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194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美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MY004567片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标签、Ib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9-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6-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湖北省 · 武汉市山东省 · 济南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张洪、赵令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凌莉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红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永凯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美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永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号光谷生物城C2
- 联系人邮编
- 430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洪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1号
- 邮编
- 13003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804,CTR20221570,CTR20222675,CTR20222849,CTR20230953,CTR2023176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Y004-1-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5-09-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MY004567片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评估口服MY004567片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性目的:探索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口服MY004567片后的早期疗效相关指标和炎症标志物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
次要目的:评估口服MY004567片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性目的:探索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口服MY004567片后的早期疗效相关指标和炎症标志物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ICF时,年龄18-70岁(包含上下限界值),男性或女性。
2.根据 2010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分类标准诊断为RA。
3.确诊为中至重度活动性RA,定义为筛选时及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基于68/66个关节计数,有≥6个压痛关节(TJC)及≥6个肿胀关节(SJC)(见附录1),且筛选时红细胞沉降率(ESR)>28 mm/h和/或C反应蛋白(CRP)>10 mg/L。进行过重大手术治疗的关节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周内关节内注射过糖皮质激素或透明质酸的关节不计算在TJC和SJC计数内。
4.首次给药前连续使用甲氨蝶呤(MTX)≥12 周且口服稳定剂量(7.5~20mg/周)≥4周,以确定受试者对MTX的反应不足,且研究期间能够继续使用稳定剂量的MTX。
5.符合伴随治疗中允许使用的药物标准,详见章节5.5。
6.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为18~30 kg/m2(包含上下限)。
7.育龄女性在筛选时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所有受试者及其性伴侣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依据附录 2 进行知情告知);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90天内不进行精子捐献。
8.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承诺遵守研究中各项规定者。
2.根据 2010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分类标准诊断为RA。
3.确诊为中至重度活动性RA,定义为筛选时及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基于68/66个关节计数,有≥6个压痛关节(TJC)及≥6个肿胀关节(SJC)(见附录1),且筛选时红细胞沉降率(ESR)>28 mm/h和/或C反应蛋白(CRP)>10 mg/L。进行过重大手术治疗的关节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周内关节内注射过糖皮质激素或透明质酸的关节不计算在TJC和SJC计数内。
4.首次给药前连续使用甲氨蝶呤(MTX)≥12 周且口服稳定剂量(7.5~20mg/周)≥4周,以确定受试者对MTX的反应不足,且研究期间能够继续使用稳定剂量的MTX。
5.符合伴随治疗中允许使用的药物标准,详见章节5.5。
6.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为18~30 kg/m2(包含上下限)。
7.育龄女性在筛选时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所有受试者及其性伴侣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依据附录 2 进行知情告知);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90天内不进行精子捐献。
8.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承诺遵守研究中各项规定者。
排除标准
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服药前28天内与异性伴侣发生过非保护性交的育龄女性。
2. 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3. 患有已知免疫缺陷疾病的受试者或为患有遗传性免疫缺陷患者的一级亲属(父母、子女以及亲兄弟姐妹)。
4. 筛选时或既往患有除 RA 、RA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外的其他炎性关节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痛风、银屑病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脊柱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溃疡性结肠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疾病等)。
5. 免疫功能低下,研究者认为参加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者。
6. 既往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a)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 周内使用过强效阿片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羟考酮、羟吗啡酮、芬太尼、左啡诺、丁丙诺啡、美沙酮、氢吗啡酮和吗啡;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 JAK 抑制剂药物;
c) 除 MTX 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使用过其他改善病情抗风湿(DMARDs)或生物制剂: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抗疟药(氯喹、羟氯喹等)、柳氮磺吡啶、青霉胺、口服金制剂、环孢素、硫唑嘌呤、环磷酰胺、艾拉莫德等;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植物药剂(包括雷公藤制剂、白芍总苷、青藤碱等中成药和/或中草药等);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8 周内使用过来氟米特;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 TNF-a抑制剂 (融合蛋白类),12 周内使用过 TNF-a抑制剂(单克隆抗体类)或阿巴西普,10 周内使用过托珠单抗,24 周内使用过利妥昔单抗,或使用其他生物制剂未超过 5 个半衰期;
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和研究期间接受或准备接受关节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触发点或压痛点、囊内、或腱鞘内糖皮质激素治疗。
7. 对JAK 抑制剂治疗反应不佳的患者(定义为治疗8周以上反应不佳)。
8. 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活动分级(见附录3)为Ⅳ级或需坐轮椅或卧床的患者。
9. 服药前60天内非生理性失血≥200 mL(包括外伤、采血、献血);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服药后30天内献血。
10. 有淋巴增殖性疾病病史,或存在提示淋巴增殖性疾病的各种体征或症状,包括异常的淋巴结肿大或肝脾肿大。
11. 服药前28天内有过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筛选时患有任何急性或慢性活动性感染疾病的受试者。
12. 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者,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个月内有带状疱疹或单纯疱疹病史者,或研究者根据危险因素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13. 患有活动性结核病者。如果结核感染T淋巴细胞斑点试验(T-SPOT)检测阳性则由研究者结合病史及临床表现等判断其活动性,确诊为活动性结核病者需排除。潜伏性结核感染者需同时使用异烟肼 0.3g qd或其他预防性抗结核治疗,由研究者评估风险后可以筛选入组。
14. 筛选期间存在以下任一感染情况的受试者:
乙型肝炎:HBs Ag阳性,或HBs Ag阴性但HBc Ab阳性且HBV DNA阳性;
丙型肝炎: HCV-Ab阳性,且HCV RNA 检测阳性;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或HIV-2抗体阳性;
梅毒:TP-Ab阳性,且经研究者综合评估确认。
15. 既往有血栓性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肺血栓栓塞症、深静脉血栓形成)和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动脉缺血发作、脑卒中等),或有任何已知的凝血功能障碍、高凝血症病史,或经研究者判断血栓形成风险可能增加的受试者。
16.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17. 筛选期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者:
血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肽酶(GGT)、总胆红素(TBIL)、肌酐(Cr)>正常上限(ULN)的2倍
18. 既往5年内曾患有恶性肿瘤病史者(现病情稳定且已接受合适治疗或切除的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原位癌除外)。
19. 既往曾接受包括但不限于:胃切除术、胃成形术、任何类型的减肥手术、迷走神经切断术或肠切除术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任何情况者。在服药前6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在服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手术。
20. 既往1年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1. 服药前30天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者本研究服药日仍在上一个药物临床试验规定的安全性洗脱期内。
22. 筛选时,生命体征满足以下任何一项,由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是否被排除:
坐位收缩压<90 mmHg或>160 mmHg;
坐位舒张压<50 mmHg或>100 mmHg;
脉搏/心率<50次/min或>100次/min;
2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既往患有严重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或泌尿系统疾病等不适合参加试验者。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本研究中伴随治疗的各项限定规则者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等。
2. 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3. 患有已知免疫缺陷疾病的受试者或为患有遗传性免疫缺陷患者的一级亲属(父母、子女以及亲兄弟姐妹)。
4. 筛选时或既往患有除 RA 、RA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外的其他炎性关节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痛风、银屑病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脊柱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溃疡性结肠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疾病等)。
5. 免疫功能低下,研究者认为参加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者。
6. 既往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a)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 周内使用过强效阿片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羟考酮、羟吗啡酮、芬太尼、左啡诺、丁丙诺啡、美沙酮、氢吗啡酮和吗啡;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 JAK 抑制剂药物;
c) 除 MTX 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使用过其他改善病情抗风湿(DMARDs)或生物制剂: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抗疟药(氯喹、羟氯喹等)、柳氮磺吡啶、青霉胺、口服金制剂、环孢素、硫唑嘌呤、环磷酰胺、艾拉莫德等;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植物药剂(包括雷公藤制剂、白芍总苷、青藤碱等中成药和/或中草药等);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8 周内使用过来氟米特;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 TNF-a抑制剂 (融合蛋白类),12 周内使用过 TNF-a抑制剂(单克隆抗体类)或阿巴西普,10 周内使用过托珠单抗,24 周内使用过利妥昔单抗,或使用其他生物制剂未超过 5 个半衰期;
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和研究期间接受或准备接受关节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触发点或压痛点、囊内、或腱鞘内糖皮质激素治疗。
7. 对JAK 抑制剂治疗反应不佳的患者(定义为治疗8周以上反应不佳)。
8. 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活动分级(见附录3)为Ⅳ级或需坐轮椅或卧床的患者。
9. 服药前60天内非生理性失血≥200 mL(包括外伤、采血、献血);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服药后30天内献血。
10. 有淋巴增殖性疾病病史,或存在提示淋巴增殖性疾病的各种体征或症状,包括异常的淋巴结肿大或肝脾肿大。
11. 服药前28天内有过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筛选时患有任何急性或慢性活动性感染疾病的受试者。
12. 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者,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个月内有带状疱疹或单纯疱疹病史者,或研究者根据危险因素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13. 患有活动性结核病者。如果结核感染T淋巴细胞斑点试验(T-SPOT)检测阳性则由研究者结合病史及临床表现等判断其活动性,确诊为活动性结核病者需排除。潜伏性结核感染者需同时使用异烟肼 0.3g qd或其他预防性抗结核治疗,由研究者评估风险后可以筛选入组。
14. 筛选期间存在以下任一感染情况的受试者:
乙型肝炎:HBs Ag阳性,或HBs Ag阴性但HBc Ab阳性且HBV DNA阳性;
丙型肝炎: HCV-Ab阳性,且HCV RNA 检测阳性;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或HIV-2抗体阳性;
梅毒:TP-Ab阳性,且经研究者综合评估确认。
15. 既往有血栓性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肺血栓栓塞症、深静脉血栓形成)和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动脉缺血发作、脑卒中等),或有任何已知的凝血功能障碍、高凝血症病史,或经研究者判断血栓形成风险可能增加的受试者。
16.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17. 筛选期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者:
血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肽酶(GGT)、总胆红素(TBIL)、肌酐(Cr)>正常上限(ULN)的2倍
18. 既往5年内曾患有恶性肿瘤病史者(现病情稳定且已接受合适治疗或切除的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原位癌除外)。
19. 既往曾接受包括但不限于:胃切除术、胃成形术、任何类型的减肥手术、迷走神经切断术或肠切除术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任何情况者。在服药前6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在服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手术。
20. 既往1年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1. 服药前30天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者本研究服药日仍在上一个药物临床试验规定的安全性洗脱期内。
22. 筛选时,生命体征满足以下任何一项,由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是否被排除:
坐位收缩压<90 mmHg或>160 mmHg;
坐位舒张压<50 mmHg或>100 mmHg;
脉搏/心率<50次/min或>100次/min;
2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既往患有严重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或泌尿系统疾病等不适合参加试验者。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本研究中伴随治疗的各项限定规则者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MY004567片: 英文通用名:MY004567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mg/片
用法用量:每日上午服用试验药物80 mg或120 mg。
用药时程:连续口服给药7天
规格:40mg/片
用法用量:每日上午服用试验药物80 mg或120 mg。
用药时程:连续口服给药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第1天、第7天和第28天(仅120 mg组)的Cmax、Tmax、AUC0-tau,以及第7天和第28天(仅120 mg组)的t1/2、AUC0-t、AUC 0-∞、Vz/F、CL/F,Cmin,ss、Cave,ss及DF、蓄积因子等。评价时间:给药后第1天、第7天和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及耐受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尿常规等)、AE等。评价时间:直至受试者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14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3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94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永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1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美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194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804,CTR20221570,CTR20222675,CTR20222849,CTR20230953,CTR20231762
- 药物名称
- MY004567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MY004567片在对甲氨蝶呤反应不佳的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标签、Ib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MY004567片在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Y004-1-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5-09-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