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32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受试制剂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规格:0.9 g)与参比制剂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Tamiflu®,规格:3%(30 g))在健康成年参与者空腹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5-3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程继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齐伟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齐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工业园区新华大道二段666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继伟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解放北路126号
- 邮编
- 451100
- 单位名称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CKL-LSASTW-2025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估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规格:0.9 g,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持证)和参比制剂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Tamiflu®,规格:3%(30 g),中外製薬株式会社持证)在健康参与者中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规格:0.9 g)和参比制剂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Tamiflu®,规格:3%(30 g))在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规格:0.9 g)和参比制剂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Tamiflu®,规格:3%(30 g))在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参与者(包括男性参与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健康男性和女性参与者(含18周岁);
5.男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5~30.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无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及确诊的肿瘤病史者。
2.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参与者(包括男性参与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健康男性和女性参与者(含18周岁);
5.男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5~30.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无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及确诊的肿瘤病史者。
排除标准
1.筛查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对奥司他韦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约烈酒(按40%计)25 mL,约葡萄酒(按10%计)100 mL】;或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服用任何酒精制品者;
4.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6. 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急性胃炎、胃部或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7. 有低血糖、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病史者;
8. 筛选期的肌酐清除率≤80 mL/min者;
9.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0.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使用任何血液制品或接受输血者;
11.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临床试验药物者或参加器械临床试验者;
12.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3.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4.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乙醇、降血糖药、利福平、圣约翰草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酮康唑、利托那韦等】或任何与奥司他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氯磺丙脲、甲氨蝶呤、保泰松、丙磺舒、华法林等)者;
15.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茶碱、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暴饮暴食等)者;
18. 筛选时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等其他辅助检查;
19. 药物滥用检测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0. 女性参与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1. 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2.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参与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对奥司他韦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约烈酒(按40%计)25 mL,约葡萄酒(按10%计)100 mL】;或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服用任何酒精制品者;
4.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6. 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急性胃炎、胃部或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7. 有低血糖、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病史者;
8. 筛选期的肌酐清除率≤80 mL/min者;
9.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0.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使用任何血液制品或接受输血者;
11.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临床试验药物者或参加器械临床试验者;
12.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3.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4.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乙醇、降血糖药、利福平、圣约翰草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酮康唑、利托那韦等】或任何与奥司他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氯磺丙脲、甲氨蝶呤、保泰松、丙磺舒、华法林等)者;
15.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茶碱、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暴饮暴食等)者;
18. 筛选时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等其他辅助检查;
19. 药物滥用检测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0. 女性参与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1. 参与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2.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参与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磷酸奥司他韦颗粒: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0.9 g(以奥司他韦计)
用法用量:单次空腹口服给药2.5 g(以奥司他韦计75 mg),清洗期4天
用药时程:单次
规格:0.9 g(以奥司他韦计)
用法用量:单次空腹口服给药2.5 g(以奥司他韦计75 mg),清洗期4天
用药时程:单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Tamiflu®
剂型:干糖浆
规格:3%(30 g),以奥司他韦计
用法用量:单次空腹口服给药2.5 g(以奥司他韦计75 mg),清洗期4天
用药时程:单次
规格:3%(30 g),以奥司他韦计
用法用量:单次空腹口服给药2.5 g(以奥司他韦计75 mg),清洗期4天
用药时程:单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奥司他韦的Cmax、AUC0-t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奥司他韦的AUC0-∞、AUC0-t/AUC0-∞、Tmax、t1/2;羧酸奥司他韦的Cmax、AUC0-t、AUC0-∞、AUC0-t/AUC0-∞、Tmax、t1/2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将通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血清妊娠(仅限女性)、凝血功能】、心电图等检查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2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齐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09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26
- 药物名称
- 磷酸奥司他韦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甲型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的治疗及预防。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受试制剂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规格:0.9 g)与参比制剂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Tamiflu®,规格:3%(30 g))在健康成年参与者空腹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磷酸奥司他韦颗粒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CKL-LSASTW-2025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