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37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Bristol Myers Squibb Co.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参与者中评价BMS-986489(BMS-986012 + 纳武利尤单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标签、单臂、多中心、1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1-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1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临沂市山东省 · 济南市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向彤
- 申请人名称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Bristol Myers Squibb Co.
- 联系人姓名
- 金向彤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17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 邮编
- 20012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147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A2450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原始方案
- 版本日期
- 2024-11-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描述BMS-986489 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描述BMS-986012 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给药(作为FDC)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次要目的:1.描述BMS-986489 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2.描述纳武利尤单抗与BMS-986012 联合给药(作为FDC)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PK。3.评价BMS-986489 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1.描述BMS-986489 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2.描述纳武利尤单抗与BMS-986012 联合给药(作为FDC)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PK。3.评价BMS-986489 在中国复发/难治性SCLC 参与者中的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参与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 SCLC。初次诊断时疾病分期为局限期或
广泛期、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的参与者符合入选标准。
3.参与者的预期寿命必须≥12 周。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第 1.1 版(RECIST v1.1)标准,参与者必须至少有 1 处
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显示的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以
外的可测量病变。
5.如果CNS 转移无症状且不需要立即治疗或已接受治疗,并且参与者的神经系统症状恢复至基线水平(与CNS 治疗相关的残留体征或症状除外),则CNS 转移参
与者符合入选标准。此外,参与者在首次研究治疗前至少 2 周必须已停用糖皮质激素或接受≤10 mg/天的稳定或递减剂量的泼尼松(或等效剂量)。首次研究治疗前 28 天内进行的影像学检查必须记录CNS 病变的影像学稳定性,并在完成任何针对CNS 的治疗后进行。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采用 5 分量表,数字越高
表示残疾程度越高)。
7.参与者在签署ICF 时必须年满18 岁(含)。
8.关于男性和女性参与者生殖状态的要求,详见方案。
2.参与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 SCLC。初次诊断时疾病分期为局限期或
广泛期、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的参与者符合入选标准。
3.参与者的预期寿命必须≥12 周。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第 1.1 版(RECIST v1.1)标准,参与者必须至少有 1 处
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显示的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以
外的可测量病变。
5.如果CNS 转移无症状且不需要立即治疗或已接受治疗,并且参与者的神经系统症状恢复至基线水平(与CNS 治疗相关的残留体征或症状除外),则CNS 转移参
与者符合入选标准。此外,参与者在首次研究治疗前至少 2 周必须已停用糖皮质激素或接受≤10 mg/天的稳定或递减剂量的泼尼松(或等效剂量)。首次研究治疗前 28 天内进行的影像学检查必须记录CNS 病变的影像学稳定性,并在完成任何针对CNS 的治疗后进行。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采用 5 分量表,数字越高
表示残疾程度越高)。
7.参与者在签署ICF 时必须年满18 岁(含)。
8.关于男性和女性参与者生殖状态的要求,详见方案。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症状性CNS 转移。
2. 软脑膜疾病。
3. 适当干预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
4. 恶性肿瘤相关上腔静脉综合征。
5. 患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参与者。患有 I 型糖尿病、仅需激素
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系统性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或脱发)或在没有外部诱因的情况下预计不会复发的疾病的参与者符合入选标
准。
6. 患有需要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14 天内使用糖皮质激素(>10 mg/天泼尼松等效剂
量)或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30 天内使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系统性治疗的疾病的
参与者。如果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则允许使用吸入性或局部类固醇,以
及>10 mg/天泼尼松等效剂量的肾上腺替代类固醇。
7. 需要治疗的并发恶性肿瘤(筛选期间存在)或首次研究治疗前 2 年内有活动性恶
性肿瘤既往史(即,如果在首次研究治疗前至少 2 年完成治疗且患者无疾病证据,则有恶性肿瘤既往史的参与者符合入选标准)。有既往早期基底/鳞状细胞皮肤癌或非侵袭性或原位癌病史且在任何时间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参与者也符合入选标准。
8. 参与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抗感染治疗,但仍存在
不受控制的或活动性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
9. 有间质性肺疾病的证据。如果放射性肺炎稳定,则符合入选标准。药物引起的肺
炎将在后文排除标准中说明。
10. 参与者在免疫药物治疗期间发生肺炎(≥3 级)或重度、危及生命的免疫介导的不
良事件(IMAE)或输液相关反应,包括导致永久停药的反应。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消退,定义为尚未消退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第 5.0 版中的≤1 级,或尚未消退至入选标准规定的水平,但除外脱
发,或认为不可逆的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定义为已存在且稳定>21 天),如果
排除标准中未另外说明,且研究者和BMS 医学监查员均同意,则允许此类参与者
入组。
12. 不受控制的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
a) 不受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但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b) 活动性冠状动脉疾病,包括研究登记前 3 个月内不稳定型或新诊断的心绞
痛。
c) 过去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d) 先天性长QT 综合征病史
e)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或尖端扭转型室速
f) 不受控制的心力衰竭,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定义为3 级或4 级。
g) 心肌炎病史或当前诊断为心肌炎
13. 参与者无法进行静脉穿刺和/或不耐受静脉通路。
14. 哺乳期女性
15. 妊娠女性
16. 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2 周内接受过治疗研究疾病的补充药物(例如,草药补充剂或
中药)治疗。如果在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认为用作支持性治疗,则允许使用此类
药物。
17. 既往接受过抗fuc-GM1 治疗或任何其他专门靶向fuc-GM1 的药物治疗。
18. 在首次研究治疗前30 天内接受过任何活疫苗/减毒疫苗。
19. 无法遵守第7.7 节“合并治疗”中列出的限制和禁用治疗。
20. 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不全,定义如下:
a) 白细胞(WBC)<2000/μL
b) 中性粒细胞<1500/μL
c) 血小板<100 × 103/μL 注: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 周内不允许输血以达到阈
值。
d) 血红蛋白<9.0 g/dL。注: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不允许输血以达到阈
值。
e)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除非肌酐清除率≥40 mL/min(测量或使
用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f)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0×ULN
g) 总胆红素>1.5×ULN(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的参与者除外,其总胆红素水平必
须<3.0× ULN)。
h) 乙型肝炎病毒(HBV)的任何阳性检测结果表明存在病毒,例如HBV DNA
阳性,此类参与者将被排除。注:因既往疫苗接种的HBsAb 阳性参与者有资
格入组。
i) 丙型肝炎病毒(HCV)的任何阳性检测结果表明存在活动性病毒复制(HCV-
核糖核酸[RNA]可检测)。注:HCV 抗体阳性且HCV RNA 检测不到的参与
者有资格入组。
j)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液筛查阳性。
21. 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证据或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ECG)或临床实验室检
查结果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偏离,超出目标人群的范围。
22. 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或相关化合物有过敏史/超敏反应史。
23. 囚犯或非自愿被收容的参与者。(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且仅在当地法规允许
的国家,在研究期间被监禁的参与者可能会被允许继续参加研究。需要遵守严格
的条件,且需要获得申办方批准。)
24. 因治疗精神或身体疾病(如传染病)而被强制监禁的参与者。
25. 参加与本研究同时进行其他临床试验的参与者。
2. 软脑膜疾病。
3. 适当干预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
4. 恶性肿瘤相关上腔静脉综合征。
5. 患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参与者。患有 I 型糖尿病、仅需激素
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系统性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或脱发)或在没有外部诱因的情况下预计不会复发的疾病的参与者符合入选标
准。
6. 患有需要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14 天内使用糖皮质激素(>10 mg/天泼尼松等效剂
量)或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30 天内使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系统性治疗的疾病的
参与者。如果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则允许使用吸入性或局部类固醇,以
及>10 mg/天泼尼松等效剂量的肾上腺替代类固醇。
7. 需要治疗的并发恶性肿瘤(筛选期间存在)或首次研究治疗前 2 年内有活动性恶
性肿瘤既往史(即,如果在首次研究治疗前至少 2 年完成治疗且患者无疾病证据,则有恶性肿瘤既往史的参与者符合入选标准)。有既往早期基底/鳞状细胞皮肤癌或非侵袭性或原位癌病史且在任何时间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参与者也符合入选标准。
8. 参与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抗感染治疗,但仍存在
不受控制的或活动性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
9. 有间质性肺疾病的证据。如果放射性肺炎稳定,则符合入选标准。药物引起的肺
炎将在后文排除标准中说明。
10. 参与者在免疫药物治疗期间发生肺炎(≥3 级)或重度、危及生命的免疫介导的不
良事件(IMAE)或输液相关反应,包括导致永久停药的反应。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消退,定义为尚未消退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第 5.0 版中的≤1 级,或尚未消退至入选标准规定的水平,但除外脱
发,或认为不可逆的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定义为已存在且稳定>21 天),如果
排除标准中未另外说明,且研究者和BMS 医学监查员均同意,则允许此类参与者
入组。
12. 不受控制的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
a) 不受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但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b) 活动性冠状动脉疾病,包括研究登记前 3 个月内不稳定型或新诊断的心绞
痛。
c) 过去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d) 先天性长QT 综合征病史
e)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或尖端扭转型室速
f) 不受控制的心力衰竭,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定义为3 级或4 级。
g) 心肌炎病史或当前诊断为心肌炎
13. 参与者无法进行静脉穿刺和/或不耐受静脉通路。
14. 哺乳期女性
15. 妊娠女性
16. 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2 周内接受过治疗研究疾病的补充药物(例如,草药补充剂或
中药)治疗。如果在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认为用作支持性治疗,则允许使用此类
药物。
17. 既往接受过抗fuc-GM1 治疗或任何其他专门靶向fuc-GM1 的药物治疗。
18. 在首次研究治疗前30 天内接受过任何活疫苗/减毒疫苗。
19. 无法遵守第7.7 节“合并治疗”中列出的限制和禁用治疗。
20. 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不全,定义如下:
a) 白细胞(WBC)<2000/μL
b) 中性粒细胞<1500/μL
c) 血小板<100 × 103/μL 注: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 周内不允许输血以达到阈
值。
d) 血红蛋白<9.0 g/dL。注: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不允许输血以达到阈
值。
e)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除非肌酐清除率≥40 mL/min(测量或使
用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f)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0×ULN
g) 总胆红素>1.5×ULN(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的参与者除外,其总胆红素水平必
须<3.0× ULN)。
h) 乙型肝炎病毒(HBV)的任何阳性检测结果表明存在病毒,例如HBV DNA
阳性,此类参与者将被排除。注:因既往疫苗接种的HBsAb 阳性参与者有资
格入组。
i) 丙型肝炎病毒(HCV)的任何阳性检测结果表明存在活动性病毒复制(HCV-
核糖核酸[RNA]可检测)。注:HCV 抗体阳性且HCV RNA 检测不到的参与
者有资格入组。
j)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液筛查阳性。
21. 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证据或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ECG)或临床实验室检
查结果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偏离,超出目标人群的范围。
22. 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或相关化合物有过敏史/超敏反应史。
23. 囚犯或非自愿被收容的参与者。(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且仅在当地法规允许
的国家,在研究期间被监禁的参与者可能会被允许继续参加研究。需要遵守严格
的条件,且需要获得申办方批准。)
24. 因治疗精神或身体疾病(如传染病)而被强制监禁的参与者。
25. 参加与本研究同时进行其他临床试验的参与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MS-986489 (BMS-986012 + 纳武利尤单抗 FDC):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液
规格:每毫升含 70 mg BMS986012 和60mg 纳武利尤单抗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首次输注时IV 输注约60 分钟。如果
首次输注耐受良好,后续输注可在约
30 分钟完成。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4周1次,研究将持续至末例参与者首次治疗后 12 个月,或所有接受治疗的参与者完成要求的研究访视时
规格:每毫升含 70 mg BMS986012 和60mg 纳武利尤单抗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首次输注时IV 输注约60 分钟。如果
首次输注耐受良好,后续输注可在约
30 分钟完成。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4周1次,研究将持续至末例参与者首次治疗后 12 个月,或所有接受治疗的参与者完成要求的研究访视时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E、SAE、导致研究治疗终止的AE、选定 AE、IMAE、死亡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 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都会收集这些信息,并在不同的数据截至日更新全部的数据。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BMS-986012 的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Cmax、Tmax、Ctrough、Ctau、Cavg (TAU)、AUC(TAU)、CLT 和Ceoi。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都会收集这些信息,并在不同的数据截至日更新全部的数据。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BMS-986012 抗药抗体(ADA)的发生率 ● 纳武利尤单抗ADA 的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都会收集这些信息,并在不同的数据截至日更新全部的数据。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纳武利尤单抗与BMS-986012 联合给药(作为 FDC)时的Ctrough 和Ceoi。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都会收集这些信息,并在不同的数据截至日更新全部的数据。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OR/DC:研究者评估,达 到的最佳缓解为CR 或PR/ CR 或PR 或SD。 DOR:从首次缓解(CR 或PR)至研究者首次 记录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生者为 准 。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都会收集这些信息,并在不同的数据截至日更新全部的数据。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7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向彤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0
- 申请人名称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Bristol Myers Squibb Co.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7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1471
- 药物名称
- BMS-986489 (BMS-986012 + 纳武利尤单抗 FDC)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参与者中评价BMS-986489(BMS-986012 + 纳武利尤单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标签、单臂、多中心、1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BMS-986489 在中国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参与者中的1 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A2450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原始方案
- 版本日期
- 2024-11-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