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81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Ⅱ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JMT108注射液在晚期恶性肿瘤参与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抗肿瘤活性的首次人体、开放性、多中心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4-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4-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7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吉林省 · 长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安徽省 · 合肥市江西省 · 南昌市江苏省 · 徐州市贵州省 · 遵义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苏省 · 连云港市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安徽省 · 蚌埠市山西省 · 太原市湖北省 · 荆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北京市 · 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海南省 · 海口市江西省 · 萍乡市另有 1 个地区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任胜祥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吴春娇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郑桐森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勇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陈晓锋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胡长路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勇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韩亮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胡威、朱昭琼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何善阳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亮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蒋晓东
- 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高振远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许青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薛俊丽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苏文忠/张双平
- 荆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荆州市 · 研究者:唐曦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荆州市 · 研究者:蔡志强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郭卉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燕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刘春玲
-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黄华萍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马虎
其余 3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南京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王永生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占志强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任胜祥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肺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858
- 试验方案编号
- JMT108-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8-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 本研究是一项在晚期恶性肿瘤参与者中开展的开放、多中心的Ⅰ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JMT108注射液在晚期恶性肿瘤参与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确定JMT108注射液单药治疗的临床RP2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Ⅱ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参与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
2.年龄≥18岁(获得知情同意时),性别不限;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参与者,对所有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可用。对于非敏感基因突变的局部晚期(IIIB/IIIC期)或转移性(IV期)NSCLC,晚期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如参与者不愿意接受目前的标准治疗也可以入组队列扩展阶段。仅II期队列7:PD-L1 TPS≥1%,驱动基因阴性,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NSCLC;
4.4) 根据RECIST V1.1,I期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剂量扩展阶段和II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5.I期:ECOG体力评分≤2分。II期:ECOG体力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期≥3个月;
7.有合适的器官功能状态:
血常规:PLT≥100×109/L;Hb≥90 g/L;ANC≥1.5×109/L(筛选期获得血常规结果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肝功能:AST及ALT≤3×ULN(如有肝转移,≤5×ULN);TBIL≤1.5×ULN;
肾功能: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APTT≤1.5×ULN;INR≤1.5×ULN;接受全剂量口服抗凝治疗的参与者必须保持稳定剂量治疗(即最短14天);如参与者接受华法林治疗,则INR必须≤3.0且无活动性出血(如,试验药物首剂给药前14天内无出血);允许参与者接受低分子肝素治疗;
白蛋白:≥30 g/L(即≥3.0 g/dL)。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避孕药、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个体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2.年龄≥18岁(获得知情同意时),性别不限;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参与者,对所有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可用。对于非敏感基因突变的局部晚期(IIIB/IIIC期)或转移性(IV期)NSCLC,晚期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如参与者不愿意接受目前的标准治疗也可以入组队列扩展阶段。仅II期队列7:PD-L1 TPS≥1%,驱动基因阴性,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NSCLC;
4.4) 根据RECIST V1.1,I期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剂量扩展阶段和II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5.I期:ECOG体力评分≤2分。II期:ECOG体力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期≥3个月;
7.有合适的器官功能状态:
血常规:PLT≥100×109/L;Hb≥90 g/L;ANC≥1.5×109/L(筛选期获得血常规结果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肝功能:AST及ALT≤3×ULN(如有肝转移,≤5×ULN);TBIL≤1.5×ULN;
肾功能: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APTT≤1.5×ULN;INR≤1.5×ULN;接受全剂量口服抗凝治疗的参与者必须保持稳定剂量治疗(即最短14天);如参与者接受华法林治疗,则INR必须≤3.0且无活动性出血(如,试验药物首剂给药前14天内无出血);允许参与者接受低分子肝素治疗;
白蛋白:≥30 g/L(即≥3.0 g/dL)。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避孕药、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个体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排除标准
1.首次使用试验药物(C1D1)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但以下情况除外;
a.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
b.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使用(以时间长的为准);
c. 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产品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严重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接受生理替代剂量氢化可的松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治疗(即强的松≤10mg/天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接受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接受短程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广义上的灭活疫苗,允许使用。鼻内流感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许使用;
6. 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 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8. 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软脑膜转移(稳定脑转移且无需接受脑转移局部治疗可纳入)。脑转移治疗后有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4周,且至少2周内无需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参与者可考虑入组;
9.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 HBsAg阳性且HBV-DNA≥2000IU/mL。HBsAg阳性和/或HBV DNA阳性的参与者首次给药前应接受至少2周的抗乙肝病毒治疗,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治疗;
11. 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可测量下限或1000拷贝/mL(以较低者为准)者;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且经确诊者)的参与者;
12. 目前存在异常有临床意义的间质性肺病;
13. 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若研究者评估无明显风险可允许入组);
静息状态下,QTcF>480 ms(若首次12导联心电图QTcF>480 ms,可复测2次,取三次平均值);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Ⅱ级或左室射血分数<50%;
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40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合并药物;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4. 2. 患有活动性或复发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但以下疾病除外:
达到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
接受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I型糖尿病;
通过局部治疗(如低剂量外用激素)控制良好,且筛选前12个月内未出现因病情急性加重需要额外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病(如湿疹、银屑病、慢性单纯性苔藓或单纯皮损累积<10%体表面积的白癜风)。
15.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除外已经稳定的免疫相关内分泌异常)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1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出现符合NCI CTCAE v5.0标准≥2级的出血;
1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发生过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如脑梗死,心肌梗死,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下肢动脉栓塞,肺栓塞等),但稳定型血栓经研究者判断无心血管风险的可以入组;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参与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等浆膜腔积液病史。(若参与者接受治疗[包括胸穿/穿刺置管]后达到临床稳定,且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无需重复进行穿刺置管/胸穿的可纳入);
19. 既往接受蛋白类药物时发生≥3级过敏史的;
20. 未经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脊髓压迫症(筛选前有证据证明临床症状稳定超过2周的既往确诊且经治的脊髓压迫症参与者除外);
21. 首次给药前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22. Child-Pugh评分>7(针对肝细胞癌参与者);
23.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以及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但以下情况除外;
a.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
b.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使用(以时间长的为准);
c. 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产品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严重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接受生理替代剂量氢化可的松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治疗(即强的松≤10mg/天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接受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接受短程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广义上的灭活疫苗,允许使用。鼻内流感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许使用;
6. 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 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8. 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软脑膜转移(稳定脑转移且无需接受脑转移局部治疗可纳入)。脑转移治疗后有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4周,且至少2周内无需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参与者可考虑入组;
9.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 HBsAg阳性且HBV-DNA≥2000IU/mL。HBsAg阳性和/或HBV DNA阳性的参与者首次给药前应接受至少2周的抗乙肝病毒治疗,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治疗;
11. 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可测量下限或1000拷贝/mL(以较低者为准)者;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且经确诊者)的参与者;
12. 目前存在异常有临床意义的间质性肺病;
13. 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若研究者评估无明显风险可允许入组);
静息状态下,QTcF>480 ms(若首次12导联心电图QTcF>480 ms,可复测2次,取三次平均值);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Ⅱ级或左室射血分数<50%;
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40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合并药物;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4. 2. 患有活动性或复发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但以下疾病除外:
达到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
接受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I型糖尿病;
通过局部治疗(如低剂量外用激素)控制良好,且筛选前12个月内未出现因病情急性加重需要额外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病(如湿疹、银屑病、慢性单纯性苔藓或单纯皮损累积<10%体表面积的白癜风)。
15.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除外已经稳定的免疫相关内分泌异常)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1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出现符合NCI CTCAE v5.0标准≥2级的出血;
1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发生过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如脑梗死,心肌梗死,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下肢动脉栓塞,肺栓塞等),但稳定型血栓经研究者判断无心血管风险的可以入组;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参与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等浆膜腔积液病史。(若参与者接受治疗[包括胸穿/穿刺置管]后达到临床稳定,且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无需重复进行穿刺置管/胸穿的可纳入);
19. 既往接受蛋白类药物时发生≥3级过敏史的;
20. 未经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脊髓压迫症(筛选前有证据证明临床症状稳定超过2周的既往确诊且经治的脊髓压迫症参与者除外);
21. 首次给药前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22. Child-Pugh评分>7(针对肝细胞癌参与者);
23.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以及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JMT108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MT108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 mg/瓶(2.5 mg/mL,4 mL)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2周给药1次,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从0.01mg/kg开始剂量递增
用药时程:给药直至治疗2年、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方案规定的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规格:10 mg/瓶(2.5 mg/mL,4 mL)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2周给药1次,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从0.01mg/kg开始剂量递增
用药时程:给药直至治疗2年、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方案规定的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二期推荐剂量(RP2D)、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TEAE的发生情况以及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ECG参数及生命体征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JMT108的血药浓度和PK参数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ORR、DOR、DCR、PFS,OS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2-11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81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12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815
- 药物名称
- JMT108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858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JMT108注射液在晚期恶性肿瘤参与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抗肿瘤活性的首次人体、开放性、多中心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JMT108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MT108-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8-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