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34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 移植 a) 器官移植 - 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 - 治疗曾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b) 骨髓移植 - 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 - 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2)非移植性适应症 a)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7~70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 b)银屑病 -交替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c)异位性皮炎 -传统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d)类风湿性关节炎 e)肾病综合征
完整专业题目
环孢素软胶囊(100mg)在中国健康参与者中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临床研究方案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4-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金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瑶
- 申请人名称
- 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二路99号
- 联系人邮编
- 4302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金涛
- 学位
- 临床医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158号
- 邮编
- 450006
- 单位名称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429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Corporation为持证商的环孢素软胶囊(商品名:NEORAL®,规格:100mg)为参比制剂,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生产并提供的受试制剂环孢素软胶囊(规格:100mg)进行餐后给药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评价两种制剂在餐后给药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参与者口服受试制剂环孢素软胶囊(规格:100mg)和参比制剂环孢素软胶囊(商品名:NEORAL®,规格:100mg)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参与者口服受试制剂环孢素软胶囊(规格:100mg)和参比制剂环孢素软胶囊(商品名:NEORAL®,规格:100mg)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参与者,男性和女性(男女均有),年龄为18周岁以上(包含18周岁)
2.男性健康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健康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健康参与者(包括男性健康参与者)愿意自筛选前14天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健康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健康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健康参与者(包括男性健康参与者)愿意自筛选前14天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传染病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筛选期肌酐清除率≤80mL/min者
4. 试验期间需要驾驶和使用危险机械者
5. 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6. 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7.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两种及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尤其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8.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维生素者
9. 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任何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10. 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12. 给药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检测阳性者
13. 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与环孢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尼卡地平)、抗真菌药(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抗生素(萘夫西林、利福平、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和红霉素)、甲基强的松龙、别嘌醇、秋水仙碱、口服避孕药、波生坦、苯磺唑酮、特比奈芬、圣约翰草、博赛泼维、特拉匹韦等
15.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以及计划在研究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疫苗接种者
17.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有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史者(如: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0. 吞咽困难者
2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2. 女性健康参与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23. 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参与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传染病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筛选期肌酐清除率≤80mL/min者
4. 试验期间需要驾驶和使用危险机械者
5. 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6. 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7.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两种及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尤其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8.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维生素者
9. 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任何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10. 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12. 给药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检测阳性者
13. 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与环孢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尼卡地平)、抗真菌药(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抗生素(萘夫西林、利福平、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和红霉素)、甲基强的松龙、别嘌醇、秋水仙碱、口服避孕药、波生坦、苯磺唑酮、特比奈芬、圣约翰草、博赛泼维、特拉匹韦等
15.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以及计划在研究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疫苗接种者
17.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有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史者(如: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0. 吞咽困难者
2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2. 女性健康参与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23. 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参与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环孢素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Cyclosporine capsules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1粒,用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例参与者每周期服用受试制剂1粒或参比制剂1粒。7天后交叉给药,共四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1粒,用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例参与者每周期服用受试制剂1粒或参比制剂1粒。7天后交叉给药,共四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环孢素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Cyclosporine capsules 商品名称:NEORAL®
剂型:软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1粒,用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例参与者每周期服用受试制剂1粒或参比制剂1粒。7天后交叉给药,共四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1粒,用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例参与者每周期服用受试制剂1粒或参比制剂1粒。7天后交叉给药,共四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Ct、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参考CTCAE 5.0标准评价安全性,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异常评价时间: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34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1-26
- 申请人名称
- 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345
- 药物名称
- 环孢素软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 移植 a) 器官移植 - 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 - 治疗曾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b) 骨髓移植 - 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 - 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2)非移植性适应症 a)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7~70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 b)银屑病 -交替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c)异位性皮炎 -传统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d)类风湿性关节炎 e)肾病综合征
- 试验专业题目
- 环孢素软胶囊(100mg)在中国健康参与者中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临床研究方案
- 试验通俗题目
- 环孢素软胶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429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