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24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重庆宸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多中心、随机、开放、平行对照比较司美格鲁肽注射液(CA507)和Wegovy®在成年肥胖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2-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4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4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北省 · 沧州市河南省 · 驻马店市河北省 · 廊坊市湖南省 · 湘潭市河北省 · 保定市河南省 · 焦作市河南省 · 南阳市山西省 · 临汾市重庆市 · 重庆市四川省 · 成都市四川省 · 德阳市河北省 · 衡水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纪立农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成志锋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青菊
-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苏秀海
-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研究者:王连伟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 · 研究者:韩洁
-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湘潭市 · 研究者:谢亘青
- 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张英泽
-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焦作市 · 研究者:李勇峰
-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尚军洁
- 临汾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临汾市 · 研究者:闫炜
- 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陈云霞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刘东方
-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世云
- 德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德阳市 · 研究者:王晓茜
-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衡水市 · 研究者:耿建林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然
- 申请人名称
- 重庆宸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任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龙池路818号
- 联系人邮编
- 40133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纪立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A507-3-2024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4-09-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原研药物司美格鲁肽注射液(Wegovy®)为对照,评价重庆宸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CA507)在成年肥胖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主要疗效终点为治疗44周后体重较基线变化百分比,等效性的界值为±4.16%。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不限;
2.筛选时体重指数BMI≥28.0 kg/m2;
3.筛选前3个月经单纯的饮食运动控制体重变化幅度不超过5.0%(以自述为准)的受试者,体重变化计算公式为:(筛选前3个月内最高体重-最低体重)∕最高体重*100%;
4.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绝育、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屏障避孕法),无捐精、捐卵、生育计划;
5.愿意在研究期间依从饮食和运动指导;
6.自愿参加本研究,愿意依从治疗方案并来院随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筛选时体重指数BMI≥28.0 kg/m2;
3.筛选前3个月经单纯的饮食运动控制体重变化幅度不超过5.0%(以自述为准)的受试者,体重变化计算公式为:(筛选前3个月内最高体重-最低体重)∕最高体重*100%;
4.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绝育、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屏障避孕法),无捐精、捐卵、生育计划;
5.愿意在研究期间依从饮食和运动指导;
6.自愿参加本研究,愿意依从治疗方案并来院随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孕妇或哺乳期女性或在试验期间有怀孕计划的育龄期女性/男性;
2. 已知或怀疑对司美格鲁肽或其成分或对其他GLP-1类药物过敏者,或目前正处于过敏状态者;
3. 筛选前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症状者:
1)既往诊断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除外);
2)继发于疾病或药物导致肥胖,包括:皮质醇激素升高(如库欣综合征)、垂体和下丘脑损伤导致的肥胖等;
3)既往有过中重度抑郁症病史,或其他严重的精神疾病史(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或筛选时患者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评分≥15;
4)既往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
5)既往有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MEN2)或甲状腺髓样癌(MTC)病史或家族史者;
6) 筛选前5年内曾经诊断有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目前正在评估潜在的恶性肿瘤;
7)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Ⅲ或Ⅳ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史或其他包括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在内的侵入性的心血管病手术史、有后遗症的脑血管意外或卒中,或计划接受冠状动脉、颈动脉、外周动脉血管重建术;
8)既往有急性胰腺炎病史、慢性胰腺炎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高风险因素;
9)筛选前6个月内新发或有症状或需要治疗的胆石症、胆囊炎、胆囊疾病(胆囊切除除外);
10)筛选时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受试者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至少3个月且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正常可以入组;
11)既往有胃轻瘫或其他胃肠排空障碍相关疾病或研究者评估为可能增加用药后风险的胃肠道疾病、厌食症等;
12)经治疗未控制或未经治疗的高血压(筛选时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3)既往有减肥手术史(抽脂术超过1年者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减肥手术或使用减肥设备者;
14)筛选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能影响本项试验评价的其他合并疾病:包括心血管、呼吸系统、胃肠、肝脏、肾脏、神经系统、精神、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疾病;
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使用过GLP-1受体(GLP-1R)激动剂或GLP-1R/胰高血糖素受体(GCGR)激动剂或抑胃肽受体(GIPR)/GLP-1R激动剂或GIPR/GLP-1R/GCGR激动剂或其他含有GLP-1R激动剂的药物;
2)使用过任何降糖药物,如二甲双胍、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磺脲类、DPP-4抑制剂、SGLT-2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TZD)等;
3)使用过任何批准或未被批准的减肥药物(如: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奥利司他、氯卡色林、芬特明/托吡酯、纳曲酮/安非他酮等)或影响体重的中草药、保健品、代餐等;
4)使用过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的药物,包括持续1周以上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抗精神病或抗癫痫类药物(例如:米帕明、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盐酸氯丙嗪、氯氮平、奥氮平,戊酸及其衍生物,锂制剂,甲硫哒嗪)等;
5)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的药物、疫苗或医疗器械;
5.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1)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和/或空腹血糖(FPG)≥7.0 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两小时血糖≥11.1 mmol/L(筛选时,空腹血糖在6.1~6.9 mmol/L的受试者需行OGTT试验);
2)促甲状腺激素(TSH)>6.0 mIU/L或<0.4 mIU/L;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ULN)的3倍或血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限(ULN)的2倍;
4)空腹甘油三酯(TG)>5.7mmol/L;
5)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正常值上限(ULN)的1.5倍;
6)血清降钙素大于正常值上限;
7)血红蛋白<110 g/L(男性)或<100 g/L(女性);
8)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者;
9)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采用CKD-EPI公式);
10)12导联心电图(ECG)心率(HR)<50次/分或>100次/分;ECG异常: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长QT综合征或QTcF间期延长(女性≥460ms或男性≥450ms)、心房纤颤、心房扑动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窦性心律失常除外);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不包括筛选失败或其他原因未使用研究药物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接受输血治疗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8.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或酒精依赖史(酒精依赖定义为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者;
9. 存在严重精神疾患或语言障碍,不愿意或不能够充分理解试验方案要求者;
10. 有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的除上述原因外的可能不适于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因素或疾病者。
2. 已知或怀疑对司美格鲁肽或其成分或对其他GLP-1类药物过敏者,或目前正处于过敏状态者;
3. 筛选前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症状者:
1)既往诊断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除外);
2)继发于疾病或药物导致肥胖,包括:皮质醇激素升高(如库欣综合征)、垂体和下丘脑损伤导致的肥胖等;
3)既往有过中重度抑郁症病史,或其他严重的精神疾病史(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或筛选时患者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评分≥15;
4)既往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
5)既往有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MEN2)或甲状腺髓样癌(MTC)病史或家族史者;
6) 筛选前5年内曾经诊断有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目前正在评估潜在的恶性肿瘤;
7)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Ⅲ或Ⅳ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史或其他包括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在内的侵入性的心血管病手术史、有后遗症的脑血管意外或卒中,或计划接受冠状动脉、颈动脉、外周动脉血管重建术;
8)既往有急性胰腺炎病史、慢性胰腺炎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高风险因素;
9)筛选前6个月内新发或有症状或需要治疗的胆石症、胆囊炎、胆囊疾病(胆囊切除除外);
10)筛选时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受试者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至少3个月且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正常可以入组;
11)既往有胃轻瘫或其他胃肠排空障碍相关疾病或研究者评估为可能增加用药后风险的胃肠道疾病、厌食症等;
12)经治疗未控制或未经治疗的高血压(筛选时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3)既往有减肥手术史(抽脂术超过1年者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减肥手术或使用减肥设备者;
14)筛选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能影响本项试验评价的其他合并疾病:包括心血管、呼吸系统、胃肠、肝脏、肾脏、神经系统、精神、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疾病;
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使用过GLP-1受体(GLP-1R)激动剂或GLP-1R/胰高血糖素受体(GCGR)激动剂或抑胃肽受体(GIPR)/GLP-1R激动剂或GIPR/GLP-1R/GCGR激动剂或其他含有GLP-1R激动剂的药物;
2)使用过任何降糖药物,如二甲双胍、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磺脲类、DPP-4抑制剂、SGLT-2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TZD)等;
3)使用过任何批准或未被批准的减肥药物(如: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奥利司他、氯卡色林、芬特明/托吡酯、纳曲酮/安非他酮等)或影响体重的中草药、保健品、代餐等;
4)使用过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的药物,包括持续1周以上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抗精神病或抗癫痫类药物(例如:米帕明、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盐酸氯丙嗪、氯氮平、奥氮平,戊酸及其衍生物,锂制剂,甲硫哒嗪)等;
5)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的药物、疫苗或医疗器械;
5.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1)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和/或空腹血糖(FPG)≥7.0 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两小时血糖≥11.1 mmol/L(筛选时,空腹血糖在6.1~6.9 mmol/L的受试者需行OGTT试验);
2)促甲状腺激素(TSH)>6.0 mIU/L或<0.4 mIU/L;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ULN)的3倍或血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限(ULN)的2倍;
4)空腹甘油三酯(TG)>5.7mmol/L;
5)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正常值上限(ULN)的1.5倍;
6)血清降钙素大于正常值上限;
7)血红蛋白<110 g/L(男性)或<100 g/L(女性);
8)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者;
9)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采用CKD-EPI公式);
10)12导联心电图(ECG)心率(HR)<50次/分或>100次/分;ECG异常: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长QT综合征或QTcF间期延长(女性≥460ms或男性≥450ms)、心房纤颤、心房扑动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窦性心律失常除外);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不包括筛选失败或其他原因未使用研究药物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接受输血治疗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8.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或酒精依赖史(酒精依赖定义为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者;
9. 存在严重精神疾患或语言障碍,不愿意或不能够充分理解试验方案要求者;
10. 有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的除上述原因外的可能不适于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因素或疾病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司美格鲁肽注射液(CA507): 英文通用名:Semaglu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34 mg/mL,1.5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规格:1.34 mg/mL,1.5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中文通用名:司美格鲁肽注射液(CA507): 英文通用名:Semaglu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2 mg/mL,3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规格:3.2 mg/mL,3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emaglu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诺和盈
剂型:注射剂
规格:0.68 mg/mL,1.5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规格:0.68 mg/mL,1.5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中文通用名: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emaglu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诺和盈
剂型:注射剂
规格:1.34 mg/mL,1.5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规格:1.34 mg/mL,1.5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中文通用名: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emaglu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诺和盈
剂型:注射剂
规格:1.34 mg/mL,3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规格:1.34 mg/mL,3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1-4周:采用起始剂量0.25 mg每周一次;
5-8周:剂量调整为0.5 mg每周一次;
9-12周:剂量调整为1.0 mg每周一次;
13-16周:剂量调整为1.7 mg每周一次;
17-44周:剂量调整为2.4 mg每周一次。
用药时程:44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44周体重相对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4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第28周体重相对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2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8周、44周体重相对基线下降≥ 5%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28周、4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8周、44周体重、腰围、臀围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28周、4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注射部位反应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临床评估自基线的变化: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脂、降钙素、血清淀粉酶、血清脂肪酶、血清肌酸激酶、空腹血糖(FPG)、血妊娠/尿妊娠)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评分评估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司美格鲁肽抗药抗体和中和抗体)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8-13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8-26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9-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24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21
- 申请人名称
- 重庆宸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241
- 药物名称
-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肥胖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多中心、随机、开放、平行对照比较司美格鲁肽注射液(CA507)和Wegovy®在成年肥胖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治疗成年肥胖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A507-3-2024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4-09-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