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53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餐后口服比卡鲁胺片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自身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2-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8-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清远市 · 研究者:常惠礼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倩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幸福北路468号3幢B座417室
- 联系人邮编
- 3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常惠礼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药学部主任、药物I期临床研究室主任/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 邮编
- 51150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500612-01
- 试验方案编号
- HZYY0-BKZ-2428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T)比卡鲁胺片(规格:50mg,浙江皓格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与参比制剂(R)比卡鲁胺片(规格:50mg,商品名:康士得®,持证商:AstraZeneca UK Limited)在受试者体内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的差异。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者餐后单次口服比卡鲁胺片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者餐后单次口服比卡鲁胺片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男性受试者;
2.男性体重至少50.0kg,且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内,包括临界值;
3.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采取可靠有效的物理避孕方式)、无生育计划及捐精计划;
4.受试者对本研究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研究,且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2.男性体重至少50.0kg,且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内,包括临界值;
3.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采取可靠有效的物理避孕方式)、无生育计划及捐精计划;
4.受试者对本研究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研究,且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接受研究用药前2周内筛选,一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细胞分析(血常规)、尿液综合分析、血生化、凝血四项、病原学检查、胸片检查及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对比卡鲁胺片中任何组分过敏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
3. 有任何系统的严重疾病史或有任何异常临床表现且经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如肾功能不全、肾功能减退等)、肝脏(如肝功能不全或胆汁瘀滞等)、胃肠道(如吞咽困难,胃肠紊乱等)、呼吸系统、代谢、骨骼系统疾病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曾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者;
6. 筛选前28天服用了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西沙比利、西咪替丁、酮康唑、环孢菌素和钙通道阻滞剂、香豆素类抗凝剂药物者;
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及维生素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10. 有任何采血禁忌症或静脉处采血困难者,或晕针、晕血史者;
11. 乳糖不耐受者;
12. 有过吞咽困难,现感觉消化道不适者;
13. 筛选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3个月内有毒品史;
14.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抽烟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给药前48h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饮酒,或酒精呼气测试大于0mg/100mL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浓茶、浓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食物或饮料者;
1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食物或饮料(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食物或饮料者;
19.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酒精呼气测试大于0mg/100mL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2.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对比卡鲁胺片中任何组分过敏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
3. 有任何系统的严重疾病史或有任何异常临床表现且经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如肾功能不全、肾功能减退等)、肝脏(如肝功能不全或胆汁瘀滞等)、胃肠道(如吞咽困难,胃肠紊乱等)、呼吸系统、代谢、骨骼系统疾病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曾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者;
6. 筛选前28天服用了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西沙比利、西咪替丁、酮康唑、环孢菌素和钙通道阻滞剂、香豆素类抗凝剂药物者;
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及维生素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10. 有任何采血禁忌症或静脉处采血困难者,或晕针、晕血史者;
11. 乳糖不耐受者;
12. 有过吞咽困难,现感觉消化道不适者;
13. 筛选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3个月内有毒品史;
14.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抽烟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给药前48h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饮酒,或酒精呼气测试大于0mg/100mL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浓茶、浓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食物或饮料者;
1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食物或饮料(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食物或饮料者;
19.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酒精呼气测试大于0mg/100mL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比卡鲁胺片: 英文通用名:Bicaluta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比卡鲁胺片 英文通用名:Bicaluta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康士得®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餐后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h评价时间:服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评价时间:服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胸片检查、12导联心电图等指标评价时间:服药后72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3-26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9-1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53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28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531
- 药物名称
- 比卡鲁胺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500612-01
- 适应症
- 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餐后口服比卡鲁胺片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自身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比卡鲁胺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YY0-BKZ-2428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