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39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艾尔普再生医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在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的单中心、开放、单臂、3+3剂量爬坡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0-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林华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嘉显
- 申请人名称
- 艾尔普再生医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嘉显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江宁高新园)
- 联系人邮编
- 2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林华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 邮编
- 210008
- 单位名称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娟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 邮编
- 210008
- 单位名称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elp-hMSC100-R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5
- 版本日期
- 2024-10-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考察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在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为后续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探索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在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
考察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在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为后续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探索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在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5岁(最小年龄)至8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45(含)至 85(含)周岁,原发性绝经≥2 年的女性;
3.体重≥40kg,30kg/m2≥体重指数≥18kg/m2;
4.符合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近 2 年发生脆性骨折;
②接受抗骨质疏松症药物治疗期间仍发生骨折;
③多部位骨折史(包括椎体、髋部、肱骨近端或桡骨远端等);
④DXA 测量腰椎(L1~L4)或髋部(全髋部位或股骨颈)骨密度 T-值<-3.0;
⑤高跌倒风险;
⑥经 FRAX(骨折风险评估工具)计算未来 10 年主要骨质疏松骨折风险>30%或髋部骨
折风险>4.5%;
⑦正在使用可导致骨骼损害的药物[如高剂量糖皮质激素(≥7.5mg/d 泼尼松龙超过 3 个月)等]
2.年龄 45(含)至 85(含)周岁,原发性绝经≥2 年的女性;
3.体重≥40kg,30kg/m2≥体重指数≥18kg/m2;
4.符合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近 2 年发生脆性骨折;
②接受抗骨质疏松症药物治疗期间仍发生骨折;
③多部位骨折史(包括椎体、髋部、肱骨近端或桡骨远端等);
④DXA 测量腰椎(L1~L4)或髋部(全髋部位或股骨颈)骨密度 T-值<-3.0;
⑤高跌倒风险;
⑥经 FRAX(骨折风险评估工具)计算未来 10 年主要骨质疏松骨折风险>30%或髋部骨
折风险>4.5%;
⑦正在使用可导致骨骼损害的药物[如高剂量糖皮质激素(≥7.5mg/d 泼尼松龙超过 3 个月)等]
排除标准
1.影响骨代谢的疾病:各种代谢性骨病者,例如成骨不全、骨软化症;Paget’s 骨病、高钙血症、低钙血症(在抽血用于血清钙筛查检测前 24 h 内,受试者不得应用钙补充
剂);库欣综合征、高催乳素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肢端肥大症等;甲状旁腺功能亢
进或减退;继发性绝经等;
2. 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及其他严重症者,如原发性骨肿瘤(如多发性骨髓瘤、骨肉瘤和软骨肉瘤等)、继发性骨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疾病或药物所致骨质疏松症等;
3. 正患恶性肿瘤疾病或恶性肿瘤疾病史者且治愈未满 5 年,或严重或长期致残的疾病(如脑卒中、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症)而无法行动者;
4. 严重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等)、严重的高血压控制不佳者、以及糖尿病合并有严重的并发症或血糖不稳定者,严重心血管、脑血管等疾病;
5. 过敏体质者:如已知对哺乳类细胞来源的产品过敏,对试验用药品有临床意义的过敏;
6. 接受过主要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接受过外照射或骨骼植入放射性治疗的患者;
7. 曾接受过任何细胞治疗的患者;
8. 已接受过下列抗骨质疏松症治疗或影响骨代谢药物治疗者:
①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 PTH 类药物治疗者(包括参加过同类产品临床试验);
②一年内接受过任何 RANKL 抑制剂(地舒单抗或称地诺单抗、地诺塞麦、狄诺塞麦)治疗者;
③筛选前接受口服双膦酸盐药物治疗累积使用≥3 年者;或 3 个月<累积使用<3 年,最后 1 次用药在筛选访视 6 个月内者或筛选前 24 个月内接受过静脉注射双膦酸盐药物治疗者;
9. DXA 测定:①可进行 DXA 测量的腰椎<2 个;②身高、体重或围长可能妨碍 DXA的准确测量;
10. HBV-DNA≥1000 拷贝(cps)/mL 或高于正常检测值上限;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拷贝数超过正常上限;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1. 吸收障碍综合征,例如克罗恩病和慢性胰腺炎。已知的钙吸收或维生素 D 吸收不良的受试者;
12. 神经或精神疾病病史;
13. 当前存在未控制的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者;促甲状腺素(TSH)水平低于正常范围;TSH 水平升高(>5.5 μIU/mL 但≤10.0 μIU/mL)且血清T4 超出正常范围;TSH 水平>10.0 μIU/mL;
14. 已知的严重肝功能不全(AST 或 ALT≥2×ULN,ALP 或 BIL≥1.5×ULN)、肝硬化、不稳定的肝病,已知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胆道异常(除外 Gilbert 综合征或无症状的胆结石);已知的中重度慢性肾脏病(eGFR<60 mL/min/1.73 m2);
15.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酗酒或滥用药物的证据,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受试者对研究的理解及完成研究;
16. 筛选前 6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剂);库欣综合征、高催乳素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肢端肥大症等;甲状旁腺功能亢
进或减退;继发性绝经等;
2. 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及其他严重症者,如原发性骨肿瘤(如多发性骨髓瘤、骨肉瘤和软骨肉瘤等)、继发性骨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疾病或药物所致骨质疏松症等;
3. 正患恶性肿瘤疾病或恶性肿瘤疾病史者且治愈未满 5 年,或严重或长期致残的疾病(如脑卒中、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症)而无法行动者;
4. 严重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等)、严重的高血压控制不佳者、以及糖尿病合并有严重的并发症或血糖不稳定者,严重心血管、脑血管等疾病;
5. 过敏体质者:如已知对哺乳类细胞来源的产品过敏,对试验用药品有临床意义的过敏;
6. 接受过主要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接受过外照射或骨骼植入放射性治疗的患者;
7. 曾接受过任何细胞治疗的患者;
8. 已接受过下列抗骨质疏松症治疗或影响骨代谢药物治疗者:
①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 PTH 类药物治疗者(包括参加过同类产品临床试验);
②一年内接受过任何 RANKL 抑制剂(地舒单抗或称地诺单抗、地诺塞麦、狄诺塞麦)治疗者;
③筛选前接受口服双膦酸盐药物治疗累积使用≥3 年者;或 3 个月<累积使用<3 年,最后 1 次用药在筛选访视 6 个月内者或筛选前 24 个月内接受过静脉注射双膦酸盐药物治疗者;
9. DXA 测定:①可进行 DXA 测量的腰椎<2 个;②身高、体重或围长可能妨碍 DXA的准确测量;
10. HBV-DNA≥1000 拷贝(cps)/mL 或高于正常检测值上限;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拷贝数超过正常上限;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1. 吸收障碍综合征,例如克罗恩病和慢性胰腺炎。已知的钙吸收或维生素 D 吸收不良的受试者;
12. 神经或精神疾病病史;
13. 当前存在未控制的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者;促甲状腺素(TSH)水平低于正常范围;TSH 水平升高(>5.5 μIU/mL 但≤10.0 μIU/mL)且血清T4 超出正常范围;TSH 水平>10.0 μIU/mL;
14. 已知的严重肝功能不全(AST 或 ALT≥2×ULN,ALP 或 BIL≥1.5×ULN)、肝硬化、不稳定的肝病,已知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胆道异常(除外 Gilbert 综合征或无症状的胆结石);已知的中重度慢性肾脏病(eGFR<60 mL/min/1.73 m2);
15.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酗酒或滥用药物的证据,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受试者对研究的理解及完成研究;
16. 筛选前 6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 英文通用名:hMSC100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10^7个细胞/支
用法用量:低剂量组(S1):6.0×10^7个细胞
中剂量组(S2):1.2×10^8个细胞
高剂量组(S3):2.4×10^8个细胞
干细胞复苏及输注方法:干细胞复苏后注入 100ml 含 5%的人血白蛋白生理盐水溶液中。试验药物采用一次性输血器缓滴,滴速 20~25 滴/分。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8周为一个周期;共给药3个周期
规格:3.0×10^7个细胞/支
用法用量:低剂量组(S1):6.0×10^7个细胞
中剂量组(S2):1.2×10^8个细胞
高剂量组(S3):2.4×10^8个细胞
干细胞复苏及输注方法:干细胞复苏后注入 100ml 含 5%的人血白蛋白生理盐水溶液中。试验药物采用一次性输血器缓滴,滴速 20~25 滴/分。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8周为一个周期;共给药3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所有受试者给药后治疗4周内发生的任何与 MSC 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治疗后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9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嘉显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11
- 申请人名称
- 艾尔普再生医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391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在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的单中心、开放、单臂、3+3剂量爬坡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MSC100)治疗极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患者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elp-hMSC100-R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5
- 版本日期
- 2024-10-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