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27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拓培非格司亭(YPEG-rhG-CSF)注射液多次给药在育龄期非孕女性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和药效动力学特征的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4-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瑗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东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美花
- 申请人名称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美花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联系人邮编
- 36102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魏瑗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刘东阳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083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G-4-1-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5-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评估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多次给药在健康非孕育龄期女性中的PK特征、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估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多次给药对PD指标(VEGF、IL-4/IL-6/IL-10/TNF-α/TGF-β等细胞因子水平、Th17/Treg细胞比例及CD34+细胞水平)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动力学试验(PK/PD)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能够理解并遵守方案的内容、要求、限制,能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研究,并充分了解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在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包括18周岁和45周岁);
3.体重指数(BMI)≥18.5且<28.0 kg/m^2,体重≥45 kg;
4.健康育龄期非孕女性:在筛选期和第一天给药前,经全面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静息下脉搏在50至100 bpm之间、收缩压在90至139mmHg范围内,舒张压在50至89mmHg 范围内,均含临界值)、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FT3、FT4、TSH)、尿常规等]、辅助检查(正位胸片、12-导联心电图、超声检查)等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
5.愿意参与计划中的PK等采血研究,且能遵守试验用药及血样采集规程;
6.第一次用药前24小时内,血液妊娠试验阴性,且受试者研究期间和用药后6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受试者必须同意至少使用以下一种避孕方法:
避孕套;
皮下避孕植入物;
宫内节育器或宫内系统;
高效口服避孕药,联合或单独使用孕激素;
注射用孕激素;
避孕阴道环;
经皮避孕贴片。
7.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女性:既往有PE病史,要求既往住院病历中明确诊断为PE
2.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包括18周岁和45周岁);
3.体重指数(BMI)≥18.5且<28.0 kg/m^2,体重≥45 kg;
4.健康育龄期非孕女性:在筛选期和第一天给药前,经全面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静息下脉搏在50至100 bpm之间、收缩压在90至139mmHg范围内,舒张压在50至89mmHg 范围内,均含临界值)、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FT3、FT4、TSH)、尿常规等]、辅助检查(正位胸片、12-导联心电图、超声检查)等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
5.愿意参与计划中的PK等采血研究,且能遵守试验用药及血样采集规程;
6.第一次用药前24小时内,血液妊娠试验阴性,且受试者研究期间和用药后6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受试者必须同意至少使用以下一种避孕方法:
避孕套;
皮下避孕植入物;
宫内节育器或宫内系统;
高效口服避孕药,联合或单独使用孕激素;
注射用孕激素;
避孕阴道环;
经皮避孕贴片。
7.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女性:既往有PE病史,要求既往住院病历中明确诊断为PE
排除标准
1.健康育龄期非孕女性:心、肝、肾、脑、肺等重要器官存在器质性病变者;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脑血管、血液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肌肉系统的明确病史或其它显著疾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者;有内分泌病史者,如甲状腺功能异常者
2. 健康育龄期非孕女性:患有胃肠道、肝脏、肾脏或其他已知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
3.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任何恶性肿瘤史(但除外已完全切除的宫颈原位癌或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
4. 既往器官移植史,或既往3个月或计划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如他克莫司和环孢素;霉酚酸类药物如吗替麦考酚酯和麦考酚钠肠溶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和甲泼尼龙;其他类如西罗莫司、硫唑嘌呤、咪唑立宾及来氟米特等;
5. 既往药物控制不佳精神疾病史;
6. 目前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严重感染或持续感染者(如需要住院治疗或机会性感染); 或存在活动性且未得到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如HIV、HBV(HBsAg阳性)、HCV(抗HCV抗体阳性)、梅毒阳性等的证据,或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菌、寄生虫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
7. 对rhG-CSF类产品(包括rhG-CSF和PEG修饰的rhG-CSF)及其成分过敏,或对来源于大肠杆菌的重组人蛋白质或多肽类药物过敏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类药物治疗;计划或正在使用与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类药物有潜在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如锂剂;
9.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之前的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任何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包括中药、保健品等),除非研究者和申办方均认为对临床研究无影响;
10. 目前或计划使用阿司匹林、他汀类药物和/或任何其它影响子痫前期发病机制的相关药物(包括但不限于低分子肝素、西兰花芽提取物片、地高辛免疫Fab链、重组抗凝血酶III、质子泵抑制剂、二甲双胍等)治疗;
11. 试验开始前3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12. 药物滥用、吸毒或酗酒史(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
13. 既往3个月吸烟(或使用含烟草产品),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不吸烟者;
14. 筛选前3个月或根据其他试验用药品说明书/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明确的半衰期5倍(以较长者为准)时间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15.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既往/现症血液系统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溶血性贫血、血友病和/或出血性疾病史等);
16.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入组前6个月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为II~IV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和/或既往或现在有严重心脏疾病的患者;
17.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入组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脑血管疾病;
18.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筛选时研究者评估有重大肺部疾病;
19.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或降压药物治疗后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90mmHg)或恶性高血压、高血压急症、高血压亚急症等;
20.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严重或恶性视网膜病变。严重的病变定义为视网膜出血、小动脉瘤、棉絮状斑、硬性渗出物或以上这些症状的联合。恶性病变定义为严重的视网膜病和视盘水肿的联合病变;
21.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药物控制不佳的糖尿病、药物控制不佳的甲状腺疾病;
22.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严重肝病患者或肝功能不全(ALT或AST >2×ULN),肾功能损害,肌酐(Cr)>1.5×ULN;
2. 健康育龄期非孕女性:患有胃肠道、肝脏、肾脏或其他已知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
3.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任何恶性肿瘤史(但除外已完全切除的宫颈原位癌或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
4. 既往器官移植史,或既往3个月或计划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如他克莫司和环孢素;霉酚酸类药物如吗替麦考酚酯和麦考酚钠肠溶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和甲泼尼龙;其他类如西罗莫司、硫唑嘌呤、咪唑立宾及来氟米特等;
5. 既往药物控制不佳精神疾病史;
6. 目前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严重感染或持续感染者(如需要住院治疗或机会性感染); 或存在活动性且未得到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如HIV、HBV(HBsAg阳性)、HCV(抗HCV抗体阳性)、梅毒阳性等的证据,或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菌、寄生虫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
7. 对rhG-CSF类产品(包括rhG-CSF和PEG修饰的rhG-CSF)及其成分过敏,或对来源于大肠杆菌的重组人蛋白质或多肽类药物过敏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类药物治疗;计划或正在使用与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类药物有潜在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如锂剂;
9.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之前的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任何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包括中药、保健品等),除非研究者和申办方均认为对临床研究无影响;
10. 目前或计划使用阿司匹林、他汀类药物和/或任何其它影响子痫前期发病机制的相关药物(包括但不限于低分子肝素、西兰花芽提取物片、地高辛免疫Fab链、重组抗凝血酶III、质子泵抑制剂、二甲双胍等)治疗;
11. 试验开始前3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12. 药物滥用、吸毒或酗酒史(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
13. 既往3个月吸烟(或使用含烟草产品),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不吸烟者;
14. 筛选前3个月或根据其他试验用药品说明书/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明确的半衰期5倍(以较长者为准)时间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15.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既往/现症血液系统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溶血性贫血、血友病和/或出血性疾病史等);
16.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入组前6个月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为II~IV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和/或既往或现在有严重心脏疾病的患者;
17.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入组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脑血管疾病;
18.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筛选时研究者评估有重大肺部疾病;
19.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或降压药物治疗后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90mmHg)或恶性高血压、高血压急症、高血压亚急症等;
20.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严重或恶性视网膜病变。严重的病变定义为视网膜出血、小动脉瘤、棉絮状斑、硬性渗出物或以上这些症状的联合。恶性病变定义为严重的视网膜病和视盘水肿的联合病变;
21.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药物控制不佳的糖尿病、药物控制不佳的甲状腺疾病;
22.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育龄期非孕受试者:严重肝病患者或肝功能不全(ALT或AST >2×ULN),肾功能损害,肌酐(Cr)>1.5×ULN;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elpegfilgrastim Injection 商品名称:珮金®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g(4.0*10^7U)/0.5mL/支(预充式)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0mg(4.0*10^7U)/0.5mL/支(预充式)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检查结果: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超声检查、心电图、免疫原性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UC 0-t,AUC 0-tau,AUC 0-∞;Cmax;Tmax;t1/2; Css_max;Css_min;Css_avg;CL/F;Vd/F;DF;Rss等。评价时间:末次给药后3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VEGF、IL-4/IL-6/IL-10/TNF-α/TGF-β等细胞因子评价时间:末次给药后3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h17/Treg细胞比例评价时间:末次给药前1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D34+细胞水平的变化评价时间:末次给药前1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03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27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美花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7
- 申请人名称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27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0838
- 药物名称
- 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 曾用名:Y 型 PEG 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派津?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子痫前期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拓培非格司亭(YPEG-rhG-CSF)注射液多次给药在育龄期非孕女性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和药效动力学特征的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拓培非格司亭对健康育龄期非孕女性的多次给药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G-4-1-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5-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