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65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肩臂综合征、肩周炎、腰痛症。2、下列疾病引起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包括脑、脊髓肿瘤)、外伤后遗症(脊髓损伤、头部外伤)、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婴儿脑性瘫痪,脊髓小脑变性、脊髓血管障碍、亚急性视神经脊髓病(SMON)及其他脑脊髓疾病。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5-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杨昭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戈杜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戈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61号
- 联系人邮编
- 41200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杨昭毅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9号
- 邮编
- 23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CM-BE241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12-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持证的盐酸乙哌立松片(50mg,商品名:妙纳®)为参比制剂,以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乙哌立松片(50mg)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设计的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周岁且≤45周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避免受试者本人或其配偶怀孕,且男性无捐精、女性无捐卵计划;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避免受试者本人或其配偶怀孕,且男性无捐精、女性无捐卵计划;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末次月经结束至筛选前发生过未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的性行为者(仅限女性受试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医学或临床试验;
3.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一种或一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对盐酸乙哌立松片药物或制剂辅料有过敏史者;
4. 经研究医生判断有可能对研究结果造成影响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等慢性或急性疾病史者;
5.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眼黏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病史者;
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7. 有片剂吞咽困难者;
8. 采血困难,晕血晕针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的制品者;
11. 尿药筛查阳性者或在筛选前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2. 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与试验用药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服用美索巴莫等)者;
14.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
15. 在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6.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7. 在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者(≥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8.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试验过程中不能停止食用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19.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食用过含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的食物、饮料,包括咖啡、茶、巧克力等,或试验过程中不能停止食用含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的食物、饮料,包括咖啡、茶、巧克力等;
20.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存在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者;
21. 试验期间计划从事驾驶车辆等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2.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近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4. 肝功能障碍者;
25. 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26.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医学或临床试验;
3.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一种或一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对盐酸乙哌立松片药物或制剂辅料有过敏史者;
4. 经研究医生判断有可能对研究结果造成影响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等慢性或急性疾病史者;
5.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眼黏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病史者;
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7. 有片剂吞咽困难者;
8. 采血困难,晕血晕针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的制品者;
11. 尿药筛查阳性者或在筛选前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2. 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与试验用药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服用美索巴莫等)者;
14.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
15. 在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6.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7. 在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者(≥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8.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试验过程中不能停止食用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19.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食用过含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的食物、饮料,包括咖啡、茶、巧克力等,或试验过程中不能停止食用含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的食物、饮料,包括咖啡、茶、巧克力等;
20.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存在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者;
21. 试验期间计划从事驾驶车辆等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2.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近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4. 肝功能障碍者;
25. 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26.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乙哌立松片: 英文通用名:Eperiso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240ml温水送服,单次给药剂量:1片×50 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四周期。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240ml温水送服,单次给药剂量:1片×50 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四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乙哌立松片 英文通用名:Eperiso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妙纳®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240ml温水送服,单次给药剂量:1片×50 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四周期。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240ml温水送服,单次给药剂量:1片×50 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四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AUC0-t、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1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_%Extrap、Tmax、t1/2、λz评价时间:给药后1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不良事件; 2、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 3、实验室检查和12导联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临床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65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戈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04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653
- 药物名称
- 盐酸乙哌立松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肩臂综合征、肩周炎、腰痛症。2、下列疾病引起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包括脑、脊髓肿瘤)、外伤后遗症(脊髓损伤、头部外伤)、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婴儿脑性瘫痪,脊髓小脑变性、脊髓血管障碍、亚急性视神经脊髓病(SMON)及其他脑脊髓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乙哌立松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乙哌立松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CM-BE241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12-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