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43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特应性皮炎 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 类风湿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银屑病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完整专业题目
乌帕替尼缓释片(15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4-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淮南市 · 研究者:周淑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玲玲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朱玲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火龙地路2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3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淑萍
- 学位
- 临床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路203号
- 邮编
- 232000
- 单位名称
-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412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AbbVie Deutschland GmbH&Co.KG为持证商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商品名:瑞福®(Rinvoq®),规格:15mg)为参比制剂,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证的受试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mg)进行空腹和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评估两种制剂在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mg)和参比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商品名:瑞福®(Rinvoq®),规格:15mg)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mg)和参比制剂乌帕替尼缓释片(商品名:瑞福®(Rinvoq®),规格:15mg)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志愿受试者,男性和女性(男女均有),年龄18周岁以上(包含18周岁);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女性受试者筛选前两周内无生育计划且有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女性受试者筛选前两周内无生育计划且有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重度肝功能损害)、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免疫检查、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有血栓史者;
4.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肿瘤家族史或皮肤癌病史者;
5. 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者,或具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发生过全身感染(包括带状疱疹、播散性单纯疱疹等病毒感染)者;
6.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已知对乌帕替尼及其主要辅料成分过敏者;
8.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含尼古丁产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JAK抑制剂治疗(如芦可替尼、托法替布、巴瑞替尼、阿布昔替尼等)、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者;
1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可以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等;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和苯妥英;CYP2C19诱导剂-苯妥英钠和利福平等;CYP2C19抑制剂-伏立康唑和奥美拉唑等)者;
16. 筛选前3个月(每月按30天计算)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至少服用过一次试验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mL)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0.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吞咽困难者;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3.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或妊娠期;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免疫检查、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有血栓史者;
4.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肿瘤家族史或皮肤癌病史者;
5. 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者,或具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发生过全身感染(包括带状疱疹、播散性单纯疱疹等病毒感染)者;
6.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已知对乌帕替尼及其主要辅料成分过敏者;
8.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含尼古丁产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JAK抑制剂治疗(如芦可替尼、托法替布、巴瑞替尼、阿布昔替尼等)、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者;
1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可以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等;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和苯妥英;CYP2C19诱导剂-苯妥英钠和利福平等;CYP2C19抑制剂-伏立康唑和奥美拉唑等)者;
16. 筛选前3个月(每月按30天计算)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至少服用过一次试验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mL)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0.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吞咽困难者;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3.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或妊娠期;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空腹/餐后各两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空腹/餐后各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瑞福(Rinvoq)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空腹/餐后各两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空腹/餐后各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z,λz,Ct,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临床实验室检查、妊娠检查、12导联心电图、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等评价时间:试验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1-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5-2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43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玲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11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436
- 药物名称
- 乌帕替尼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特应性皮炎 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 类风湿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 银屑病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15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412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