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75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5-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市浦东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惠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勇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金桥路21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陆惠平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为路2800号
- 邮编
- 20012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浦东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250202-101.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中国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自身交叉对照的试验设计,测定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佩玛贝特片[规格:0.1 mg]给药后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血药浓度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日本興和株式会社生产的佩玛贝特片(商品名:PARMODIA®,规格:0.1 mg)为参比制剂,考察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年龄在18~45周岁(含18周岁和45周岁);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且女性不低于45.0 kg,男性不低于50.0 kg,BMI=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及其性伴侣从筛选期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及捐精或捐卵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
4.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规定。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且女性不低于45.0 kg,男性不低于50.0 kg,BMI=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及其性伴侣从筛选期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及捐精或捐卵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
4.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规定。
排除标准
1.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如胆结石、肝硬化、胆道梗阻等)、内分泌系统(如糖尿病等)、泌尿系统(如肾功能障碍等)、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代谢异常、精神疾病或有家族遗传精神病史、肿瘤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2. 既往有肌炎、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病史者,包括有遗传性肌病个人史及家族史者;
3. 既往有胃肠道疾病(如习惯性腹泻或便秘,经常出现腹痛、烧心、反酸或者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嗳气等),或给药前1周内出现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腹泻等)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与本试验者;
4. 对本品活性成分佩玛贝特及任一辅料成分有过敏史者;或具有特定过敏史者(瘙痒、潮红、皮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5. 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要求或吞咽困难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6. 静脉采血困难的受试者或晕针、晕血者;
7. 有嗜烟史(近3个月内超过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酗酒史(1年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杯酒精,1个标准杯酒精等于14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50 mL 5%啤酒、150mL 12%红酒)、药物滥用史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不包含月经期失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黄嘌呤的饮料(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环孢素、利福平、硫酸氯吡格雷、克拉霉素、氟康唑,阴离子交换树脂如消胆胺、考来烯胺等,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匹伐他汀、洛伐他汀等,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等,或强效CYP3A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圣约翰草等)者
13.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等)和保健品者;
14.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5.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酒精或酒精产品、含尼古丁的产品(如香烟、电子烟等)以及药物等;
16.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十二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各项指标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7. HIV-Ab、HCV-Ab、HbsAg、TPPA等传染病四项检查任一项结果异常并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18. 尿药(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阳性者;
19.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血液酒精含量(BAC)>0.0 mg/100 mL);
20. 妊娠阳性及哺乳期妇女;
21.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既往有肌炎、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病史者,包括有遗传性肌病个人史及家族史者;
3. 既往有胃肠道疾病(如习惯性腹泻或便秘,经常出现腹痛、烧心、反酸或者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嗳气等),或给药前1周内出现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腹泻等)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与本试验者;
4. 对本品活性成分佩玛贝特及任一辅料成分有过敏史者;或具有特定过敏史者(瘙痒、潮红、皮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5. 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要求或吞咽困难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6. 静脉采血困难的受试者或晕针、晕血者;
7. 有嗜烟史(近3个月内超过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酗酒史(1年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杯酒精,1个标准杯酒精等于14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50 mL 5%啤酒、150mL 12%红酒)、药物滥用史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不包含月经期失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黄嘌呤的饮料(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环孢素、利福平、硫酸氯吡格雷、克拉霉素、氟康唑,阴离子交换树脂如消胆胺、考来烯胺等,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匹伐他汀、洛伐他汀等,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等,或强效CYP3A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圣约翰草等)者
13.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等)和保健品者;
14.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5.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酒精或酒精产品、含尼古丁的产品(如香烟、电子烟等)以及药物等;
16.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十二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各项指标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7. HIV-Ab、HCV-Ab、HbsAg、TPPA等传染病四项检查任一项结果异常并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18. 尿药(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阳性者;
19.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血液酒精含量(BAC)>0.0 mg/100 mL);
20. 妊娠阳性及哺乳期妇女;
21.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佩玛贝特片: 英文通用名:Pemafib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佩玛贝特片 英文通用名:Pemafib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PARMODIA
剂型:片剂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规格:0.1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F(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以及临床体征等不良事件,同时评估受试者提前退出的情况。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浦东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6-1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75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4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752
- 药物名称
- 佩玛贝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高脂血症(包括家族性高脂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佩玛贝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佩玛贝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250202-101.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