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12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安徽省 · 芜湖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刚、史晓宁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胡昌清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刘寰忠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薛涛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薛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蓝靛路1199号2幢2层
- 联系人邮编
- 2013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刚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
- 邮编
- 10008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342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G-00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12-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ZG-001胶囊治疗伴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4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理解本试验的性质、目的和试验程序并且在试验中愿意遵守试验规定的受试者;
2.年龄在 18~64 周岁(含边界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5 版)(DSM-5)重性 抑郁障碍(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单次或反复发作,且不伴有精神病 性特征,基于临床评估并经简明国际神经精神访谈(MINI)确认;
4.受试者当前必须有自杀意念和意图,并通过简明国际神经精神 访谈(MINI)中的问题 B3(当前)[思考是否(即使是在一瞬间)想 过要伤害自己:而且至少心里有结果可能会死的一些意图或意识;或 者想过自杀(即杀死自己)?]和 B10(过去 24h) [是否打算按自杀 的想法采取行动?] 回答“是”来确认;
5.筛选和基线时蒙哥马利抑郁评定量表(MADRS)总分≥30 分, 且第 10 项“自杀观念”得分≥3;
6.筛选和基线时自杀严重程度的临床总体印象评估(CGI-SS-R) ≥3。
2.年龄在 18~64 周岁(含边界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5 版)(DSM-5)重性 抑郁障碍(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单次或反复发作,且不伴有精神病 性特征,基于临床评估并经简明国际神经精神访谈(MINI)确认;
4.受试者当前必须有自杀意念和意图,并通过简明国际神经精神 访谈(MINI)中的问题 B3(当前)[思考是否(即使是在一瞬间)想 过要伤害自己:而且至少心里有结果可能会死的一些意图或意识;或 者想过自杀(即杀死自己)?]和 B10(过去 24h) [是否打算按自杀 的想法采取行动?] 回答“是”来确认;
5.筛选和基线时蒙哥马利抑郁评定量表(MADRS)总分≥30 分, 且第 10 项“自杀观念”得分≥3;
6.筛选和基线时自杀严重程度的临床总体印象评估(CGI-SS-R) ≥3。
排除标准
1.受试者目前符合 DSM-5 其他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如精神分裂症 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双相及相关障碍、焦虑障碍、强迫及相关 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分离障碍和神经性厌食或贪食等);
2. 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
3. 既往使用氯胺酮及相关产品进行抗抑郁治疗者;
4. 受试者目前或既往临床诊断为难治性抑郁(定义为经过 2 种或 2 种以上足量抗抑郁药物治疗且治疗时间≥6 周后仍无效或效果甚微);
5. 如基线与筛选期 MADRS 评估非同一天进行,基线 MADRS 评 分与筛选期相比减分率≥25%;
6. 严重高敏体质,对至少 2 种机制药物过敏或已知对氯胺酮及相 关产品或对辅料过敏;
7. 研究者判断伴有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血管、肝脏、肾脏、血液、内分泌、神经系统或其他系统或器官疾病;
8. 存在影响口服药物的吞咽障碍;存在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 谢或排泄的胃肠疾病史或手术史;
9. 筛选期或基线时心电图检查重要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例如 男性QTc 间期≥450ms 或女性≥460ms)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 项临床试验;
10.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筛选或基线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且有重 要临床意义,包括但不限于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高于2倍正常值 上限、血肌酐高于1.5倍正常值上限;
11. 基线时停用具有抗抑郁、抗惊厥、抗精神病、抗焦虑等功效的 药物未达 5 个半衰期(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至少 2 周,氟西汀至少 1 个月);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系统性心理治疗(人际关系治疗、动力 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或其他与精神疾病相关的系统性物理治疗(如电抽搐治疗、改良电抽搐治疗、精神科相关的针灸、经颅磁刺激 治疗、精神科相关的激光治疗、迷走神经刺激治疗、脑深部电刺激治 疗和光疗)等;
13. 受试者在筛选前 6 个月内符合 DSM-5 中度或重度物质(尼古 丁或咖啡因除外)或酒精使用障碍;或在筛选期的尿液药物筛查试验呈阳性;
14. 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目前处于妊娠 期或哺乳期;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及末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后至少 3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5. 基线时 CYP2C8、CYP2D6、CYP3A4 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 洗脱未达到 5 个半衰期;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 CYP2C8、CYP2D6、 CYP3A4 强诱导剂/强抑制剂;
16.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17.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 HIV 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非阴性者;
18. 由于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2. 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
3. 既往使用氯胺酮及相关产品进行抗抑郁治疗者;
4. 受试者目前或既往临床诊断为难治性抑郁(定义为经过 2 种或 2 种以上足量抗抑郁药物治疗且治疗时间≥6 周后仍无效或效果甚微);
5. 如基线与筛选期 MADRS 评估非同一天进行,基线 MADRS 评 分与筛选期相比减分率≥25%;
6. 严重高敏体质,对至少 2 种机制药物过敏或已知对氯胺酮及相 关产品或对辅料过敏;
7. 研究者判断伴有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血管、肝脏、肾脏、血液、内分泌、神经系统或其他系统或器官疾病;
8. 存在影响口服药物的吞咽障碍;存在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 谢或排泄的胃肠疾病史或手术史;
9. 筛选期或基线时心电图检查重要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例如 男性QTc 间期≥450ms 或女性≥460ms)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 项临床试验;
10.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筛选或基线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且有重 要临床意义,包括但不限于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高于2倍正常值 上限、血肌酐高于1.5倍正常值上限;
11. 基线时停用具有抗抑郁、抗惊厥、抗精神病、抗焦虑等功效的 药物未达 5 个半衰期(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至少 2 周,氟西汀至少 1 个月);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系统性心理治疗(人际关系治疗、动力 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或其他与精神疾病相关的系统性物理治疗(如电抽搐治疗、改良电抽搐治疗、精神科相关的针灸、经颅磁刺激 治疗、精神科相关的激光治疗、迷走神经刺激治疗、脑深部电刺激治 疗和光疗)等;
13. 受试者在筛选前 6 个月内符合 DSM-5 中度或重度物质(尼古 丁或咖啡因除外)或酒精使用障碍;或在筛选期的尿液药物筛查试验呈阳性;
14. 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目前处于妊娠 期或哺乳期;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及末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后至少 3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5. 基线时 CYP2C8、CYP2D6、CYP3A4 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 洗脱未达到 5 个半衰期;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 CYP2C8、CYP2D6、 CYP3A4 强诱导剂/强抑制剂;
16.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17.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 HIV 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非阴性者;
18. 由于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ZG-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ZG-00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5mg
用法用量: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规格:35mg
用法用量: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中文通用名:ZG-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ZG-00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ZG-001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ZG-001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5mg
用法用量: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规格:35mg
用法用量: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中文通用名:ZG-001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ZG-001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口服2粒,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首次给药后 24h 蒙哥马利抑郁评定量表(MADRS)总分较基 线的变化(回溯一周、回溯至本次评估前 24h)。评价时间:D1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同意 · 2025-01-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12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薛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4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12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3428
- 药物名称
- ZG-001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拟申报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抑郁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 ZG-001 胶囊治疗伴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 和耐受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Ⅱa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 ZG-001 胶囊治疗伴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 和耐受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Ⅱa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ZG-00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12-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