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12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4-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4-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5-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衡阳市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研究者:盘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戈杜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戈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41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盘捷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 邮编
- 421001
- 单位名称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4FWX-STDXT-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3-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通过空腹/餐后试验研究,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规格:20mg)与持证商为H. Lundbeck A/S.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规格:20mg)后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单剂量口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20mg受试制剂及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单剂量口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20mg受试制剂及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及性别: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19.0kg/m2≤体重指数≤26.0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对试验内容、试验药物、试验过程等充分了解,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遵从研究规定,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19.0kg/m2≤体重指数≤26.0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对试验内容、试验药物、试验过程等充分了解,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遵从研究规定,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近一周内出现急性疾病状态者(如恶心、呕吐、发烧或腹泻);
2.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其他5-羟色胺(5-HT)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有过敏史,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如糖尿病)、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恶性肿瘤等重大或慢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4. 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或其它心脏疾病者,和/或筛选期心电图检查QTc≥460ms者;
5. 有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家族史(如癫痫病史或癫痫家族史)者;
6. 有青光眼病史者;
7. 既往出现过低钠血症、静脉血栓、凝血功能障碍、皮肤表面瘀斑瘀点、消化道溃疡或出血或其他部位异常出血、体位性低血压或晕厥史者;
8.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9.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完成期间不能避免剧烈运动、驾驶车辆或操作器械者;
10.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1. 试验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试验前90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药者;
13.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抑制剂或肝药酶诱导剂,特别是CYP2C19酶抑制剂或者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利奈唑胺、匹莫齐特),或者使用过长半衰期药物者;
14.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5.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6.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0mg/100ml,或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结果阳性者;
17. 既往嗜烟: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含尼古丁制品);
18. 既往嗜酒者: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试验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8杯/日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食物(如巧克力)者,或试验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成份的饮料或食物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饮用以上食物/饮料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不能进食高脂餐(餐后试验),或自觉有味觉功能障碍,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21. 试验前病毒学检查结果(乙肝表面抗原定量、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量、艾滋病毒抗原抗体检测、梅毒特异性抗体)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女性血妊娠)、心电图检查结果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90天)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24. 女性受试者试验筛选开始前14天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5. 受试者有其他原因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2.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其他5-羟色胺(5-HT)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有过敏史,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如糖尿病)、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恶性肿瘤等重大或慢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4. 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或其它心脏疾病者,和/或筛选期心电图检查QTc≥460ms者;
5. 有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家族史(如癫痫病史或癫痫家族史)者;
6. 有青光眼病史者;
7. 既往出现过低钠血症、静脉血栓、凝血功能障碍、皮肤表面瘀斑瘀点、消化道溃疡或出血或其他部位异常出血、体位性低血压或晕厥史者;
8.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9.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完成期间不能避免剧烈运动、驾驶车辆或操作器械者;
10.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1. 试验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试验前90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药者;
13.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抑制剂或肝药酶诱导剂,特别是CYP2C19酶抑制剂或者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利奈唑胺、匹莫齐特),或者使用过长半衰期药物者;
14.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5.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6.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0mg/100ml,或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结果阳性者;
17. 既往嗜烟: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含尼古丁制品);
18. 既往嗜酒者: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试验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8杯/日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食物(如巧克力)者,或试验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成份的饮料或食物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饮用以上食物/饮料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不能进食高脂餐(餐后试验),或自觉有味觉功能障碍,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21. 试验前病毒学检查结果(乙肝表面抗原定量、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量、艾滋病毒抗原抗体检测、梅毒特异性抗体)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女性血妊娠)、心电图检查结果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90天)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24. 女性受试者试验筛选开始前14天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5. 受试者有其他原因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英文通用名: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按C20H21FN2O计)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清洗期14天后交叉使用对照药,共给药2周期。
规格:20mg(按C20H21FN2O计)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清洗期14天后交叉使用对照药,共给药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英文通用名: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Lexapro®
剂型:片剂
规格:20mg(按C20H21FN2O计)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清洗期14天后交叉使用试验药,共给药2周期。
规格:20mg(按C20H21FN2O计)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清洗期14天后交叉使用试验药,共给药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6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 Extrap、Cl/F、Vd/F、F评价时间:给药后16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不良事件、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1-07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3-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12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戈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15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127
- 药物名称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治疗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治疗广泛性焦虑症。治疗强迫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单次口服给药、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单次口服给药、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4FWX-STDXT-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3-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