Ab呈阳性的受试者在HBV PCR呈阳性时将被排除。如果HBV PCR呈阴性,并在开始研究治疗前重复(或连续)HBV PCR呈阴性,则可以入组(参见相关SoA)
7. 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评估,受试者的任何医学或精神状况会使受试者处于不可接受的高毒性风险,可能干扰治疗的成功性或安全性保障,或可能干扰试验药品的评价或对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的解释。示例包括严重的精神疾病和药物或酒精滥用。
8. 与其他药物相关的QT间期延长史,需要停用药物。
9. 患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
10. 症状性或需要治疗的心律不齐(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二联律、三联律、室性心动过速)、症状性或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无症状的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病史。使用药物控制房颤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
11. 重大心脏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未受控制的心绞痛或危及生命的不稳定型心律失常、筛选前≤12周有心肌梗死病史、≥3级纽约心脏病学会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心功能不全或持续QTc间期延长(≥480 ms,QTcF)。
12. 未缓解的既往抗癌治疗引起的≥2级(NCI CTCAE v5.0)非血液学AE,以下除外:
- 脱发
- 疲乏
- 2级周围神经病
- 替代激素疗法可控制的内分泌失调
- 稳定型白癜风
13. 筛选前2年内患有其他侵袭性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筛选前2年内无活动性疾病证据的恶性肿瘤,主治医生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b)经充分治疗、当前无疾病迹象的恶性雀斑样痣黑色素瘤,或已充分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14. 任何重度和不受控制、需要治疗的医疗状况(例如,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出血体质、肝衰竭、临床上显著的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或肝炎]、不稳定的呼吸系统或心脏疾病、活动性感染[细菌、病毒、真菌或其他感染]、研究第1天前的14天内出现需要住院或接受静脉或口服抗菌药物治疗的任何重大感染、临床上活动性ILD或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证据,或非感染性肺炎/ILD病史),研究者认为这些状况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或为受试者参与研究带来安全性风险。请注意,曾感染COVID-19可能是一个风险因素,但如果已痊愈并且受试者接种了疫苗,可能允许受试者入组。
15. 任何重度和不受控制、需要治疗的医疗状况(例如,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出血体质、肝衰竭、临床上显著的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或肝炎]、不稳定的呼吸系统或心脏疾病、活动性感染[细菌、病毒、真菌或其他感染]、研究第1天前的14天内出现需要住院或接受静脉或口服抗菌药物治疗的任何重大感染、临床上活动性ILD或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证据,或非感染性肺炎/ILD病史),研究者认为这些状况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或为受试者参与研究带来安全性风险。请注意,必须排除慢性活动性EBV感染(已知或疑似),并且曾感染COVID-19可能是一个风险因素,但如果已痊愈并且受试者接种了疫苗,可能允许受试者入组。此外,根据当地检测指南使用分子或抗原检测方法检测到活动性COVID-19感染的受试者将被排除。请注意:PCR检测持续呈阳性但抗原检测呈阴性且存在IgG抗体的完全痊愈的受试者(定义为没有持续的COVID-19症状,嗅觉/味觉丧失除外),可以入组研究。
16.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7. 已知对AZD5492或本品的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18. 参与本研究设计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19. 经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规定及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20. 既往在本研究中接受过AZD5492的治疗。
21. 目前怀孕(通过阳性妊娠试验证实),或母乳喂养中,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怀孕(女性)或生育(男性)。
22. 诊断为移植后淋巴组织增殖性疾病、Ritcher转化、伯基特淋巴瘤或伯基特样淋巴瘤
2. CNS病理学,包括但不限于:
? 过去一年有症状性或需要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如CNS血管炎、重度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小脑疾病、重度无法控制的精神疾病、精神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中枢神经系统受累。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发生轻瘫、失语症或卒中。
? 癫痫症/癫痫病史。
? 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病史。
3. 曾患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的受试者。
4. 抗HCV Ab呈阳性,除非筛选时检测不到HCV PCR。
5. 将排除抗HCV Ab呈阳性的受试者,除非筛选时检测不到HCV PCR。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需要在抗病毒治疗结束后持续12-24周保持阴性。
6. 血清学检查提示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或抗HBc IgG Ab呈阳性的受试者在HBV PCR呈阳性时将被排除。如果HBV PCR呈阴性,并在开始研究治疗前重复(或连续)HBV PCR呈阴性,则可以入组(参见相关SoA)
7. 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评估,受试者的任何医学或精神状况会使受试者处于不可接受的高毒性风险,可能干扰治疗的成功性或安全性保障,或可能干扰试验药品的评价或对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的解释。示例包括严重的精神疾病和药物或酒精滥用。
8. 与其他药物相关的QT间期延长史,需要停用药物。
9. 患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
10. 症状性或需要治疗的心律不齐(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二联律、三联律、室性心动过速)、症状性或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无症状的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病史。使用药物控制房颤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
11. 重大心脏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未受控制的心绞痛或危及生命的不稳定型心律失常、筛选前≤12周有心肌梗死病史、≥3级纽约心脏病学会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心功能不全或持续QTc间期延长(≥480 ms,QTcF)。
12. 未缓解的既往抗癌治疗引起的≥2级(NCI CTCAE v5.0)非血液学AE,以下除外:
- 脱发
- 疲乏
- 2级周围神经病
- 替代激素疗法可控制的内分泌失调
- 稳定型白癜风
13. 筛选前2年内患有其他侵袭性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筛选前2年内无活动性疾病证据的恶性肿瘤,主治医生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b)经充分治疗、当前无疾病迹象的恶性雀斑样痣黑色素瘤,或已充分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14. 任何重度和不受控制、需要治疗的医疗状况(例如,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出血体质、肝衰竭、临床上显著的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或肝炎]、不稳定的呼吸系统或心脏疾病、活动性感染[细菌、病毒、真菌或其他感染]、研究第1天前的14天内出现需要住院或接受静脉或口服抗菌药物治疗的任何重大感染、临床上活动性ILD或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证据,或非感染性肺炎/ILD病史),研究者认为这些状况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或为受试者参与研究带来安全性风险。请注意,曾感染COVID-19可能是一个风险因素,但如果已痊愈并且受试者接种了疫苗,可能允许受试者入组。
15. 任何重度和不受控制、需要治疗的医疗状况(例如,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出血体质、肝衰竭、临床上显著的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或肝炎]、不稳定的呼吸系统或心脏疾病、活动性感染[细菌、病毒、真菌或其他感染]、研究第1天前的14天内出现需要住院或接受静脉或口服抗菌药物治疗的任何重大感染、临床上活动性ILD或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证据,或非感染性肺炎/ILD病史),研究者认为这些状况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或为受试者参与研究带来安全性风险。请注意,必须排除慢性活动性EBV感染(已知或疑似),并且曾感染COVID-19可能是一个风险因素,但如果已痊愈并且受试者接种了疫苗,可能允许受试者入组。此外,根据当地检测指南使用分子或抗原检测方法检测到活动性COVID-19感染的受试者将被排除。请注意:PCR检测持续呈阳性但抗原检测呈阴性且存在IgG抗体的完全痊愈的受试者(定义为没有持续的COVID-19症状,嗅觉/味觉丧失除外),可以入组研究。
16.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7. 已知对AZD5492或本品的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18. 参与本研究设计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19. 经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规定及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20. 既往在本研究中接受过AZD5492的治疗。
21. 目前怀孕(通过阳性妊娠试验证实),或母乳喂养中,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怀孕(女性)或生育(男性)。
22. 诊断为移植后淋巴组织增殖性疾病、Ritcher转化、伯基特淋巴瘤或伯基特样淋巴瘤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AZD5492 商品名称:NA
剂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DLT的发生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首次用药至第一周期结束(最长5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AESI和SAE的发生率和严重度评价时间:模块一 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9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导致终止AZD5492治疗的SAE/AE评价时间:模块一 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90天 模块一 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9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的临床显著变化和异常实验室参数评价时间:模块一 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9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ORR 基于Lugano标准(Cheson et al 2014)(对于恶性淋巴瘤)和iwCLL 2018标准(Hallek et al 2018)(对于CLL)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首次用药至约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R率 基于Lugano标准(Cheson et al 2014)(对于恶性淋巴瘤)和iwCLL 2018标准(Hallek et al 2018)(对于CLL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首次用药至约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DoR 基于Lugano标准(Cheson et al 2014)(对于恶性淋巴瘤)和iwCLL 2018标准(Hallek et al 2018)(对于CLL)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首次用药至约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FS 基于Lugano标准(Cheson et al 2014)(对于恶性淋巴瘤)和iwCLL 2018标准(Hallek et al 2018)(对于CLL)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首次用药至约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首次用药至约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 AZD5492的血清浓度 - AZD5492的血清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AUC、表观清除率和t1/2(如数据允许)。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9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出现ADA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根据血清测量)评价时间:模块一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9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06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00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睿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4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AstraZeneca Nijmegen B.V.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005
- 药物名称
- N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B细胞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AZD5492(一种靶向CD20的T细胞结合抗体)在复发性或难治性B细胞恶性肿瘤受试者中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有效性的开放标签、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模块化I/II期研究(TITANium)
- 试验通俗题目
- AZD5492(一种靶向CD20的T细胞结合抗体)单药治疗或与抗癌药物联合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B细胞恶性肿瘤受试者
- 试验方案编号
- D9960C00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5-02-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