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69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哲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开放标签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金钢
- 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廷艳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哲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廷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兴三道2号深圳虚拟大学园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B603
- 联系人邮编
- 51806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金钢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168号长海医院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海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张黎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168号长海医院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海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R00012-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4-12-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1、评估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
2、确定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和扩展期推荐剂量。
3、确定PR00012 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估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1、评估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
2、确定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和扩展期推荐剂量。
3、确定PR00012 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估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研究者评估以下三点并认为适合参与本研究:a.受试者充分理解本研究的要求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b.能够遵守本研究的用药要求以及所有与研究相关的程序和评估;c.依从性良好。
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urs, 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1个可测量靶病灶。对靶病灶的要求为:未经过照射等局部治疗的、或经局部治疗后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基线期最长直径 ≥ 10 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最大短径≥ 15 mm)。
4.剂量递增:经影像学或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包括但不限定于胰腺癌、结直肠癌、三阴性乳腺癌、小细胞肺癌、头颈癌等。
5.扩展队列:经影像学或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且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疗法的胰腺癌患者。
6.预期生存时间≥12周。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分。
8.患者在筛选时具备足够的重要脏器功能(要求筛选前14天内未曾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或人体白蛋白制剂),具体定义如下:
a)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hite blood cell,WBC)≥3 × 109/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1.5 × 109/L;血小板计数(Platelet,PLT)≥100 × 109/L;血红蛋白含量(Hemoglobin,HGB)≥90?g/L;
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TBIL)≤1.5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value,ULN),肝转移或者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TBIL≤3 × ULN。对于无肝转移的受试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ferase,AST)≤2.5 × ULN,肝转移的受试者,ALT和AST≤5 × ULN;
c)肾功能:根据Cockcroft-Gault方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earance of creatinine,CCr)≥60?mL/min;
d)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1.5 × ULN;
e)心功能标准:超声心动图(Echocardiography,ECHO)显示左室射血分数大于50%。
9.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3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不应哺乳;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详细避孕要求见方案章节8.1。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定义为性成熟并且有生物学潜在生育能力。
2.经研究者评估以下三点并认为适合参与本研究:a.受试者充分理解本研究的要求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b.能够遵守本研究的用药要求以及所有与研究相关的程序和评估;c.依从性良好。
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urs, 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1个可测量靶病灶。对靶病灶的要求为:未经过照射等局部治疗的、或经局部治疗后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基线期最长直径 ≥ 10 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最大短径≥ 15 mm)。
4.剂量递增:经影像学或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包括但不限定于胰腺癌、结直肠癌、三阴性乳腺癌、小细胞肺癌、头颈癌等。
5.扩展队列:经影像学或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且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疗法的胰腺癌患者。
6.预期生存时间≥12周。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分。
8.患者在筛选时具备足够的重要脏器功能(要求筛选前14天内未曾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或人体白蛋白制剂),具体定义如下:
a)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hite blood cell,WBC)≥3 × 109/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1.5 × 109/L;血小板计数(Platelet,PLT)≥100 × 109/L;血红蛋白含量(Hemoglobin,HGB)≥90?g/L;
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TBIL)≤1.5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value,ULN),肝转移或者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TBIL≤3 × ULN。对于无肝转移的受试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ferase,AST)≤2.5 × ULN,肝转移的受试者,ALT和AST≤5 × ULN;
c)肾功能:根据Cockcroft-Gault方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earance of creatinine,CCr)≥60?mL/min;
d)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1.5 × ULN;
e)心功能标准:超声心动图(Echocardiography,ECHO)显示左室射血分数大于50%。
9.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3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不应哺乳;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详细避孕要求见方案章节8.1。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定义为性成熟并且有生物学潜在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1.在PR00012首次用药前4周内,患者参与了任何药物或器械试验且接受了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任何临床研究。
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抗肿瘤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3.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CYP3A或P-gp的强抑制剂、强诱导剂进行系统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4. 在PR00012首次给药前2年内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了已经治愈且研究者认为复发风险低的局部肿瘤。
5. 在试验治疗开始前14天内进行放射治疗(允许事先诊断活检),姑息性放射治疗除外。
6. 在PR00012首次给药前4周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急性毒性未恢复至≤1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NCI CTCAE)5.0版本)或基线水平(不包括脱发或乏力)。
7. 在PR00012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开腹手术、血管介入手术,其它由研究者定义),或者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注:以姑息治疗为目的,对于孤立病灶的局部手术治疗是可以接受的。
8. 活动性脑转移患者,如果受试者的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肿瘤转移仅限于幕上或小脑,且经过充分的治疗(手术或放疗),影像学稳定已维持至少4周,且不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控制症状,则允许入组。
9. 受试者有下列任何一种定义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a)症状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定义≥2级)。
b)经标准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c)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心率的QT间期(QTcF)≥470 ms(基于筛选三次心电图的平均值)。
d)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治疗或冠状动脉搭桥术等心血管事件。
e)任何病因的心肌病。
f)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瓣膜病。
g)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患有房颤且心室率得到最佳控制的受试者允许入组。
h)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中风等脑血管事件。
筛选时有症状性低血压者。
10. 筛选时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或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受试者存在需全身性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感染等)。
注:允许对肝细胞癌或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受试者进行抗病毒治疗。
12. 传染病感染者,包括:
a)急性或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拷贝数≥1 × 103拷贝数/mL或≥200 IU/mL;
b)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CV),即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大于研究中心参考值上限;
c)HIV感染者(HIV 1/2抗体阳性);
d)已知的梅毒活动性感染。
13. 对PR00012或其制剂组分(甘露醇、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过敏。
14. 筛选时存在电解质紊乱(如血钾/血钙/血磷降低),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者。
15. 患者吞咽困难、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疾病,以及手术切除等可能明显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吸收不良综合征,炎症性肠病,部分性或完全性肠梗阻,胃或小肠切除术。
16. 患者具有严重性基础肺部疾病或病史,如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肺间质疾病病史、急性或慢性感染性肺炎、肺移植等,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者。
17. 既往有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8.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并服用药物进行治疗者。
19.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
20.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它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受试者不愿意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和要求等。
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抗肿瘤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3.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CYP3A或P-gp的强抑制剂、强诱导剂进行系统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4. 在PR00012首次给药前2年内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了已经治愈且研究者认为复发风险低的局部肿瘤。
5. 在试验治疗开始前14天内进行放射治疗(允许事先诊断活检),姑息性放射治疗除外。
6. 在PR00012首次给药前4周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急性毒性未恢复至≤1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NCI CTCAE)5.0版本)或基线水平(不包括脱发或乏力)。
7. 在PR00012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开腹手术、血管介入手术,其它由研究者定义),或者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注:以姑息治疗为目的,对于孤立病灶的局部手术治疗是可以接受的。
8. 活动性脑转移患者,如果受试者的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肿瘤转移仅限于幕上或小脑,且经过充分的治疗(手术或放疗),影像学稳定已维持至少4周,且不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控制症状,则允许入组。
9. 受试者有下列任何一种定义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a)症状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定义≥2级)。
b)经标准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c)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心率的QT间期(QTcF)≥470 ms(基于筛选三次心电图的平均值)。
d)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治疗或冠状动脉搭桥术等心血管事件。
e)任何病因的心肌病。
f)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瓣膜病。
g)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患有房颤且心室率得到最佳控制的受试者允许入组。
h)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中风等脑血管事件。
筛选时有症状性低血压者。
10. 筛选时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或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受试者存在需全身性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感染等)。
注:允许对肝细胞癌或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受试者进行抗病毒治疗。
12. 传染病感染者,包括:
a)急性或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拷贝数≥1 × 103拷贝数/mL或≥200 IU/mL;
b)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CV),即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大于研究中心参考值上限;
c)HIV感染者(HIV 1/2抗体阳性);
d)已知的梅毒活动性感染。
13. 对PR00012或其制剂组分(甘露醇、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过敏。
14. 筛选时存在电解质紊乱(如血钾/血钙/血磷降低),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者。
15. 患者吞咽困难、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疾病,以及手术切除等可能明显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吸收不良综合征,炎症性肠病,部分性或完全性肠梗阻,胃或小肠切除术。
16. 患者具有严重性基础肺部疾病或病史,如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肺间质疾病病史、急性或慢性感染性肺炎、肺移植等,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者。
17. 既往有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8.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并服用药物进行治疗者。
19.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
20.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它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受试者不愿意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和要求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PR00012胶囊: 英文通用名:PR00012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mg、20mg
用法用量:将6 mg/m2作为起始剂量.连续5天每日口服一次PR00012,随后停药9天,每14天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14天周期的第1~5天每天给药一次。
规格:5mg、20mg
用法用量:将6 mg/m2作为起始剂量.连续5天每日口服一次PR00012,随后停药9天,每14天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14天周期的第1~5天每天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 1、DLT事件、所有不良事件、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试验药物相关性和严重程度。 2、研究治疗前后生命体征、ECOG评分、心电图、体格检查结果和实验室结果的变化。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评价: Cmax、T1/2、AUC0-t、AUC0-∞等,计算各参数的算术均数,几何均值、标准差、中位数、最大值、最小值、变异系数等。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根据相应的肿瘤疗效评价标准(实体瘤:RECIST 1.1标准见附录2:实体瘤疗效评价治疗(RECIST 1.1),评价用药后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以及无进展生存期、总生存期。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物标记物评价:通过多组学检测分析受试者血液中cfDNA、游离蛋白质和血细 胞等,探索潜在的生物标记物。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69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廷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03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哲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694
- 药物名称
- PR00012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PR00012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疗法的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开放标签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PR00012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R00012-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4-12-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