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36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急性关节炎,包括痛风发作;慢性关节炎,特别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其他类风湿性脊椎疾病;退行性关节和脊柱疾病(关节病和脊椎关节病)的刺激状态;炎性软组织风湿性疾病;受伤或手术后疼痛的肿胀或炎症;疼痛性月经(痛经,无器官发现);急性和亚急性输卵管炎(附件炎)疼痛;肿瘤疼痛,尤指骨骼受累或炎性肿瘤周围水肿。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1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6-1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航天中心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正勇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黄正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产业园A1栋
- 联系人邮编
- 4102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进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5号
- 邮编
- 100089
- 单位名称
- 航天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GCF-2025-0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考察单次口服(空腹/餐后)100mg受试制剂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和参比制剂VOLTAREN®,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空腹与餐后条件下分别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单次口服100mg(空腹/餐后)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考察单次口服(空腹/餐后)100mg受试制剂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和参比制剂VOLTAREN®,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空腹与餐后条件下分别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单次口服100mg(空腹/餐后)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45周岁的成年健康参与者;
2.男性参与者体重≥50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9.0~26.0kg/m^2(含19.0和26.0,BMI=体重/身高^2);
3.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4.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男性参与者体重≥50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9.0~26.0kg/m^2(含19.0和26.0,BMI=体重/身高^2);
3.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4.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排除标准
1.已知对非甾体抗炎药(双氯芬酸钠、布洛芬、吲哚美辛、阿司匹林等)或双氯芬酸钠缓释片中其任一组分过敏,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慢性鼻腔肿胀或慢性呼吸道疾病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
2. 体格检查、心电图、血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采血者;
4. 严重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生殖系统等慢性或严重疾病及病史,以及其他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不宜参加本试验的相关疾病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6. 对糖类不耐受或有糖尿病史者(该药物含有蔗糖);
7.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力衰竭、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瓣膜疾病、全身动静脉血管疾病者,以及其他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心血管疾病者;
8. 有消化道疾病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肠炎、消化道出血等,有消化道疾病手术史者,阑尾炎手术除外;
9. 有脑血管疾病史如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等;
10. 合并有肿瘤、头痛、口腔溃疡、外周水肿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13. 试验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氟康唑、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以及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维生素者(短时间的局部外用药物,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本研究除外);
1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抗体(TP-Ab)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查结果异常/未做者;
15.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异常(大于0mg/100ml)/未做,或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饮酒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5支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7. 药物滥用者或有吸毒史者或药物滥用五项筛查异常/未做者;
18. 试验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试验期间计划摄入或不能停止摄入以上饮食者;
19. 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乳糖不耐受者;
20. 给药前48小时内进食特殊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柚子或以上水果果汁,富含黄嘌呤类食物(如动物内脏、鱼类)、巧克力等;饮用含咖啡因、酒精的饮品等;或进行过剧烈运动者;
21. 女性参与者在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置片,或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行为,或妊娠/哺乳期妇女/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查结果异常或未查者;
22. 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参与者从签署知情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能保证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男性参与者的伴侣),或有捐精/捐卵计划;
23.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4.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试验或参与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者。
2. 体格检查、心电图、血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采血者;
4. 严重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生殖系统等慢性或严重疾病及病史,以及其他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不宜参加本试验的相关疾病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6. 对糖类不耐受或有糖尿病史者(该药物含有蔗糖);
7.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力衰竭、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瓣膜疾病、全身动静脉血管疾病者,以及其他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心血管疾病者;
8. 有消化道疾病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肠炎、消化道出血等,有消化道疾病手术史者,阑尾炎手术除外;
9. 有脑血管疾病史如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等;
10. 合并有肿瘤、头痛、口腔溃疡、外周水肿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13. 试验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氟康唑、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以及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维生素者(短时间的局部外用药物,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本研究除外);
1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抗体(TP-Ab)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查结果异常/未做者;
15.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异常(大于0mg/100ml)/未做,或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饮酒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5支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7. 药物滥用者或有吸毒史者或药物滥用五项筛查异常/未做者;
18. 试验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试验期间计划摄入或不能停止摄入以上饮食者;
19. 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乳糖不耐受者;
20. 给药前48小时内进食特殊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柚子或以上水果果汁,富含黄嘌呤类食物(如动物内脏、鱼类)、巧克力等;饮用含咖啡因、酒精的饮品等;或进行过剧烈运动者;
21. 女性参与者在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置片,或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行为,或妊娠/哺乳期妇女/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查结果异常或未查者;
22. 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参与者从签署知情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能保证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男性参与者的伴侣),或有捐精/捐卵计划;
23.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4.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试验或参与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Diclofenac Sodium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
规格:1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Diclofenac Sodium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VOLTAREN®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
规格:1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5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等评价时间:给药后15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妊娠和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入组后到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航天中心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7-04
- 1.02025-07-0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6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正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0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66
- 药物名称
-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急性关节炎,包括痛风发作;慢性关节炎,特别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其他类风湿性脊椎疾病;退行性关节和脊柱疾病(关节病和脊椎关节病)的刺激状态;炎性软组织风湿性疾病;受伤或手术后疼痛的肿胀或炎症;疼痛性月经(痛经,无器官发现);急性和亚急性输卵管炎(附件炎)疼痛;肿瘤疼痛,尤指骨骼受累或炎性肿瘤周围水肿。
- 试验专业题目
-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GCF-2025-0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