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63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成人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用于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体循环栓塞风险方面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儿科人群用于18岁以下且体重为30kg-50kg及50kg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静脉血栓栓塞症(VTE)患者经过初始非口服抗凝治疗至少5天后的VTE治疗及预防VTE复发。好的患者。
完整专业题目
利伐沙班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4-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西省 · 长治市
- 长治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王晚萍
- 长治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李海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鸿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朱鸿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2号
- 联系人邮编
- 618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晚萍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 邮编
- 046000
- 单位名称
- 长治市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海宏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 邮编
- 046000
- 单位名称
- 长治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GCF-2024-0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考察单次口服(空腹/餐后)15mg受试制剂利伐沙班片和参比制剂利伐沙班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空腹与餐后条件下分别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单次口服15mg(空腹/餐后)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单次口服15mg(空腹/餐后)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2.男性参与者体重≥50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9.0~26.0kg/m2(含19.0和26.0,BMI=体重/身高2)
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研究者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参与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参与者从签署知情开始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男性参与者的伴侣),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参与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试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参与者体重≥50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9.0~26.0kg/m2(含19.0和26.0,BMI=体重/身高2)
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研究者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参与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参与者从签署知情开始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男性参与者的伴侣),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参与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试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或疑似对利伐沙班或本品的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或有任何已知的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2. 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者
3.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者(例如6个月内患有任何可能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牙周病、生殖道出血(包括月经过多)、鼻出血等)
4. 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发生过脑部或脊髓损伤,接受过脑部、脊髓或眼科手术,发生过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髓内或脑内血管畸形等,或者需要长期应用抗凝药者
5. 试验前30天内接受过手术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6. 凝血功能检查中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结果高于正常范围
7. 合并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手术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或合并有影响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萎缩性胃炎、食管反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腹泻、呕吐、恶心等病史
8. 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HIV)测定、梅毒螺旋体抗体(Ant-TP)检查结果异常/未做者
9. 试验前4周内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化药、保健品或中草药),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糖皮质激素、华法林、甲苯磺丁脲、咪达唑仑、苯二氮卓类药物(阿普唑仑、三唑仑)、酮康唑、利福平、地尔硫卓、帕罗西汀、氟康唑、红霉素)
10. 试验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摄入或不能停止摄入以上饮食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院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异常(大于0mg/100ml)/未做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或整个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或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食用上述饮料以及食物者
14.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5. 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入院时药物滥用尿液筛查阳性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女性经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7.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的女性,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8. 试验前2周内进行过无防护性性行为者
19.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20.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1.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对穿刺采血疼痛不耐受
22. 研究者认为参与者不宜参加试验,或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2. 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者
3.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者(例如6个月内患有任何可能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牙周病、生殖道出血(包括月经过多)、鼻出血等)
4. 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发生过脑部或脊髓损伤,接受过脑部、脊髓或眼科手术,发生过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髓内或脑内血管畸形等,或者需要长期应用抗凝药者
5. 试验前30天内接受过手术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6. 凝血功能检查中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结果高于正常范围
7. 合并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手术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或合并有影响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萎缩性胃炎、食管反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腹泻、呕吐、恶心等病史
8. 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HIV)测定、梅毒螺旋体抗体(Ant-TP)检查结果异常/未做者
9. 试验前4周内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化药、保健品或中草药),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糖皮质激素、华法林、甲苯磺丁脲、咪达唑仑、苯二氮卓类药物(阿普唑仑、三唑仑)、酮康唑、利福平、地尔硫卓、帕罗西汀、氟康唑、红霉素)
10. 试验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摄入或不能停止摄入以上饮食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院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异常(大于0mg/100ml)/未做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或整个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或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食用上述饮料以及食物者
14.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5. 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入院时药物滥用尿液筛查阳性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女性经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7.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的女性,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8. 试验前2周内进行过无防护性性行为者
19.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20.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1.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对穿刺采血疼痛不耐受
22. 研究者认为参与者不宜参加试验,或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通用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一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一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通用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拜瑞妥®(Xarelto)®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一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一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MRT、CL/F、Vd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坐位血压)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及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试验(仅适用于育龄期女性)。评价时间:筛选期到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治市人民医药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63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鸿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2-28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639
- 药物名称
-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用于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体循环栓塞风险方面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儿科人群用于18岁以下且体重为30kg-50kg及50kg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静脉血栓栓塞症(VTE)患者经过初始非口服抗凝治疗至少5天后的VTE治疗及预防VTE复发。好的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伐沙班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伐沙班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GCF-2024-0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