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15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用于与2型糖尿病相关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25至<75 mL/min/1.73 m2,伴白蛋白尿),可降低eGFR持续下降、终末期肾病的风险。
完整专业题目
非奈利酮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6-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静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迟万昊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迟万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德源路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721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静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一段587号
- 邮编
- 410100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eadingpharm202404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2-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非奈利酮片(规格:20mg)和参比制剂非奈利酮片(商品名:Kerendia®(可申达),规格:20mg,持证商:Bayer AG)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非奈利酮片和参比制剂非奈利酮片(Kerendia®(可申达))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非奈利酮片和参比制剂非奈利酮片(Kerendia®(可申达))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18周岁;
2.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为19.0~26.0 kg/m2(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3.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2.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为19.0~26.0 kg/m2(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3.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排除标准
1.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肝、肾、胃肠道、胆、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造血等系统疾病者;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2. 有低血压病史、Addison(艾迪森)氏病史、高钾血症、低钠血症病史者;
3.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4. 第1周期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6.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艾滋抗原抗体联合检测(Anti-HIV)、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既往对非奈利酮及对非奈利酮片的其他辅料过敏者;
8.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9. 吞咽困难者;
1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11. 第1周期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强效抑制剂(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奈非那韦、考比司他、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CYP3A4强效和中效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圣约翰草)以及依非韦伦或其他CYP3A4中效诱导剂、升高血清钾的药物(保钾利尿剂(如阿米洛利、氨苯蝶啶)、其他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如依普利酮、艾沙利酮、螺内酯、坎利酮)、钾补充剂以及甲氧苄啶或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CYP3A4中效和弱效抑制剂(如红霉素、维拉帕米、氟伏沙明)、抗高血压药物者;或第1周期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
12. 第1周期给药前48h内食用过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食用过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西柚)等芸香科果实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过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3. 有嗜烟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4. 既往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者;
15. 肌酐清除率<80mL/min(以肌酐清除率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肌酐清除率计算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Scr(μmol/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16. 服药前24小时内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查>0mg/100mL者;
17. 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或试验期间有献血计划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9.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
20. 第1周期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女性;
21. 第1周期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的女性;
22. 第1周期给药前2周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
23.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24. 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25.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有低血压病史、Addison(艾迪森)氏病史、高钾血症、低钠血症病史者;
3.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4. 第1周期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6.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艾滋抗原抗体联合检测(Anti-HIV)、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既往对非奈利酮及对非奈利酮片的其他辅料过敏者;
8.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9. 吞咽困难者;
1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11. 第1周期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强效抑制剂(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奈非那韦、考比司他、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CYP3A4强效和中效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圣约翰草)以及依非韦伦或其他CYP3A4中效诱导剂、升高血清钾的药物(保钾利尿剂(如阿米洛利、氨苯蝶啶)、其他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如依普利酮、艾沙利酮、螺内酯、坎利酮)、钾补充剂以及甲氧苄啶或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CYP3A4中效和弱效抑制剂(如红霉素、维拉帕米、氟伏沙明)、抗高血压药物者;或第1周期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
12. 第1周期给药前48h内食用过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食用过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西柚)等芸香科果实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过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3. 有嗜烟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4. 既往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者;
15. 肌酐清除率<80mL/min(以肌酐清除率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肌酐清除率计算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Scr(μmol/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16. 服药前24小时内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查>0mg/100mL者;
17. 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或试验期间有献血计划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9.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
20. 第1周期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女性;
21. 第1周期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的女性;
22. 第1周期给药前2周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
23.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24. 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25.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奈利酮片: 英文通用名:Finereno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共给药两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共给药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奈利酮片 英文通用名:Finerenone Tablets 商品名称:Kerendi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共给药两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口服1片,共给药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不良事件/反应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2-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15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迟万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3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151
- 药物名称
- 非奈利酮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与2型糖尿病相关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25至<75 mL/min/1.73 m2,伴白蛋白尿),可降低eGFR持续下降、终末期肾病的风险。
- 试验专业题目
- 非奈利酮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非奈利酮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eadingpharm202404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2-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