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32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适用于缓解对皮质类固醇有应答的皮肤病的炎症和瘙痒症状,包括: - 特应性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和婴儿湿疹), - 钱币状湿疹, - 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 结节性痒疹, - 局限性痒疹, - 银屑病(不包括泛发型), - 扁平苔藓, - 红斑狼疮--皮肤型--作为辅助治疗, - 脂溢性皮炎——作为辅助治疗, - 昆虫叮咬后的严重反应。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可用于红皮病(表现为大面积皮肤发红和脱屑的全身性皮肤病),作为辅助一般皮质疗法的有限局部治疗。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8-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程群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康涛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康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260号1幢2层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群
- 学位
- 中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1号
- 邮编
- 400000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548D06E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药代动力学对比研究:以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05%)为受试制剂,以GlaxoSmithKline(Ireland)Limited持证的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05%)为参比制剂,研究局部给药后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体内暴露量比,从而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2. 初步剂量持续时间-效应研究:通过初步剂量持续时间-效应的探索研究测定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参比制剂(0.05%、持证商:GlaxoSmithKline(Ireland)Limited)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剂量持续时间-效应关系,确定后续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中的剂量持续时间(D1、ED50、D2)。
3. 关键性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结合初步剂量持续时间-效应探索研究结果,设计合适的研究条件,以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05%)为受试制剂,以GlaxoSmithKline(Ireland)Limited持证的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05%)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通过比较两制剂的药效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
2. 初步剂量持续时间-效应研究:通过初步剂量持续时间-效应的探索研究测定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参比制剂(0.05%、持证商:GlaxoSmithKline(Ireland)Limited)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剂量持续时间-效应关系,确定后续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中的剂量持续时间(D1、ED50、D2)。
3. 关键性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结合初步剂量持续时间-效应探索研究结果,设计合适的研究条件,以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05%)为受试制剂,以GlaxoSmithKline(Ireland)Limited持证的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05%)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通过比较两制剂的药效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kg;体重指数在19.0~30.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6.对外用皮质激素可表现出充分血管收缩的受试者,即“应答者”(不适用于PK对比研究);
“应答者”判定标准:在上臂涂抹10μL(给药面积约为1.77cm2)药量,用保护装置固定4h,擦除药物后2h通过分光测色仪测定给药部位及对照部位皮肤颜色,计算Δa值。Δa=[给药部位a值-给药部位a值(基线,即给药前)] - [对照部位a值-对照部位a值(基线)]。Δa值≤-0.5即为应答者。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kg;体重指数在19.0~30.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6.对外用皮质激素可表现出充分血管收缩的受试者,即“应答者”(不适用于PK对比研究);
“应答者”判定标准:在上臂涂抹10μL(给药面积约为1.77cm2)药量,用保护装置固定4h,擦除药物后2h通过分光测色仪测定给药部位及对照部位皮肤颜色,计算Δa值。Δa=[给药部位a值-给药部位a值(基线,即给药前)] - [对照部位a值-对照部位a值(基线)]。Δa值≤-0.5即为应答者。
排除标准
1.对外用或全身用皮质激素、丙酸氟替卡松或任一药物辅料有过敏史者,或者外用或系统用糖皮质激素曾发生过不良反应者
2. 已知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体质者,或对某些食物、药物过敏,并经研究医生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3. 患有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4. 任何当前或过去能够明显影响研究药物的药效动力学或药代动力学的疾病状况,包括严重皮炎或其他严重皮肤疾病
5. 筛选前1个月内用药部位进行过脱毛者;或用药部位皮肤的毛发茂密需要剃除以方便用药者
6. 用药部位皮肤颜色明显差异或有大面积胎记/疤痕/纹身等的受试者
7. 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或保健品者(包括在用药部位皮肤使用了外用皮肤科药物)
8.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84mL啤酒或24mL烈酒或124mL葡萄酒),或者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饮酒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5杯以上,1杯=250mL)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且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吸烟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mL,不包括女性月经期失血)、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4. 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
16. 女性受试者处在哺乳期,或在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8. 不能保证试验期间(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在用药部位使用乳膏、润肤剂、防晒霜/乳或类似产品者
19.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此项仅适用于PK对比研究)
20.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1. 皮肤划痕检测阳性者(不适用于PK对比研究)
2. 已知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体质者,或对某些食物、药物过敏,并经研究医生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3. 患有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4. 任何当前或过去能够明显影响研究药物的药效动力学或药代动力学的疾病状况,包括严重皮炎或其他严重皮肤疾病
5. 筛选前1个月内用药部位进行过脱毛者;或用药部位皮肤的毛发茂密需要剃除以方便用药者
6. 用药部位皮肤颜色明显差异或有大面积胎记/疤痕/纹身等的受试者
7. 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或保健品者(包括在用药部位皮肤使用了外用皮肤科药物)
8.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84mL啤酒或24mL烈酒或124mL葡萄酒),或者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饮酒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5杯以上,1杯=250mL)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且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吸烟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mL,不包括女性月经期失血)、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4. 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
16. 女性受试者处在哺乳期,或在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8. 不能保证试验期间(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在用药部位使用乳膏、润肤剂、防晒霜/乳或类似产品者
19.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此项仅适用于PK对比研究)
20.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1. 皮肤划痕检测阳性者(不适用于PK对比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英文通用名:Fluticasone Propionate Cream 商品名称:NA
剂型:乳膏剂
规格:0.05%
用法用量:10μL/1.77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05%
用法用量:10μL/1.77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英文通用名:Fluticasone Propionate Cream 商品名称:Cutivate
剂型:乳膏剂
规格:0.05%
用法用量:10μL/1.77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05%
用法用量:10μL/1.77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药代动力学对比研究)评价时间: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EC 0-24h(剂量持续时间-效应研究/关键性生物等效性试验)评价时间: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评价时间: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2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康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9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领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24
- 药物名称
-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适用于缓解对皮质类固醇有应答的皮肤病的炎症和瘙痒症状,包括: - 特应性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和婴儿湿疹), - 钱币状湿疹, - 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 结节性痒疹, - 局限性痒疹, - 银屑病(不包括泛发型), - 扁平苔藓, - 红斑狼疮--皮肤型--作为辅助治疗, - 脂溢性皮炎——作为辅助治疗, - 昆虫叮咬后的严重反应。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可用于红皮病(表现为大面积皮肤发红和脱屑的全身性皮肤病),作为辅助一般皮质疗法的有限局部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对比研究和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对比研究和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548D06E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