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62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Ⅰ期开放标签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4-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福建省 · 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陕西省 · 西安市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徐瑞华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郑桐森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居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榕波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张玉梅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郭卉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黎功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郭晔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梁新军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金永东
- 安徽医科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明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抗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任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二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10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瑞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南路 23 号翠园楼 316 室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C-CRDC05-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25-05-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及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初步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探索性目的
通过校正QTc间期探索血清/肿瘤组织中SDMA水平较基线变化及其与DC50292A片剂量、血浆暴露量、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探索血浆中ctDNA较基线变化及其与DC50292A片剂量、血浆暴露量、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及PK(PK /QTc)评估心脏安全性。
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及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初步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探索性目的
通过校正QTc间期探索血清/肿瘤组织中SDMA水平较基线变化及其与DC50292A片剂量、血浆暴露量、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探索血浆中ctDNA较基线变化及其与DC50292A片剂量、血浆暴露量、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及PK(PK /QTc)评估心脏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实体瘤患者,根据研究者评估患者为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并且现阶段经标准治疗失败;
4.MTAP缺失:1)同意提供足够的肿瘤病理切片或新鲜组织标本进行MTAP检测;或2)通过NGS/IHC等检测发现的MTAP基因纯合缺失和/或组织中MTAP表达缺失;或3)能够提供研究者认可的、既往3年内的NGS或IHC证实为MTAP基因纯合缺失的检测报告;
5.MTAP缺失:1)同意提供足够的肿瘤病理切片或新鲜组织标本进行MTAP检测;或2)通过NGS/IHC等检测发现的MTAP基因纯合缺失和/或组织中MTAP表达缺失;或3)能够提供研究者认可的、既往3年内的NGS证实为MTAP基因纯合缺失或IHC证实为MTAP基因表达缺失的检测报告。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1分;
7.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8.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凝血功能、心脏功能异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检查日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结果需符合下列标准:
血液学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
血小板(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 (Gilbert综合症除外)
白蛋白(ALB) ≥30 g/L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及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碱性磷酸酶(ALP)
γ-谷氨酰转肽酶(GGT) AST/ALT/ALP/GGT≤2.5×ULN或AST/ALT/ALP≤5×ULN(肿瘤肝脏受累)
肾功能
血清肌酐(Scr) ≤1.5×ULN
肌酐清除率(Ccr)(仅血清肌酐>1.5× ULN时需计算)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其他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9.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用药前的血妊娠检查结果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定义:已过月经初潮但还未绝经(除绝经以外无确定原因连续≥12个月闭经)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切除卵巢和/或子宫)的女性,均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称为育龄期女性)。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实体瘤患者,根据研究者评估患者为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并且现阶段经标准治疗失败;
4.MTAP缺失:1)同意提供足够的肿瘤病理切片或新鲜组织标本进行MTAP检测;或2)通过NGS/IHC等检测发现的MTAP基因纯合缺失和/或组织中MTAP表达缺失;或3)能够提供研究者认可的、既往3年内的NGS或IHC证实为MTAP基因纯合缺失的检测报告;
5.MTAP缺失:1)同意提供足够的肿瘤病理切片或新鲜组织标本进行MTAP检测;或2)通过NGS/IHC等检测发现的MTAP基因纯合缺失和/或组织中MTAP表达缺失;或3)能够提供研究者认可的、既往3年内的NGS证实为MTAP基因纯合缺失或IHC证实为MTAP基因表达缺失的检测报告。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1分;
7.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8.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凝血功能、心脏功能异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检查日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结果需符合下列标准:
血液学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
血小板(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 (Gilbert综合症除外)
白蛋白(ALB) ≥30 g/L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及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碱性磷酸酶(ALP)
γ-谷氨酰转肽酶(GGT) AST/ALT/ALP/GGT≤2.5×ULN或AST/ALT/ALP≤5×ULN(肿瘤肝脏受累)
肾功能
血清肌酐(Scr) ≤1.5×ULN
肌酐清除率(Ccr)(仅血清肌酐>1.5× ULN时需计算)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其他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9.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用药前的血妊娠检查结果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定义:已过月经初潮但还未绝经(除绝经以外无确定原因连续≥12个月闭经)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切除卵巢和/或子宫)的女性,均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称为育龄期女性)。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以下几项:
(1)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2)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
(3)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病理性骨折有关手术)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给药前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CYP3A4酶的敏感底物、强抑制剂、强诱导剂、CYP2C8敏感底物、P-gp抑制剂(详见“附录3”);
5. 既往接受过PRMT5或MAT2A抑制剂治疗;
6. 筛选期或基线12-导联心电图发现QTc间期≥480 ms(3次测量取均值);
7.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8. 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2500拷贝/mL或500 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与非特异性抗体均阳性;
11. 既往及筛选期存在症状性或活动性进展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软脑膜转移(有症状或无症状);脊髓压迫(有症状或无症状仅影像学检查发现)。无症状脑转移受试者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可参加研究:a. 存在根据RECIST 1.1确定的CNS之外的可测量病灶。 b. 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影像学检查显示无新发脑转移或现有脑转移疾病进展的证据,且任何神经系统症均已恢复至基线水平。c. 无进行性或新发神经功能缺损、癫痫发作、颅内压升高证据。d. 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内不需接受局部治疗或使用皮质类固醇或脱水治疗,以及抗癫痫药物治疗,且已从前序治疗的急性毒性中恢复的受试者;
12.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或腹水);
13.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3)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4)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 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5)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发生风险的因素,如心衰、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14.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系统性治疗;
15. 患有影响药物吞咽或吸收的食管、胃肠道疾病(如不完全性肠梗阻、完全性肠梗阻等),且处于急性发作期(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等),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代谢或消除;
16. 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
17. 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包括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将影响参加本研究;
18. 在五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完全治愈或可治愈的癌症除外,如基底皮肤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局限性低危前列腺癌、甲状腺乳头状癌,或已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等);
19.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其他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1)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2)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
(3)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病理性骨折有关手术)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给药前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CYP3A4酶的敏感底物、强抑制剂、强诱导剂、CYP2C8敏感底物、P-gp抑制剂(详见“附录3”);
5. 既往接受过PRMT5或MAT2A抑制剂治疗;
6. 筛选期或基线12-导联心电图发现QTc间期≥480 ms(3次测量取均值);
7.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8. 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2500拷贝/mL或500 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与非特异性抗体均阳性;
11. 既往及筛选期存在症状性或活动性进展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软脑膜转移(有症状或无症状);脊髓压迫(有症状或无症状仅影像学检查发现)。无症状脑转移受试者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可参加研究:a. 存在根据RECIST 1.1确定的CNS之外的可测量病灶。 b. 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影像学检查显示无新发脑转移或现有脑转移疾病进展的证据,且任何神经系统症均已恢复至基线水平。c. 无进行性或新发神经功能缺损、癫痫发作、颅内压升高证据。d. 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内不需接受局部治疗或使用皮质类固醇或脱水治疗,以及抗癫痫药物治疗,且已从前序治疗的急性毒性中恢复的受试者;
12.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或腹水);
13.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3)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4)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 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5)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发生风险的因素,如心衰、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14.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系统性治疗;
15. 患有影响药物吞咽或吸收的食管、胃肠道疾病(如不完全性肠梗阻、完全性肠梗阻等),且处于急性发作期(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等),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代谢或消除;
16. 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
17. 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包括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将影响参加本研究;
18. 在五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完全治愈或可治愈的癌症除外,如基底皮肤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局限性低危前列腺癌、甲状腺乳头状癌,或已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等);
19.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其他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DC50292A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天1次,空腹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连续用药。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天1次,空腹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连续用药。
中文通用名:DC50292A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天1次,空腹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连续用药。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天1次,空腹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连续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包括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ECOG评分、12导联心电图(ECG)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评价时间:入组开始至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剂量递增研究);评价时间:入组开始至第1周期末次给药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入组开始至末次给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单次给药PK参数:如AUC0-t、、CL/F、Tmax、Cmax、t1/2等。 多次给药PK参数:如AUC0-t,ss、AUC0-τ、Cav,ss、Cmax,ss、Rac等。评价时间:单次或第1周期给药开始至末给药后96h 。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根据RECIST 1.1标准,经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总生存期(OS)、至缓解时间(TTR)、疾病控制时间(DDC)。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开始至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撤回知情同意、失访、开始其他抗肿瘤治疗、研究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16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0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62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29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625
- 药物名称
- DC50292A片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Ⅰ期开放标签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DC50292A片在MTAP缺失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C-CRDC05-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25-05-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