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36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佩玛贝特片在健康人群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1-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4-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4-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5-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林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荆珊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裴莹子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裴莹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330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 联系人邮编
- 10111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林阳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
- 邮编
- 10002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荆珊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
- 邮编
- 10002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FY-CP-05-20241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佩玛贝特片(规格:0.1 mg,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佩玛贝特片(规格:0.1 mg,商品名:PARMODIA®,興和株式会社生产、持证)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健康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佩玛贝特片(规格:0.1 mg,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佩玛贝特片(规格:0.1 mg,商品名:PARMODIA®,興和株式会社生产、持证)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入组,能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 ~ 65周岁(包括临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体重男性不低于50.0 kg,女性不低于45.0 kg,且体重指数(BMI)为19.0 ~ 26.0 kg/m2(包括临界值)。
2.年龄为18 ~ 65周岁(包括临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体重男性不低于50.0 kg,女性不低于45.0 kg,且体重指数(BMI)为19.0 ~ 26.0 kg/m2(包括临界值)。
排除标准
1.有药物过敏史或特定过敏史,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过敏),或已知对佩玛贝特或制剂中的辅料(水合乳糖、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等)过敏;
2.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特别是有横纹肌溶解综合征、胆结石、糖尿病、肝功能异常、肾功能障碍等病史;
3.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手术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
4. 目前患有任何不稳定或复发性疾病,或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
5. 生命体征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6. 体格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7.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eGFR(CKD-EPI)<80 mL/min/1.73 m2;
8.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P24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阳性;
9. 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10. 过去2年中有药物滥用/依赖史、吸毒史,或尿液药物筛查结果阳性;
11. 近2年内嗜烟(每天吸烟达5支或以上)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禁烟;
12. 近2年内嗜酒(每天饮酒超过2个单位,每周饮用至少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285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40 %的烈酒或100 mL葡萄酒),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禁酒,或酒精呼气检测呈阳性;
13.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佩玛贝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环孢素、利福平、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钠、辛伐他汀、氟伐他汀等、硫酸氯吡格雷、克拉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等、氟康唑、阴离子交换树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如卡玛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圣约翰草等);
14. 试验前14天内用过其他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中草药、保健品及接种疫苗;
15.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16. 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17. 试验前90天内曾有过失血(女性生理性出血除外)或献血200 mL及以上,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90天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18.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19. 试验前30天内至试验结束后半年内有生育计划(包含捐献精子计划和捐献卵子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0. 女性妊娠结果呈阳性或处于妊娠期、哺乳期;
2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按要求饮食和控制运动;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2.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特别是有横纹肌溶解综合征、胆结石、糖尿病、肝功能异常、肾功能障碍等病史;
3.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手术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
4. 目前患有任何不稳定或复发性疾病,或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
5. 生命体征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6. 体格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7.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eGFR(CKD-EPI)<80 mL/min/1.73 m2;
8.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P24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阳性;
9. 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10. 过去2年中有药物滥用/依赖史、吸毒史,或尿液药物筛查结果阳性;
11. 近2年内嗜烟(每天吸烟达5支或以上)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禁烟;
12. 近2年内嗜酒(每天饮酒超过2个单位,每周饮用至少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285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40 %的烈酒或100 mL葡萄酒),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禁酒,或酒精呼气检测呈阳性;
13.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佩玛贝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环孢素、利福平、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钠、辛伐他汀、氟伐他汀等、硫酸氯吡格雷、克拉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等、氟康唑、阴离子交换树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如卡玛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圣约翰草等);
14. 试验前14天内用过其他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中草药、保健品及接种疫苗;
15.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16. 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17. 试验前90天内曾有过失血(女性生理性出血除外)或献血200 mL及以上,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90天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18.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19. 试验前30天内至试验结束后半年内有生育计划(包含捐献精子计划和捐献卵子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0. 女性妊娠结果呈阳性或处于妊娠期、哺乳期;
2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按要求饮食和控制运动;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佩玛贝特片: 英文通用名:Pemafib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佩玛贝特片 英文通用名:Pemafib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PARMODIA®
剂型:片剂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至给药后12 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或受试者自发报告的和非诱导性询问得到的反应,实验室检查结果、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量结果、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安贞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5-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6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裴莹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1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60
- 药物名称
- 佩玛贝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高脂血症(包括家族性高脂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佩玛贝特片在健康人群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佩玛贝特片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FY-CP-05-20241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