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10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BE)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42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2-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蚌埠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汪洋
- 申请人名称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汪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雁大道17号
- 联系人邮编
- 255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焕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
- 邮编
- 233000
- 单位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L-0002-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为受试制剂,以Intra-Cellular Therapies Inc.持证的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商品名:Caplyta®)为参比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BE)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55周岁的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催乳素/泌乳素等)、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筛选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自签署知情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催乳素/泌乳素等)、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筛选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自签署知情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骨骼系统等;特别是有肝肾疾病、体位性低血压、晕厥、精神障碍、脑功能障碍、自杀风险或自残行为以及胃肠功能障碍、消化性溃疡、胃肠手术等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疾病的受试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或者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的受试者;
3.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卢美哌隆及其辅料过敏者;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
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一项或多项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5.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85 mL酒精含量为3.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者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显示血液酒精浓度大于 0.0 mg/100 mL者;
7.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含5支)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2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含疫苗)、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的受试者,特别是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保泰松、溴隐亭、螺内酯,灰黄霉素、氨鲁米特、抗生素(氨苄青霉素,四环素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以及含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利托那韦、奈非那韦、维拉帕米]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或给药前48 h至研究结束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或食物(动物肝脏),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2. 乳糖及半乳糖不耐受者;
13. 女性受试者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或 14 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4. 对胶囊剂吞咽困难的受试者;
15.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6. 试验期间不能避免剧烈运动的受试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受试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或者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的受试者;
3.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卢美哌隆及其辅料过敏者;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
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一项或多项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5.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85 mL酒精含量为3.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者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显示血液酒精浓度大于 0.0 mg/100 mL者;
7.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含5支)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2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含疫苗)、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的受试者,特别是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保泰松、溴隐亭、螺内酯,灰黄霉素、氨鲁米特、抗生素(氨苄青霉素,四环素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以及含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利托那韦、奈非那韦、维拉帕米]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或给药前48 h至研究结束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或食物(动物肝脏),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2. 乳糖及半乳糖不耐受者;
13. 女性受试者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或 14 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4. 对胶囊剂吞咽困难的受试者;
15.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6. 试验期间不能避免剧烈运动的受试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 英文通用名:Lumateperone tosylate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42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规格:42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 英文通用名:Lumateperone tosylate capsule 商品名称:Caplyta®
剂型:胶囊剂
规格:42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规格:42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AUC0-t、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受试者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整个临床研究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UC_%Extrap、Tmax、t1/2、λz、F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2-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10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汪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3-27
- 申请人名称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106
- 药物名称
- 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成人精神分裂症。 2)成人双相障碍Ⅰ或Ⅱ型相关的抑郁发作(双相抑郁),单药治疗或作为锂盐或丙戊酸盐的辅助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42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苯磺酸卢美哌隆胶囊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L-0002-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