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87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CMAB017在晚期恶性实体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性Ⅰ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6-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6-1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郭晔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燕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沈学城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沈学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79幢
- 联系人邮编
- 22531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晔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22259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MAB017-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3-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 考察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确定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单药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 考察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考察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 探索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效应。
● 考察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确定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单药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 考察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考察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 探索CMAB017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效应。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完全理解并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组织或细胞学确认的、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性或者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头颈部鳞癌、RAS野生型结直肠癌、食管鳞癌等,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拒绝标准治疗;
3.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4.ECOG评分≤1;
5.预期生存期≥3月;
6.根据RECIST1.1,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作为可评估病灶);从6mg/kg Q3W、4mg/kg Q2W开始之后的剂量组,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7.育龄女性必须为非哺乳期且在首次输注前1周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最后一次输注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最后一次输注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筛选期血常规和肝肾功能符合以下条件:
1)血常规: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3×ULN(肿瘤肝脏转移者两者均应≤5×ULN);总胆红素≤1.5×ULN;
3)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的APTT或INR应在抗凝药物预期的治疗范围之内);
4)肾功能:血肌酐≤1.5×ULN;若肌酐>1.5×ULN,则要求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2.组织或细胞学确认的、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性或者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头颈部鳞癌、RAS野生型结直肠癌、食管鳞癌等,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拒绝标准治疗;
3.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4.ECOG评分≤1;
5.预期生存期≥3月;
6.根据RECIST1.1,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作为可评估病灶);从6mg/kg Q3W、4mg/kg Q2W开始之后的剂量组,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7.育龄女性必须为非哺乳期且在首次输注前1周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最后一次输注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最后一次输注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筛选期血常规和肝肾功能符合以下条件:
1)血常规: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3×ULN(肿瘤肝脏转移者两者均应≤5×ULN);总胆红素≤1.5×ULN;
3)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的APTT或INR应在抗凝药物预期的治疗范围之内);
4)肾功能:血肌酐≤1.5×ULN;若肌酐>1.5×ULN,则要求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排除标准
1.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但需临床稳定至少持续2周、没有新的或者扩大的脑转移证据,且在试验用药品输注前2周内停用类固醇。脑转移是否稳定应该在试验用药品首剂输注前确定。无症状性脑转移患者(即没有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药物治疗,且无病变最长径>1.5cm)可以参加,但需进行定期影像学检查;
2. 筛选时存在≥2级角膜异常的受试者;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或入排标准中规定的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4.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常除外以下情况:a. 任何其他侵袭性恶性肿瘤(受试者因其进行过充分治疗)无病状态持续>3 年,研究者评估不会影响肿瘤疗效评估;b. 已被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癌、宫颈癌或乳腺癌原位癌等局部可治愈的癌症;
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或者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者器官移植病史;
6. 有症状或者可能影响试验用药品相关肺毒性监测的间质性肺病;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心脏节律或者传导阻滞,例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静息状态下,12/15导联心电图检查显示QTc间期>480ms;首次输注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者其它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者LVEF<50%;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8. 首次试验用药品输注前4周内,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进行过大手术(定义为需要全身麻醉的手术),
– 参加过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治疗或者使用研究器械,
– 正在进行或者计划进行本研究方案之外的其它抗肿瘤治疗(某些特定的抗肿瘤药物可不在药品输注前4周内,例如口服氟尿嘧啶类≥2周;丝裂霉素C、亚硝基脲类≥6周;小分子靶向治疗≥2周);
9. 首次试验用药品输注前2周内,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进行过局部姑息性放疗,
– 接受过说明书中明确可用于肿瘤适应症治疗的中草药/中成药,
– 进行过小手术(大手术之外的手术,但切开和/或针芯活检等诊断性操作不视为小手术),
– 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10. 已知对抗EGFR单抗的不耐受导致因皮疹、胃肠道毒性或其他3级或4级毒性而停药者;
11. 筛选时乙肝或者丙肝病毒学检查符合如下任何一条:
– 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滴度检测≥1000拷贝数/mL或者≥200 IU/mL;
– HCV抗体阳性;
12.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份或者多种药物存在严重过敏反应;
13. 研究者认为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
14. 研究者认为任何其它严重或者无法控制的医学状况、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体格检查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精神状态异常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导致受试者风险增加或者影响研究结果评价的其它情况。
2. 筛选时存在≥2级角膜异常的受试者;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或入排标准中规定的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4.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常除外以下情况:a. 任何其他侵袭性恶性肿瘤(受试者因其进行过充分治疗)无病状态持续>3 年,研究者评估不会影响肿瘤疗效评估;b. 已被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癌、宫颈癌或乳腺癌原位癌等局部可治愈的癌症;
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或者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者器官移植病史;
6. 有症状或者可能影响试验用药品相关肺毒性监测的间质性肺病;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心脏节律或者传导阻滞,例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静息状态下,12/15导联心电图检查显示QTc间期>480ms;首次输注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者其它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者LVEF<50%;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8. 首次试验用药品输注前4周内,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进行过大手术(定义为需要全身麻醉的手术),
– 参加过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治疗或者使用研究器械,
– 正在进行或者计划进行本研究方案之外的其它抗肿瘤治疗(某些特定的抗肿瘤药物可不在药品输注前4周内,例如口服氟尿嘧啶类≥2周;丝裂霉素C、亚硝基脲类≥6周;小分子靶向治疗≥2周);
9. 首次试验用药品输注前2周内,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进行过局部姑息性放疗,
– 接受过说明书中明确可用于肿瘤适应症治疗的中草药/中成药,
– 进行过小手术(大手术之外的手术,但切开和/或针芯活检等诊断性操作不视为小手术),
– 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10. 已知对抗EGFR单抗的不耐受导致因皮疹、胃肠道毒性或其他3级或4级毒性而停药者;
11. 筛选时乙肝或者丙肝病毒学检查符合如下任何一条:
– 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滴度检测≥1000拷贝数/mL或者≥200 IU/mL;
– HCV抗体阳性;
12.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份或者多种药物存在严重过敏反应;
13. 研究者认为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
14. 研究者认为任何其它严重或者无法控制的医学状况、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体格检查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精神状态异常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导致受试者风险增加或者影响研究结果评价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MAB017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MAB017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 mg(5 mL)/瓶
用法用量:给药方式为静脉注射:剂量≤1000 mg者,静脉注射持续60±5 min;剂量>1000 mg时,静脉注射持续90±5 min。
用量:按预设剂量组进行剂量爬坡。
用药时程:剂量≤1000 mg者,静脉注射持续60±5 min;剂量>1000 mg时,静脉注射持续90±5 min。
规格:100 mg(5 mL)/瓶
用法用量:给药方式为静脉注射:剂量≤1000 mg者,静脉注射持续60±5 min;剂量>1000 mg时,静脉注射持续90±5 min。
用量:按预设剂量组进行剂量爬坡。
用药时程:剂量≤1000 mg者,静脉注射持续60±5 min;剂量>1000 mg时,静脉注射持续90±5 min。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4个治疗周期的核心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4个治疗周期的核心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DLT外的其他不良事件(AE)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评价时间:治疗期(核心期+扩展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Cmin、Tmax、AUC0-τ、CL、t1/2和Vss等评价时间:治疗期(核心期+扩展期)、随访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 ADA以及中和抗体(Neutralizing Antibody,Nab)的发生比例评价时间:治疗期(核心期+扩展期)、随访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PFS、3个月和6个月无进展生存率、1年总生存率。评价时间:治疗期(核心期+扩展期)、随访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87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沈学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3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877
- 药物名称
- CMAB017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晚期头颈部鳞癌、RAS野生型晚期结直肠癌、晚期食管鳞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CMAB017在晚期恶性实体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性Ⅰ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CMAB017在晚期恶性实体瘤中的多中心、开放性Ⅰa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MAB017-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3-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