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23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明慧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2-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2-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7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7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7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大连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苏省 · 无锡市江苏省 · 镇江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安徽省 · 蚌埠市山东省 · 济南市安徽省 · 芜湖市河北省 · 邢台市山东省 · 青岛市河南省 · 南阳市河南省 · 洛阳市河南省 · 新乡市山东省 · 聊城市河南省 · 郑州市另有 26 个地区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建中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 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宋智琦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邻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春雷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徐金华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程浩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曹蕾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李遇梅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江珊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鲁建云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史毓杰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儒鹏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捷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韩洪方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颖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慈超
- 邢台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研究者:程芳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陈官芝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陈日新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吴黎明
-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陈琳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田中伟
- 聊城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聊城市 · 研究者:栾红
- 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斌
其余 4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张大雷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蒋冠
- 苏北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朱晓芳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任虹
-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研究者:焦丹红
- 烟台毓璜顶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烟台市 · 研究者:夏秀娟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研究者:石云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辉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顾恒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丁杨峰
- 宁波市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王金燕
- 昆明市儿童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舒虹
- 嘉兴市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嘉兴市 · 研究者:殷文浩
- 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研究者:余兵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冉琴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宜昌市 · 研究者:方险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研究者:李珊山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丽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邑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金华市 · 研究者:刘伦飞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冯燕艳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韩光明
- 深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张江林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纪超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陈爱军
- 遂宁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遂宁市 · 研究者:于春水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研究者:黄熙
- 十堰市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研究者:孟祖东
- 湖南省儿童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韦祝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华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斌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陶小华
- 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爱华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卞坤鹏
- 天津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理涛
- 江阴市中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夏汝山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杨春俊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周艳
-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樊卓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张丽霞
- 宝鸡市中心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宝鸡市 · 研究者:曹伟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福伦、王一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勇
- 申请人名称
- 明慧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和享科技中心4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建中
- 学位
- 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8325471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0126
- 试验方案编号
- MH004-P-3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02-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标: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疗效 关键次要目标:进一步评估 MH004软膏对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的其他疗效终点的疗效 次要:1)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进一步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AD)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疗效;3)进一步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长期随访的疗效;4)评估 MH004 和其活性代谢物(MH11010025) 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2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2 岁至 17 岁(含)的青少年,以及 18 岁或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2.在基线(D1)之前至少1年的特应性皮炎 (AD) 的临床诊断病史,并且在筛选期和基线访视时已确认符合AD(Hanifin Rajka (1980) 标准);
3.受试者需符合以下标准:
VC阶段:在筛选期和基线期为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IGA评分为2-3分,%BSA为3-20%(除外头皮);
LTS阶段:在第8周访视时需要IGA评分为0-4分,%BSA为0-20%(除外头皮)
4.主要目标: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疗效 关键次要目标:进一步评估 MH软膏对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的其他疗效终点的疗效 次要:1)评估 MH004 软乳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进一步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AD)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疗效;3)进一步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长期随访的疗效;4)评估 MH004 和其活性代谢物(MH11010025) 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5.至少有一处 AD 皮损不在手、脚或生殖器上;
6.同意根据以下标准避免怀孕或生育: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通过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绝经后手术绝育;或筛查前末次月经≥12个月,筛查时FSH水平(血清FSH > 40U/L)且至少50岁)免于妊娠试验;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包括所有12岁及以上的女性受试者,无论是否经历过月经初潮)必须在筛选时和D1的第一次给药前确认妊娠试验阴性,并且同意从筛查到安全随访(EOT后30 [+ 7]天)之间使用高效避孕措施(详情见附录1 );
青春期前的青少年;
男性受试者需同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详情见附录1 )或从筛选到使用 MH004软膏治疗后90天禁止进行精子捐献;
7.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 ICF 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并在可能时获得受试者的书面同意;
8.同意并能够遵守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2.在基线(D1)之前至少1年的特应性皮炎 (AD) 的临床诊断病史,并且在筛选期和基线访视时已确认符合AD(Hanifin Rajka (1980) 标准);
3.受试者需符合以下标准:
VC阶段:在筛选期和基线期为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IGA评分为2-3分,%BSA为3-20%(除外头皮);
LTS阶段:在第8周访视时需要IGA评分为0-4分,%BSA为0-20%(除外头皮)
4.主要目标: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疗效 关键次要目标:进一步评估 MH软膏对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的其他疗效终点的疗效 次要:1)评估 MH004 软乳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进一步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AD)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中的疗效;3)进一步评估 MH004 软膏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受试者长期随访的疗效;4)评估 MH004 和其活性代谢物(MH11010025) 在轻度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AD) 的青少年和成人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5.至少有一处 AD 皮损不在手、脚或生殖器上;
6.同意根据以下标准避免怀孕或生育: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通过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绝经后手术绝育;或筛查前末次月经≥12个月,筛查时FSH水平(血清FSH > 40U/L)且至少50岁)免于妊娠试验;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包括所有12岁及以上的女性受试者,无论是否经历过月经初潮)必须在筛选时和D1的第一次给药前确认妊娠试验阴性,并且同意从筛查到安全随访(EOT后30 [+ 7]天)之间使用高效避孕措施(详情见附录1 );
青春期前的青少年;
男性受试者需同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详情见附录1 )或从筛选到使用 MH004软膏治疗后90天禁止进行精子捐献;
7.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 ICF 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并在可能时获得受试者的书面同意;
8.同意并能够遵守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1.由研究者判断在基线前 4 周内 AD 病程不稳定(自发改善或迅速恶化)的受试者;
2. 有以下伴随情况和疾病史:
免疫功能低下(如,淋巴瘤、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Wiskott-Aldrich综合征);
基线前2周内任何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生动物药、抗结核或抗真菌药的感染等;
基线前1周内发生活动性皮肤感染;
研究者认为存在干扰试验结果评估或危及受试者安全的其他类型皮肤疾病(例如牛皮癣、脂溢性皮炎、狼疮色素沉着或广泛疤痕等);
仅存在于手或足部的AD病变,且既往并无其他常见的受累区域(如面部或褶皱);
其他类型的湿疹。
3. 任何研究者认为会影响参与试验的严重疾病或医疗措施、身体或精神状况,包括使用试验药物和参加必要的研究访问,或研究者认为这些影响对受试者构成重大风险或影响。例如:
有临床意义或不受控制的心脏疾病,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的急性心肌梗死、纽约心脏协会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或不受控制的高血压(血压 > 150/90 mmHg);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新发脑梗塞;
在参加本临床研究之前的5年内患有任何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无复发证据的除外;
低血红蛋白水平(< 10 g/dL)
需要透析的严重肾脏疾病(血清肌酐 > 2 mg/dL)
当前存在显著影响肝功能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肝脏或胆道异常。
4. 受试者在基线前指定的洗脱期内使用以下任何一种治疗:
给药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治疗AD的生物制剂(例如,度普利尤单抗[dupilumab]);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似物、环孢菌素、甲氨蝶呤、硫唑嘌呤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调节剂(例如霉酚酸酯或他克莫司);
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免疫接种或镇静抗组胺药,除非是长期稳定的治疗方案(允许使用非镇静抗组胺药);
给药前1周内使用过其他局部治疗AD(除外无治疗AD药物成分润肤剂),如皮质类固醇,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煤焦油(洗发水),抗生素,抗菌清洁沐浴露/肥皂。允许使用稀释次氯酸钠“漂白”浴,但要求每周不超过2次,并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频率保持不变。
5.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或局部 JAK 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6. 给药前 2 周内接受紫外光治疗或长时间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紫外线辐射源(如阳光或日光浴室)和/或在研究期间有意接受这种暴露,研究者认为这可能会影响受试者的疾病状态;
7.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
8. 肝功能损害: AST 或 ALT≥2xULN; 碱性磷酸酶和/或胆红素> 1.5xULN;
9. 孕妇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或考虑怀孕的受试者;
10. 筛查期前6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研究者认为这可能影响受试者遵守给药计划和研究评估;
11. 基线前 4 周内或目前正在接受其他研究药物治疗或目前正在入组其他研究药物/治疗的临床试验;
12. 研究者或申办方认为,任何不能控制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伴随疾病或其他状态,将会影响研究数据、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中的给药计划和研究评估;
13. 申办方或研究者的雇员或其家属。
2. 有以下伴随情况和疾病史:
免疫功能低下(如,淋巴瘤、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Wiskott-Aldrich综合征);
基线前2周内任何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生动物药、抗结核或抗真菌药的感染等;
基线前1周内发生活动性皮肤感染;
研究者认为存在干扰试验结果评估或危及受试者安全的其他类型皮肤疾病(例如牛皮癣、脂溢性皮炎、狼疮色素沉着或广泛疤痕等);
仅存在于手或足部的AD病变,且既往并无其他常见的受累区域(如面部或褶皱);
其他类型的湿疹。
3. 任何研究者认为会影响参与试验的严重疾病或医疗措施、身体或精神状况,包括使用试验药物和参加必要的研究访问,或研究者认为这些影响对受试者构成重大风险或影响。例如:
有临床意义或不受控制的心脏疾病,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的急性心肌梗死、纽约心脏协会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或不受控制的高血压(血压 > 150/90 mmHg);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新发脑梗塞;
在参加本临床研究之前的5年内患有任何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无复发证据的除外;
低血红蛋白水平(< 10 g/dL)
需要透析的严重肾脏疾病(血清肌酐 > 2 mg/dL)
当前存在显著影响肝功能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肝脏或胆道异常。
4. 受试者在基线前指定的洗脱期内使用以下任何一种治疗:
给药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治疗AD的生物制剂(例如,度普利尤单抗[dupilumab]);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似物、环孢菌素、甲氨蝶呤、硫唑嘌呤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调节剂(例如霉酚酸酯或他克莫司);
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免疫接种或镇静抗组胺药,除非是长期稳定的治疗方案(允许使用非镇静抗组胺药);
给药前1周内使用过其他局部治疗AD(除外无治疗AD药物成分润肤剂),如皮质类固醇,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煤焦油(洗发水),抗生素,抗菌清洁沐浴露/肥皂。允许使用稀释次氯酸钠“漂白”浴,但要求每周不超过2次,并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频率保持不变。
5.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或局部 JAK 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6. 给药前 2 周内接受紫外光治疗或长时间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紫外线辐射源(如阳光或日光浴室)和/或在研究期间有意接受这种暴露,研究者认为这可能会影响受试者的疾病状态;
7.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
8. 肝功能损害: AST 或 ALT≥2xULN; 碱性磷酸酶和/或胆红素> 1.5xULN;
9. 孕妇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或考虑怀孕的受试者;
10. 筛查期前6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研究者认为这可能影响受试者遵守给药计划和研究评估;
11. 基线前 4 周内或目前正在接受其他研究药物治疗或目前正在入组其他研究药物/治疗的临床试验;
12. 研究者或申办方认为,任何不能控制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伴随疾病或其他状态,将会影响研究数据、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中的给药计划和研究评估;
13. 申办方或研究者的雇员或其家属。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MH004软膏(伊托法替布软膏): 英文通用名:Tofacitinib Etocomil Ointment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1%(20g:0.2g)
用法用量:每日2次(BID)(早晚各一次,间隔12±4小时,晚间用药至少为睡前1小时),将软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部等不适合涂抹的部位由研究者决定选择性使用MH004软膏,但不进行评估),形成薄层。
用药时程:双盲期:8周 长期安全性随访期:44周
规格:1%(20g:0.2g)
用法用量:每日2次(BID)(早晚各一次,间隔12±4小时,晚间用药至少为睡前1小时),将软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部等不适合涂抹的部位由研究者决定选择性使用MH004软膏,但不进行评估),形成薄层。
用药时程:双盲期:8周 长期安全性随访期:44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MH004软膏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20g/支
用法用量:每日2次(BID)(早晚各一次,间隔12±4小时,晚间用药至少为睡前1小时),将软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部等不适合涂抹的部位由研究者决定选择性使用MH004软膏,但不进行评估),形成薄层。
用药时程:双盲期:8周
规格:20g/支
用法用量:每日2次(BID)(早晚各一次,间隔12±4小时,晚间用药至少为睡前1小时),将软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部等不适合涂抹的部位由研究者决定选择性使用MH004软膏,但不进行评估),形成薄层。
用药时程:双盲期: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与基线相比,给药4周后湿疹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EASI)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给药4周后研究者整体评分法(IGA)评分为0~1且较基线降低≥2分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筛选期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与基线相比,给药4周后EASI评分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给药4周后特应性皮炎评分(SCORAD)相对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给药8周后EASI降低达到50%,75%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用药至第4周,第8周后特应性皮炎受累面积百分比的改变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用药至第4周,第8周后瘙痒数字评分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给药4周后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总分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14+2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MH004软膏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PPK特征评价时间:第4周和第8周第一天第一次涂药前采血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6-07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08-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2-1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23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2
- 申请人名称
- 明慧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236
- 药物名称
- MH004软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400126
- 适应症
- 青少年和成人轻至中度特应性皮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以及 44 周开放标签的长期安全性评估的 III 期临床研究,评估MH004软膏在青少年和成人轻至中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以及 44 周开放标签的长期安全性评估的 III 期临床研究,评估MH004软膏在青少年和成人轻至中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MH004-P-3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02-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