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0858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2-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2025-07-1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申办方策略调整,暂停试验)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张丽秀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杨海淼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欣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高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天门大街西首
- 联系人邮编
- 27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丽秀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杨海淼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4155,CTR20241209,CTR2024211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DJW-JW2202-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对比JW2202吸入粉雾剂和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百沃平®令畅®)在COPD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JW2202吸入粉雾剂和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百沃平®令畅®)在COPD患者中的安全性。
对比JW2202吸入粉雾剂和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百沃平®令畅®)在COPD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JW2202吸入粉雾剂和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百沃平®令畅®)在COPD患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0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成年(≥40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根据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和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工作委员会制订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符合COPD诊断标准;
3.当前吸烟者或有既往吸烟史,吸烟史需满足至少10包年(包年:每天包数×吸烟年数)或有明确的被动吸烟、燃料烟雾、职业性粉尘暴露史;
4.吸入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4揿后FEV1<预计值的80%,FEV1/FVC比值<0.70,且FEV1绝对值增加>100ml(若在最初未能满足可逆性标准后,根据研究者判断,允许受试者在不早于24小时和不迟于14天内重新测定一次);
5.患者经培训后能配合完成肺功能检查者(可接受性和重复性均符合ATS/ERS标准);
6.受试者在研究前两周内禁止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受试者从筛选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且未来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
7.受试者必须对本试验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根据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和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工作委员会制订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符合COPD诊断标准;
3.当前吸烟者或有既往吸烟史,吸烟史需满足至少10包年(包年:每天包数×吸烟年数)或有明确的被动吸烟、燃料烟雾、职业性粉尘暴露史;
4.吸入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4揿后FEV1<预计值的80%,FEV1/FVC比值<0.70,且FEV1绝对值增加>100ml(若在最初未能满足可逆性标准后,根据研究者判断,允许受试者在不早于24小时和不迟于14天内重新测定一次);
5.患者经培训后能配合完成肺功能检查者(可接受性和重复性均符合ATS/ERS标准);
6.受试者在研究前两周内禁止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受试者从筛选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且未来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
7.受试者必须对本试验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外的已知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囊性纤维化、严重哮喘、活动性支气管扩张、肺纤维化、肺动脉高压或间质性肺病;
2. 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或异常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制的高血压、不受控制的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死、中风、青光眼、心律失常、长QT综合征、阵发性心房纤颤)、肾脏疾病、神经疾病、内分泌疾病、免疫疾病、精神疾病、胃肠疾病、肝脏疾病、血液疾病或异常,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或异常会使患者因参与研究而面临风险,或者如果疾病在研究期间恶化会影响研究分析;
3. 已知处于活动期的肺结核;
4. 反常支气管痉挛、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膀胱颈梗阻、严重肾功能损害、尿潴留或研究者认为禁止使用抗胆碱能药物或长效β-受体激动剂的任何其他疾病的病史;
5. 对抗胆碱能/毒蕈碱受体拮抗剂、长效或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拟交感神经胺、乳糖/乳蛋白过敏或有过敏史,或对雾化的含硫酸沙丁胺醇、格隆溴铵和富马酸福莫特罗的产品不耐受,或已知对给药系统的任何成分过敏;
6. 研究开始前8周内因COPD或肺炎住院;
7. 研究开始前12周内COPD恶化的治疗;
8. 在导入期和治疗期间不能停止使用COPD治疗药物;
9. 研究前6周内发生急性(病毒性或细菌性)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感染、鼻窦炎、鼻炎、咽炎、尿路感染或疾病;
10. 筛选前发现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者评估,参加试验可能会增加受试者安全风险者;
11. 研究开始前12个月内进行肺减容手术;
12. 需要接受长期氧疗,每天大于12小时者;
13.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4.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抗体其中任何一项阳性,并处于疾病活动期,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该研究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6. 筛选前60天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者;
18. 血妊娠检查(育龄期女性)结果显示阳性者;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其自身安全的任何情况。
2. 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或异常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制的高血压、不受控制的冠状动脉疾病、心肌梗死、中风、青光眼、心律失常、长QT综合征、阵发性心房纤颤)、肾脏疾病、神经疾病、内分泌疾病、免疫疾病、精神疾病、胃肠疾病、肝脏疾病、血液疾病或异常,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或异常会使患者因参与研究而面临风险,或者如果疾病在研究期间恶化会影响研究分析;
3. 已知处于活动期的肺结核;
4. 反常支气管痉挛、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膀胱颈梗阻、严重肾功能损害、尿潴留或研究者认为禁止使用抗胆碱能药物或长效β-受体激动剂的任何其他疾病的病史;
5. 对抗胆碱能/毒蕈碱受体拮抗剂、长效或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拟交感神经胺、乳糖/乳蛋白过敏或有过敏史,或对雾化的含硫酸沙丁胺醇、格隆溴铵和富马酸福莫特罗的产品不耐受,或已知对给药系统的任何成分过敏;
6. 研究开始前8周内因COPD或肺炎住院;
7. 研究开始前12周内COPD恶化的治疗;
8. 在导入期和治疗期间不能停止使用COPD治疗药物;
9. 研究前6周内发生急性(病毒性或细菌性)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感染、鼻窦炎、鼻炎、咽炎、尿路感染或疾病;
10. 筛选前发现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者评估,参加试验可能会增加受试者安全风险者;
11. 研究开始前12个月内进行肺减容手术;
12. 需要接受长期氧疗,每天大于12小时者;
13.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4.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抗体其中任何一项阳性,并处于疾病活动期,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该研究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6. 筛选前60天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者;
18. 血妊娠检查(育龄期女性)结果显示阳性者;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其自身安全的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JW2202吸入粉雾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吸入粉雾剂
规格:12.1μg/6.4μg/粒
用法用量:经口吸入,每次1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规格:12.1μg/6.4μg/粒
用法用量:经口吸入,每次1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 英文通用名:Glycopyrronium Bromide and Formoterol Fumarate Inhalation Aerosol 商品名称:百沃平®令畅®
剂型:吸入气雾剂
规格:7.2μg/5.0μg/揿
用法用量:经口吸入,每次2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规格:7.2μg/5.0μg/揿
用法用量:经口吸入,每次2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经基线校正后从0到12小时FEV1-时间曲线下的面积(FEV1-AUC0-12h)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给药后FEV1峰值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FEV1达到峰值的时间T-FEV1(max)。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使用情况和COPD急性加重情况;合并用药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2-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858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13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085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4155,CTR20241209,CTR20242119
- 药物名称
- JW2202吸入粉雾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JW2202吸入粉雾剂和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百沃平®令畅®)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随机、盲法、交叉的药效学对比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JW2202吸入粉雾剂和格隆溴铵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百沃平®令畅®)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随机、盲法、交叉的药效学对比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DJW-JW2202-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