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51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a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辐射剂量学和药代动力学以及在黑色素瘤患者中的PET/CT 诊断效能的I/Ila 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杨志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斯璐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晓敏
- 申请人名称
-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徐晓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三强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241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杨志
- 学位
- 工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斯璐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1118
- 试验方案编号
- QM-HTA110-24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12-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期
(1)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分布和辐射剂量学
特征。(3)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Ila 期
(1)评价在不同剂量和成像时间下,氟[18F]吡酰胺注射液PET/CT 在黑色素瘤
患者中的诊断效能,确定最佳成像条件。
(2)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黑色素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1)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分布和辐射剂量学
特征。(3)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Ila 期
(1)评价在不同剂量和成像时间下,氟[18F]吡酰胺注射液PET/CT 在黑色素瘤
患者中的诊断效能,确定最佳成像条件。
(2)评价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黑色素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a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I期
健康受试者
符合全部入选标准者,才可入选:
(1) 年龄≥18 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
(2) 体重指数(BMI) 在19~26 kg/m2 (包含临界值) [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3) 受试者充分知情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的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IIa期
黑色素瘤患者
符合全部入选标准者,才可入选:
(1)年龄≥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病理确诊为黑色素瘤,且有原发灶和/或转移灶的患者。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1。
(4)足够的器官功能: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清肌酐≤1.5倍正常上限(ULN)和/或肌酐清除率>45 ml/mi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灶<5.0×ULN)。
(5)受试者充分知情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的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健康受试者
符合全部入选标准者,才可入选:
(1) 年龄≥18 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
(2) 体重指数(BMI) 在19~26 kg/m2 (包含临界值) [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3) 受试者充分知情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的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IIa期
黑色素瘤患者
符合全部入选标准者,才可入选:
(1)年龄≥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病理确诊为黑色素瘤,且有原发灶和/或转移灶的患者。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1。
(4)足够的器官功能: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清肌酐≤1.5倍正常上限(ULN)和/或肌酐清除率>45 ml/mi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灶<5.0×ULN)。
(5)受试者充分知情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的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I期
(1)存在循环、呼吸、消化、泌尿、血液、精神/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及运动系统等疾病或疾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者。
(3)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4)血清病毒学检查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5)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酒精滥用标准: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的酒精相当于360 ml啤酒或150 ml葡萄酒或45 ml 40%蒸馏酒,例如二锅头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有吸毒史者。
(6)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不包括女性月经血量),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者。
(7)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者。
(8)不能耐受或不适宜接受PET/CT检查者。
(9)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过敏者。
(10)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如完全禁欲、使用避孕套、手术绝育等)。
(13)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状况者。
2. IIa期
(1)既往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以下情况除外:得到充分治疗的局部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已经完全缓解5年以上的任何其它癌症)。
(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或其他不适宜接受18F-FDG给药者。
(3)不能耐受或不适宜接受PET/CT检查者。
(4)给药前接受过放射性药物且停药时长未超过5个半衰期者。
(5)给药前24小时内接受过口服或静脉注射碘造影剂给药,或在5天内接受过钡餐者。
(6)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者。
(7)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过敏者。
(8)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如完全禁欲、使用避孕套、手术绝育等)。
(10)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安全性或依从性的任何医学疾病或其他情况、不宜参加本项试验者。
(1)存在循环、呼吸、消化、泌尿、血液、精神/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及运动系统等疾病或疾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者。
(3)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4)血清病毒学检查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5)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酒精滥用标准: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的酒精相当于360 ml啤酒或150 ml葡萄酒或45 ml 40%蒸馏酒,例如二锅头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有吸毒史者。
(6)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不包括女性月经血量),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者。
(7)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者。
(8)不能耐受或不适宜接受PET/CT检查者。
(9)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过敏者。
(10)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如完全禁欲、使用避孕套、手术绝育等)。
(13)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状况者。
2. IIa期
(1)既往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以下情况除外:得到充分治疗的局部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已经完全缓解5年以上的任何其它癌症)。
(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或其他不适宜接受18F-FDG给药者。
(3)不能耐受或不适宜接受PET/CT检查者。
(4)给药前接受过放射性药物且停药时长未超过5个半衰期者。
(5)给药前24小时内接受过口服或静脉注射碘造影剂给药,或在5天内接受过钡餐者。
(6)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者。
(7)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过敏者。
(8)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如完全禁欲、使用避孕套、手术绝育等)。
(10)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安全性或依从性的任何医学疾病或其他情况、不宜参加本项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18F]吡酰胺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Flopyramide[18F]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70~3700 MBq/ml(10~100 mCi/ml)(合成结束时)
用法用量:I期:4±1 mCi;10±1 mCi。
IIa期:10±1 mCi;7±1 mCi;4±1 mCi。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70~3700 MBq/ml(10~100 mCi/ml)(合成结束时)
用法用量:I期:4±1 mCi;10±1 mCi。
IIa期:10±1 mCi;7±1 mCi;4±1 mCi。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期:不良事件以及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的评估。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a期:氟[18F]吡酰胺注射液PET/CT在黑色素瘤患者中的检出率和病灶检出数量。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I期: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感兴趣区域的标准摄取值(SUV)、蓄积量(%ID)、滞留时间、吸收剂量和全身有效剂量。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期: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a期:氟[18F]吡酰胺注射液PET/CT在黑色素瘤患者中肿瘤病灶的SUV、靶本比(TBR)参数以及图像质量。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a期:不良事件以及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的评估。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2-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51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晓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20
- 申请人名称
-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510
- 药物名称
- 氟[18F]吡酰胺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1118
- 适应症
- 用于表达黑色素 的黑色素瘤患者的诊断。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氟[18F]吡酰胺注射液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辐射剂量学和药代动力学以及在黑色素瘤患者中的PET/CT 诊断效能的I/Ila 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无
- 试验方案编号
- QM-HTA110-24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12-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