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85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6-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7-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浙江省 · 杭州市吉林省 · 长春市浙江省 · 温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江苏省 · 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湖北省 · 襄阳市河南省 · 南阳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常德市重庆市 · 重庆市四川省 · 内江市四川省 · 南充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力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树森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建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崔久嵬
- 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李文峰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燕/于志勇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殷咏梅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郑燕芳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卉
- 襄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研究者:易铁男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万里新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何炜/李林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研究者:吴涛/吴志军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邓超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曹洋/黄梅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研究者:王绪娟
-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杨农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南充市 · 研究者:皈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苹利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马惠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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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肖二
- 申请人名称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肖二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螺旋二路18号1号楼10层
- 联系人邮编
- 51066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力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科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树森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91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906
- 试验方案编号
- BAT-8008+1308-002-CR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8-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研究主要目的:
评估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的抗肿瘤疗效,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推荐剂量;
研究次要目的:
评价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的免疫原性;
探索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抗肿瘤疗效与肿瘤组织PDL1、Trop2表达水平的关系;
评估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的抗肿瘤疗效,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推荐剂量;
研究次要目的:
评价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的免疫原性;
探索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抗肿瘤疗效与肿瘤组织PDL1、Trop2表达水平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3.必须是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实体肿瘤患者。初步预计分为3个队列(申办方可基于实时的研究结果增删扩展队列的肿瘤类型)
队列A: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a.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b.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阶段使用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c.既往未使用过抗PD-(L)1抗体或抗CTLA-4抗体(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它抗体); d.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进行PD-L1表达检测,可接受既往结果。队列B: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a.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b.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阶段使用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c.既往未使用过抗PD-(L)1抗体或抗CTLA-4抗体(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它抗体); d.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进行PD-L1表达检测,可接受既往结果;e. 经组织学证实EGFR敏感突变阴性且ALK融合基因阴性
队列C:C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以下标准:a.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且经过抗PD(L)1治疗;b.无EGFR和ALK基因突变
C2:其他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实体肿瘤患者,优先选择以下类型:胃腺癌,食管癌,小细胞肺癌,宫颈癌,头颈鳞癌,胸腺癌等
4.根据RECIST1.1标准,剂量递增阶段须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须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 0 分或 1分
6.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12周
7.具备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储备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90×109/L,血红蛋白≥90g/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未接受抗凝治疗者),接受口服华法林类抗凝药物治疗且且INR在2~3者可纳入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2×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 ≤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或改良MDRD公式)
尿蛋白: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或尿蛋白≥2+,进一步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尿蛋白定量<1g
8.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避孕方法防止妊娠。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9.愿意提供既往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样本(如既往无存档肿瘤组织,且研究者评估认为重新取原发或转移部分肿瘤组织标本存在很大风险,则可豁免。入组前无需通过免疫组化等方法确认PDL1、Trop2表达水平,但是申办方要求收集活检或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来测定 PDL1、Trop2表达水平;
10.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及随访程序安排。
2.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3.必须是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实体肿瘤患者。初步预计分为3个队列(申办方可基于实时的研究结果增删扩展队列的肿瘤类型)
队列A: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a.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b.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阶段使用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c.既往未使用过抗PD-(L)1抗体或抗CTLA-4抗体(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它抗体); d.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进行PD-L1表达检测,可接受既往结果。队列B: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a.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b.允许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阶段使用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6个月;c.既往未使用过抗PD-(L)1抗体或抗CTLA-4抗体(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它抗体); d.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进行PD-L1表达检测,可接受既往结果;e. 经组织学证实EGFR敏感突变阴性且ALK融合基因阴性
队列C:C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且通过根治性切除术或放射治疗无法治愈的受试者。且须满足以下标准:a.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且经过抗PD(L)1治疗;b.无EGFR和ALK基因突变
C2:其他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来源的实体肿瘤患者,优先选择以下类型:胃腺癌,食管癌,小细胞肺癌,宫颈癌,头颈鳞癌,胸腺癌等
4.根据RECIST1.1标准,剂量递增阶段须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须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 0 分或 1分
6.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12周
7.具备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储备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90×109/L,血红蛋白≥90g/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未接受抗凝治疗者),接受口服华法林类抗凝药物治疗且且INR在2~3者可纳入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2×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 ≤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或改良MDRD公式)
尿蛋白: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或尿蛋白≥2+,进一步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尿蛋白定量<1g
8.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避孕方法防止妊娠。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9.愿意提供既往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样本(如既往无存档肿瘤组织,且研究者评估认为重新取原发或转移部分肿瘤组织标本存在很大风险,则可豁免。入组前无需通过免疫组化等方法确认PDL1、Trop2表达水平,但是申办方要求收集活检或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来测定 PDL1、Trop2表达水平;
10.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及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标准
1.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曾接受过试验性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
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除外针对通过全身治疗或局部止痛不能有效控制疼痛的骨转移病灶进行姑息性面积放射治疗(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用于放疗增敏的化疗药物
3. 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或治疗,或者病历中明确记录以抗肿瘤目的的中草药治疗者
4.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AE(CTCAE5.0)仍有>1级者,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5.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需要进行大手术(不包括用于诊断的操作)或预计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
6. 既往曾接受过Trop2-ADC且小分子毒素为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类的患者
7. 具有同种异体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手术史者
8.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有症状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既往或者现在脑膜转移者或既往有癫痫史者。 若脑转移灶经治疗后稳定,且用药前至少4周病灶稳定,无新发病灶,或4周内首次发现无症状病灶且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或研究者判断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 ,则允许
9. 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局部已治愈肿瘤除外(例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乳腺原位癌等)
10. 10、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如下心血管疾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NYHA)为2 级及以上的症状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不稳定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需要治疗的心肌梗塞、肺栓塞、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最优的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且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 QTcF>480ms(QTcF 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
11. 存在任何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Gilbert综合征、未稳定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胃溃疡、未稳定控制的惊厥发作、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脑血管事件/胃肠出血、伴有严重症状或体征的凝血功能障碍),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参加研究、治疗及随访,影响受试者依从性或可能导致发生与研究药物相关并发症的受试者
12. 既往发生过需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或目前患有ILD,或筛选期通过影像学检查未能排除ILD可能的受试者
13. 既往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的患者(除外可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的甲状腺疾病、I型糖尿病)
14. 未经治疗或正在治疗的结核病受试者,包括但不仅限于肺结核;经规范抗结核治疗并经研究者确认已治愈者可纳入
15.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或2周内发生过活动性感染
16. 存在下列疾病感染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乙肝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检测>200 IU/ml或10^3拷贝/ml或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丙肝病毒感染者[ HCV抗体及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RPR/TRUST阳性者
17. 6 个月内新诊断出的需要治疗的血栓栓塞事件(控制稳定的下肢深静脉血 栓患者、输液港血栓患者允许纳入)
18. 难以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手术的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19. 已知对研究药物中任一成分有超敏反应或迟发性过敏反应
20.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曾发生过≥3级过敏反应者
21.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酗酒史或吸毒史,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
22.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女性或男性
23.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它情况
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除外针对通过全身治疗或局部止痛不能有效控制疼痛的骨转移病灶进行姑息性面积放射治疗(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用于放疗增敏的化疗药物
3. 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或治疗,或者病历中明确记录以抗肿瘤目的的中草药治疗者
4.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AE(CTCAE5.0)仍有>1级者,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5.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需要进行大手术(不包括用于诊断的操作)或预计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
6. 既往曾接受过Trop2-ADC且小分子毒素为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类的患者
7. 具有同种异体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手术史者
8.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有症状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既往或者现在脑膜转移者或既往有癫痫史者。 若脑转移灶经治疗后稳定,且用药前至少4周病灶稳定,无新发病灶,或4周内首次发现无症状病灶且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或研究者判断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 ,则允许
9. 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局部已治愈肿瘤除外(例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乳腺原位癌等)
10. 10、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如下心血管疾病: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NYHA)为2 级及以上的症状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不稳定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需要治疗的心肌梗塞、肺栓塞、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最优的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且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 QTcF>480ms(QTcF 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
11. 存在任何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Gilbert综合征、未稳定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胃溃疡、未稳定控制的惊厥发作、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脑血管事件/胃肠出血、伴有严重症状或体征的凝血功能障碍),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参加研究、治疗及随访,影响受试者依从性或可能导致发生与研究药物相关并发症的受试者
12. 既往发生过需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或目前患有ILD,或筛选期通过影像学检查未能排除ILD可能的受试者
13. 既往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的患者(除外可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的甲状腺疾病、I型糖尿病)
14. 未经治疗或正在治疗的结核病受试者,包括但不仅限于肺结核;经规范抗结核治疗并经研究者确认已治愈者可纳入
15.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或2周内发生过活动性感染
16. 存在下列疾病感染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乙肝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检测>200 IU/ml或10^3拷贝/ml或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丙肝病毒感染者[ HCV抗体及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RPR/TRUST阳性者
17. 6 个月内新诊断出的需要治疗的血栓栓塞事件(控制稳定的下肢深静脉血 栓患者、输液港血栓患者允许纳入)
18. 难以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手术的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19. 已知对研究药物中任一成分有超敏反应或迟发性过敏反应
20.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曾发生过≥3级过敏反应者
21.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酗酒史或吸毒史,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
22.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女性或男性
23.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AT1308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
用法用量:固定剂量200mg,静脉滴注,推荐剂量200mg配置后溶液的总体积为100ml,浓度范围控制在1-10mg/ml之间。采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配制好的 BAT1308 注射液进行静脉给药,建议静脉输注30 分钟-1小时
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一次,共52个周期
规格:100mg/4mL
用法用量:固定剂量200mg,静脉滴注,推荐剂量200mg配置后溶液的总体积为100ml,浓度范围控制在1-10mg/ml之间。采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配制好的 BAT1308 注射液进行静脉给药,建议静脉输注30 分钟-1小时
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一次,共52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AT8008: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2.4mg/kg,静脉输注给药;根据患者的体重计算所需的剂量。使用5ml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复溶后可得最终浓度为20 mg/mL的溶液,从BAT8008复溶液药中抽取所需体积,并将其转移至250mL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中。混合均匀,稀释液的浓度在0.1-8mg/mL之间。
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一次,共52个周期。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2.4mg/kg,静脉输注给药;根据患者的体重计算所需的剂量。使用5ml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复溶后可得最终浓度为20 mg/mL的溶液,从BAT8008复溶液药中抽取所需体积,并将其转移至250mL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中。混合均匀,稀释液的浓度在0.1-8mg/mL之间。
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一次,共52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AT4706: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mg/5mL
用法用量:1mg/kg,静脉输注给药;配置后溶液的浓度范围控制在 0.1-5mg/ml,采用 0.9%生理盐水或 5%葡
萄糖溶液稀释。建议静脉给药,输注 30 分钟以上。
用药时程:每6周给药一次,共52个周期
规格:50mg/5mL
用法用量:1mg/kg,静脉输注给药;配置后溶液的浓度范围控制在 0.1-5mg/ml,采用 0.9%生理盐水或 5%葡
萄糖溶液稀释。建议静脉给药,输注 30 分钟以上。
用药时程:每6周给药一次,共5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终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心脏彩超、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评价时间:2年。详细:不良事件的收集将从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后至末次接受研究用药后28(+7)天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为止。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临床有效性指标: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评价时间:药物注射后2年内。详细:筛选期及首次给药后,每6(±1)周1次至24周,之后每10(±1)周进行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等任一情况出现,伴随生存随访的评估每12(±2)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中和抗体(NAb)评价时间:评价时间:药物注射前以及给药后2年内。详细:C1D1、C2D1、C3D1、C4D1给药前、C4后给药前每4周期一次以及随访期给药后两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物标志物:肿瘤组织PDL1、Trop2表达水平评价时间:评价时间:药物注射前以及给药后2年内。详细:(BAT1308&BAT8008首次给药前)、治疗期间和EOT后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2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9-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85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二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28
- 申请人名称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85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914
- 药物名称
- BAT1308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906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肿瘤患者,晚期三阴性乳腺癌、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BAT8008联合BAT1308±BAT470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BAT-8008+1308-002-CR
- 试验方案编号
- BAT-8008+1308-002-CR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8-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