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74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 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4-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7-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7-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南省 · 长沙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四川省 · 成都市广东省 · 梅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重庆市 · 重庆市山东省 · 临沂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陕西省 · 西安市云南省 · 昆明市江西省 · 南昌市河南省 · 洛阳市另有 5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远凯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任胜祥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邱福铭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谭莉萍/廖小莉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史健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郑莉/王永生
- 梅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研究者:吴国武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章洲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赵明芳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明辉
- 临沂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凌伟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郭人花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涛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郭卉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董超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勇/温金华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润祥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王永生/李娟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张治业/王彩娥
其余 11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杰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罗辉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学文/郭成贤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侯和磊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何义富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来昱/许重远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吕冬青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刘彩霞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三星/常志伟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杜瀛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璐瑶
- 申请人名称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任璐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20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10019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Y-5933-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04-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Ib期主要目的:
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考察SY-5933片联合CT-707片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估SY-5933片和CT-707片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估SY-5933片联合CT-707片对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疗效。
II期主要目的:
评估SY-5933片联合CT-707片对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继续考察SY-5933片联合CT-707片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继续评估SY-5933片和CT-707片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PK特征。
探索性目的:探索基线肿瘤组织,基线、给药后首次疗效评估、首次疾病进展(PD)时血样中与疗效相关的潜在生物标志物(如KRAS、FAK蛋白和/或活性蛋白水平等);探索SY-5933与CT-707联合用药对QTcF的影响,以及血药浓度与QTcF的关系。
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考察SY-5933片联合CT-707片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估SY-5933片和CT-707片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估SY-5933片联合CT-707片对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疗效。
II期主要目的:
评估SY-5933片联合CT-707片对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继续考察SY-5933片联合CT-707片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继续评估SY-5933片和CT-707片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PK特征。
探索性目的:探索基线肿瘤组织,基线、给药后首次疗效评估、首次疾病进展(PD)时血样中与疗效相关的潜在生物标志物(如KRAS、FAK蛋白和/或活性蛋白水平等);探索SY-5933与CT-707联合用药对QTcF的影响,以及血药浓度与QTcF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 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2.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ECOG PS)为 0-1分;
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5.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颅外靶病灶(根据RECIST V1.1定义),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才可作为靶病灶;
6.携带KRAS (G12C)突变;Ib期入组实体瘤,II期队列1入组NSCLC、队列2入组结直肠癌、队列3入组胰腺癌、队列4入组其它实体瘤。其中,Ib期剂量探索阶段受试者既往需经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Ib期扩展阶段除外非小细胞肺癌不做限定,其余瘤种受试者既往需经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II期队列1不做限定,队列2~4初步设计入组的受试者既往需经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但可在Ib期完成入组或在II期研究过程中收集到充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经SMC会议评估受试者获益/风险为正向后,可考虑入组前线受试者;
7.受试者必须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肝功能: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存在肝转移时,AST和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存在肝转移或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时,TBIL≤3×ULN且直接胆红素(DBIL)≤1.5×ULN。
骨髓功能(给药前至少7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制品、造血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及其他纠正血常规异常的药物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50mL/min。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除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8.所有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试验药物后至少3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避孕措施;
9.可吞服药物,且有能力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2.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ECOG PS)为 0-1分;
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5.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颅外靶病灶(根据RECIST V1.1定义),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才可作为靶病灶;
6.携带KRAS (G12C)突变;Ib期入组实体瘤,II期队列1入组NSCLC、队列2入组结直肠癌、队列3入组胰腺癌、队列4入组其它实体瘤。其中,Ib期剂量探索阶段受试者既往需经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Ib期扩展阶段除外非小细胞肺癌不做限定,其余瘤种受试者既往需经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II期队列1不做限定,队列2~4初步设计入组的受试者既往需经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但可在Ib期完成入组或在II期研究过程中收集到充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经SMC会议评估受试者获益/风险为正向后,可考虑入组前线受试者;
7.受试者必须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肝功能: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存在肝转移时,AST和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存在肝转移或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时,TBIL≤3×ULN且直接胆红素(DBIL)≤1.5×ULN。
骨髓功能(给药前至少7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制品、造血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及其他纠正血常规异常的药物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50mL/min。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除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8.所有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试验药物后至少3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避孕措施;
9.可吞服药物,且有能力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标准
1.针对Ib扩展阶段和II期患者,若携带除KRAS (G12C)突变以外的已知的主要驱动基因改变,则不能入组,如:EGFR、ALK、ROS1、RET、NTRK、KRAS (G12D)等(如患者存在共突变,可与研究者讨论是否可入组);
2. 既往使用过KRAS (G12C)抑制剂;
3.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
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5.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用术语评定标准(NCI-CTCAE)v5.0定义的≤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7. 存在脊髓压迫、脑膜转移、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若有症状的CNS转移已经得到控制的受试者可以参加本次试验(受试者的神经功能必须处于稳定状态,在临床检查中没有发现新的神经功能缺损,而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未见影像学检查确定的进展证据。如果受试者需要使用类固醇来治疗CNS转移,那么至少在进入研究前的2周,他们的类固醇治疗剂量已经达到稳定);
8.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进行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9. 活动性肝炎(乙肝: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 ≥2000 IU/mL;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 ≥1000 IU/mL)、HIV抗体阳性、活动性梅毒(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和梅毒特异性抗体双阳性),且经积极治疗后仍然不能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0. 存在其他需要系统治疗或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间质性肺病等,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1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异常,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 470 msec(女性)或> 450 msec(男性);(如疑似药物引起的QTcF延长,经研究者评估安全可控,可使用药物纠正后入组);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心衰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经积极的降压治疗后高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是指间隔至少10分钟、重复3次测得的平均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或研究期间预期需要使用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详见临床试验方案15.6部分);
13. 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除外: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2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14. 经研究者评估具有临床意义的严重胃肠道疾病,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消化道溃疡,或既往进行过可能严重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等;
15. 对研究药物组分或辅料有过敏史;
16. 经干预(如引流)后仍控制不佳(控制不佳指积液抽取后2周内增长明显或有明显症状,需要再穿刺或其他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7.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10 mmol/L和/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8%],或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无法控制的症状性高钙血症或低钙血症;
18. 具有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倾向,包括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肺动脉栓塞、深静脉血栓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或病灶侵犯大血管等,研究者判断具有出血倾向;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0. 存在可能增加研究药物给药相关的风险,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受试者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2. 既往使用过KRAS (G12C)抑制剂;
3.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
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5.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用术语评定标准(NCI-CTCAE)v5.0定义的≤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7. 存在脊髓压迫、脑膜转移、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若有症状的CNS转移已经得到控制的受试者可以参加本次试验(受试者的神经功能必须处于稳定状态,在临床检查中没有发现新的神经功能缺损,而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未见影像学检查确定的进展证据。如果受试者需要使用类固醇来治疗CNS转移,那么至少在进入研究前的2周,他们的类固醇治疗剂量已经达到稳定);
8.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进行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9. 活动性肝炎(乙肝: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 ≥2000 IU/mL;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 ≥1000 IU/mL)、HIV抗体阳性、活动性梅毒(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和梅毒特异性抗体双阳性),且经积极治疗后仍然不能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0. 存在其他需要系统治疗或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间质性肺病等,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1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异常,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 470 msec(女性)或> 450 msec(男性);(如疑似药物引起的QTcF延长,经研究者评估安全可控,可使用药物纠正后入组);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心衰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经积极的降压治疗后高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是指间隔至少10分钟、重复3次测得的平均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或研究期间预期需要使用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详见临床试验方案15.6部分);
13. 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除外: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2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14. 经研究者评估具有临床意义的严重胃肠道疾病,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消化道溃疡,或既往进行过可能严重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等;
15. 对研究药物组分或辅料有过敏史;
16. 经干预(如引流)后仍控制不佳(控制不佳指积液抽取后2周内增长明显或有明显症状,需要再穿刺或其他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7.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10 mmol/L和/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8%],或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无法控制的症状性高钙血症或低钙血症;
18. 具有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倾向,包括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肺动脉栓塞、深静脉血栓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或病灶侵犯大血管等,研究者判断具有出血倾向;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0. 存在可能增加研究药物给药相关的风险,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受试者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Y-5933片: 英文通用名:SY-5933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联合给药将采取随餐同步服用;800mg QD,或其它可能的剂量/给药频率;
单剂量给药,受试者先进行单剂量药代动力学(PK)研究,即服药1次后观察7天。
用药时程:爬坡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扩展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联合给药将采取随餐同步服用;800mg QD,或其它可能的剂量/给药频率;
单剂量给药,受试者先进行单剂量药代动力学(PK)研究,即服药1次后观察7天。
用药时程:爬坡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扩展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
中文通用名:康太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Conteltinib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200mg
用法用量:联合给药将采取随餐同步服用,
单剂量给药,受试者先进行单剂量药代动力学(PK)研究,即服药1次后观察7天,给药剂量按照爬坡剂量分别给予600mg QD,750mg;不安全剂量降低至450mg、300mg 。
用药时程:爬坡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扩展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
规格:50mg、200mg
用法用量:联合给药将采取随餐同步服用,
单剂量给药,受试者先进行单剂量药代动力学(PK)研究,即服药1次后观察7天,给药剂量按照爬坡剂量分别给予600mg QD,750mg;不安全剂量降低至450mg、300mg 。
用药时程:爬坡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扩展阶段: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每周期28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记录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不良事件分别与SY-5933和CT-707的相关性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等的异常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耐受性:停药和减量的比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Ib期剂量探索阶段的单剂量PK研究期(7天)和C1D1~C1D2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Ib期剂量探索阶段的单剂量PK研究期(7天)和C1D1~C1D2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Ib期剂量探索阶段的单剂量PK研究期(7天)和C1D1~C1D2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II期:初步疗效指标,包括:ORR、DCR、DOR、PFS、OS。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Cmax、Ctrough、AUC0~24、AUC0~∞、Tmax、t1/2、生物利用度校正的清除率CL/F、生物利用度校正的表观分布容积Vd/F和蓄积指数Rac。评价时间:单剂量PK研究期(7天); C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 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74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璐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4-30
- 申请人名称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745
- 药物名称
- SY-5933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与FAK 抑制剂康太替尼片联合用药,用于治疗携带KRAS (G12C)突变 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SY-5933片联合CT-707片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b/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SY-5933片联合CT-707片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b/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Y-5933-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04-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