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79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大连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布洛芬软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5-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5-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7-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
-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黄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钟灵秀
- 申请人名称
- 大连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钟灵秀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丁香街12号
- 联系人邮编
- 116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黄明
- 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 邮编
- 215200
- 单位名称
-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N-2025-004-BLF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3-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大连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软胶囊(规格:200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GlaxoSmithKline Consumer Healthcare Holdings (US) LLC持证的布洛芬软胶囊参比制剂(商品名:Advil®;规格:200 mg),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研究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布洛芬软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Advil®)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布洛芬软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Advil®)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60周岁(含18周岁和60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粪便隐血试验、传染病筛查等)、血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
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2.年龄为18~60周岁(含18周岁和60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粪便隐血试验、传染病筛查等)、血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
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排除标准
1.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布洛芬、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史或对试验用药品辅料成分不能耐受者;
2. 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骨骼系统等;特别是患有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肾功能不全及消化道溃疡的受试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4.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6.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甲基安非他明(冰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氯胺酮(K粉))
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
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9.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10.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布洛芬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抗凝药(肝素、双香豆素类)、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呋塞米(呋喃苯胺酸)等)者;
11.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2. 筛选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产品等);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酒精含量为3.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0%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入住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不摄取巧克力及任何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的饮料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女性受试者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
19.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者;
20.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 mg/100 mL者;
21.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受试者因其他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2. 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骨骼系统等;特别是患有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肾功能不全及消化道溃疡的受试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4.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6.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甲基安非他明(冰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氯胺酮(K粉))
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
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9.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10.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布洛芬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抗凝药(肝素、双香豆素类)、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呋塞米(呋喃苯胺酸)等)者;
11.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2. 筛选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产品等);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酒精含量为3.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0%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入住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不摄取巧克力及任何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的饮料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女性受试者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
19.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者;
20.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 mg/100 mL者;
21.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受试者因其他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按方案给药,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共2周期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按方案给药,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Advil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按方案给药,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共2周期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按方案给药,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79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钟灵秀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4
- 申请人名称
- 大连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794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软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软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软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N-2025-004-BLF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3-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