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29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格列齐特缓释片与持证商为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的格列齐特缓释片(商品名:达美康®)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2-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4-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淄博市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研究者:张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邵良碧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邵良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889号
- 联系人邮编
- 32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霞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39号
- 邮编
- 255499
- 单位名称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400174-02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4048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12-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格列齐特缓释片(规格:30 mg)为受试制剂,持证商为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的格列齐特缓释片(商品名:达美康®,规格:30 mg)为参比制剂,考察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同时评价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性别:男性或女性;
2.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1)既往有糖尿病病史者;既往有低血糖病史或长期节食、碳水化合物摄入不足者,或筛选前14天内曾有异常体力消耗活动或发生腹泻、呕吐者;甲状腺、垂体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
2. 2)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从事驾驶、操作复杂机械设备或其它高危活动者;
3. 3)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病毒四项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4. 4)有肝、肾、消化道、皮肤、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5. 5)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6. 6)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7. 7)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格列齐特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对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8. 8)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者;
9. 9)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0. 10)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晕针、晕血者;
11. 11)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酒者;
12. 12)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烟者;
13. 13)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诱导剂/抑制剂(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其它与格列齐特缓释片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保泰松、双氯苯咪唑等)者;
14. 14)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5. 15)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的手术者;
16. 16)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7. 17)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或大量出血者(大于400 mL);
18. 18)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19. 19)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0天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0. 20)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者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2)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从事驾驶、操作复杂机械设备或其它高危活动者;
3. 3)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病毒四项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4. 4)有肝、肾、消化道、皮肤、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5. 5)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6. 6)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7. 7)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格列齐特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对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8. 8)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者;
9. 9)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0. 10)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晕针、晕血者;
11. 11)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酒者;
12. 12)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烟者;
13. 13)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诱导剂/抑制剂(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其它与格列齐特缓释片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保泰松、双氯苯咪唑等)者;
14. 14)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5. 15)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的手术者;
16. 16)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7. 17)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或大量出血者(大于400 mL);
18. 18)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19. 19)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0天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0. 20)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者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列齐特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Gliclazide Modifi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缓释片
规格:3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试验药一次;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试验药一次。
规格:3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试验药一次;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试验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列齐特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Gliclazide Modifi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达美康®
剂型:缓释片
规格:3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对照药一次;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对照药一次。
规格:3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对照药一次;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对照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z、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生命体征检查 2)体格检查 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糖监测) 4)心电图检查 5)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淄博市市立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29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邵良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23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295
- 药物名称
- 格列齐特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400174-02
- 适应症
- 用于单用饮食控制、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格列齐特缓释片与持证商为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的格列齐特缓释片(商品名:达美康®)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格列齐特缓释片(30 mg)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4048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12-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