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46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外用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萧山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邓亚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拓
- 申请人名称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赵拓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尹山湖路999号一期厂房C2栋
- 联系人邮编
- 2151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邓亚萍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728号
- 邮编
- 311201
- 单位名称
- 浙江萧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428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持证商为Teikoku Pharma Usa Inc的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商品名:Lidoderm®,规格:5%)为参比制剂,对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并提供的受试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量14g,含利多卡因700mg)进行空腹外用条件下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评价两种制剂在外用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1、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受试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和参比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商品名:Lidoderm®)后的安全性。2、评估健康志愿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外用受试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和参比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商品名:Lidoderm®)的黏附力及外用刺激性情况。
次要研究目的:1、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受试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和参比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商品名:Lidoderm®)后的安全性。2、评估健康志愿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外用受试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和参比制剂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商品名:Lidoderm®)的黏附力及外用刺激性情况。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志愿受试者,男性和女性(男女均有),年龄18周岁以上(包含18周岁);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一个月内发生或正在发生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或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心肺功能受损、严重肝病者;
3.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透四项、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在贴敷部位有纹身、湿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色素异常、外伤、毛发过多、皮肤破损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等任何影响正常用药情况者;
5. 过去曾经由于贴剂(包括医用胶带、绊创膏)导致出现可构成临床问题的搔痒、红斑、湿疹者;
6. 在给药前2个月内被剥离过背部皮肤角质层者;
7. 在给药前1个月内贴敷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或物理治疗者;
8.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涉及直接热源(如加热灯、电热毯、加热垫或热水床)使用者;
9. 背部拟给药面积大小不能满足给药区域要求者;
10.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1.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者,既往有皮肤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对贴膏过敏,对金属、化妆品或家居用品有接触性皮炎)或已知为高敏体质者,尤其对本药组分、酰胺类局麻药或类似物过敏者;
12.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和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自筛选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自筛选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16.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8. 在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0.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21.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4.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 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或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心肺功能受损、严重肝病者;
3.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透四项、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在贴敷部位有纹身、湿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色素异常、外伤、毛发过多、皮肤破损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等任何影响正常用药情况者;
5. 过去曾经由于贴剂(包括医用胶带、绊创膏)导致出现可构成临床问题的搔痒、红斑、湿疹者;
6. 在给药前2个月内被剥离过背部皮肤角质层者;
7. 在给药前1个月内贴敷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或物理治疗者;
8.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涉及直接热源(如加热灯、电热毯、加热垫或热水床)使用者;
9. 背部拟给药面积大小不能满足给药区域要求者;
10.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1.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者,既往有皮肤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对贴膏过敏,对金属、化妆品或家居用品有接触性皮炎)或已知为高敏体质者,尤其对本药组分、酰胺类局麻药或类似物过敏者;
12.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和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自筛选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自筛选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16.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8. 在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0.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21.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4.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Cataplasms 商品名称:NA
剂型:贴膏剂
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量14g,含利多卡因700mg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3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量14g,含利多卡因700mg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3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Cataplasms 商品名称:Lidoderm®
剂型:贴膏剂
规格:5%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3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5%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3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 z、λz、Ct、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黏附力、外用刺激性、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及计划外检查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萧山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46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拓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19
- 申请人名称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469
- 药物名称
-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外用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428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